第44章:感伤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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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觉睡到天黑。
这时,那个养鬼人早该死掉了。躺在下面藏有死尸的床上都能睡着,并且能睡得那么香、那么久,我还真是一朵奇葩。
而我这朵奇葩之所以会醒,并不是睡足睡够了自然醒来的,是被床底下传来敲床板的声音和震动吵醒的。
“还能不能让人好好地睡觉了?”
我迷迷瞪瞪地抗议了一声,这才反应过来床底下有什么。
“难道,是那个老不死的,终于死掉变成了僵尸?”
被师父收留的这三年来,我见过各种各样的鬼,见过成精了的黄皮子,见过开启了灵智的大蟒蛇,还见过……可就是没见过另一只僵尸,没见过我的这另外一种同类。
我兴奋地从床上下来,打开灯朝着床底下看去。虽然不开灯也能视物,但是只能看到轮廓,看不出具体的颜色,一些细节也看不清。
我弯下腰歪着脑袋,一眼看到了那个新生的同类。
他只不过才死掉几个小时,身上已经长出一层淡淡的白毛,这代表着他是最低级的白僵。处于白僵阶段的僵尸,行动迟缓极怕阳光,也怕火怕水怕鸡怕狗更怕人。
吸食一段时间的血液,白毛将会蜕变成黑毛,白僵就进化成了黑僵。这个阶段的僵尸,仍怕阳光和烈火,行动也比较缓慢,但开始不怕鸡狗,不过见了人还是会回避。
再下一个阶段,是脱去黑毛的跳尸,行动开始以跳为主,跳步较快而远,怕阳光,不怕人,也不怕任何家畜。
第四个阶段的僵尸为飞尸,往往是百年以上甚至几百年的僵尸,它们行动敏捷,跃屋上树,纵跳如飞,故名飞尸。
第五个阶段的僵尸为旱魃,既可以旱魃一出赤地千里,又可以变化得和普通人一般无二,是一种极其恐怖的存在,就连我师父都打不过它。必须天雷勾动地火,运用大自然的力量,方能够将其消灭。
至于第六个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的僵尸,已经属于魔王级别的存在了,相传从古至今只出现过一个,为观音菩萨的坐骑——金毛犼……
我回忆了一遍关于僵尸的介绍,然后摸了摸自己挺光滑的脸。
还记得三年前,我睁开眼睛看到师父的时候,身上就没有任何多余的毛发,并且也和正常人一样行走。只不过我并不是进化成了旱魃,而是只有一半的体质转化成了僵尸。可以说,天底下只有我这么一只,如此另类的僵尸。
就连师父都不清楚其中的原因。
想到师父,他已经出去十几天了,手机一直都打不通,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说起来还挺想他的……
“咚!咚!咚!”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白僵在床底下伸直手臂,他的右臂齐肘断掉了,只有左手能够到床板。随着他直挺挺地想站起来,却被床板在上面挡着,因此始终站不起来,看起来滑稽极了。
我伸手把他拽了出来。
他应该是把我当成了同类,并不怕我也不攻击我,身体一挺站了起来。不过,他的腿被卢高峰砍断了,断腿无法在地上站稳,刚站起来便摔倒了。
然后,他一次次地站起来,又一次次地摔倒,看得我有些心酸。
这时的他,不再是与我为敌的养鬼人,而是一只稚嫩的新生僵尸,是一只我发展出来的后裔,甚至可以说是我的孩子,我没有了杀它的想法。
我该拿它怎么办?
偷偷地把它养起来?
可是,它和我不同。
我只有一半的体质是僵尸,还拥有属于人类的思想意识。
我不是把人类当做食物,而是把他们当做同类。
我有自制力去制止自己滥杀无辜。
而它呢?
我可以看出来,它失去了记忆与意识,只是一个被本能所控制的驱壳。
一旦让它成长起来,将变成一台嗜血如狂,只懂得杀戮的机器。
想来想去,发现我不忍心也必须杀掉它,否则将造成未来的许多悲剧发生,将会导致许多人失去亲人、爱人、朋友,导致许多家庭骨肉分离。
“你活着的时候,不知道害死过多少无辜的人,不知道让多少家庭家破人亡,有今天也算是罪有应得。”我谴责着它生前的罪行,让自己下定杀掉它的决心。
我掏出手机看看时间,现在是凌晨一点多钟。就让作为我僵尸身份的同类的它,再陪我度过四五个小时吧!天亮后,再用阳光送它上路。
说起来挺心酸的,我和人类能够相安无事,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我的秘密,不知道我拥有一半的僵尸体质。
我想,之所以师父和神秀能够接受我僵尸的身份,一来是因为我对他们造不成威胁,二来是因为他们有一颗悲天悯人之心。韩雨嫣他们三个出马弟子能够接受我,是因为他们和我一样超脱了普通人的范畴。而他们都能接受我的共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有着清醒的意识,有着善良的心灵。
至于那些普通人,若是知道了我是僵尸,尽管只有一半是僵尸,他们肯定会因为怕我,而想要毁灭我。把未知的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属于人类的天性,属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他们才会不管我,究竟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甚至,若是被科学狂人知道我的存在,我特么就等着被抓走当小白鼠吧……
白僵还在一次次不知疲倦,不知疼痛地站起来又摔倒。
在它又一次站起来时,我扶着它站稳了身子。
我的双手托在它腋下,托着它缓慢地四处走动。
我把它视为倾诉的对象,讲述我这三年来的经历,诉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家在何方的苦楚。还讲出我对韩雨嫣的爱,以及对于我和她的将来,不知道是否有结果的心事。
它默默地听着,因为它不会说话,而且它也没有意识,我不能对其他人说的话,都可以在它面前尽情地说出来。
我自欺欺人地,权当它听懂了我的话,它理解我的喜怒哀乐,它是我的知己与知音。把所有积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我的心情顿时舒畅了一些。
这么一说,就说到天亮,我倾诉了大半夜,也多愁善感了大半夜。随着窗外洒入房间一抹晨曦,到了我用阳光送它上路的时候。
它因为恐惧阳光而拼命地,朝着房间角落的阴暗处挪去。不过,它需要被我托着才能移动脚步,再努力也去不了想去的地方。
我对它说,也是对自己说:“现在的你,没有了记忆,又没有了意识,只剩下一个驱壳,你早就在昏迷中死去了。人死之后都要火化,不过你稍有不同,我会用阳光火化你。你放心,你听我牢骚了大半夜,作为回报,我会让你的骨灰入土为安。”
说罢,我强迫自己硬下心,不顾它拼命地挣扎,把它拽到了后院。
阳光照射在它身上,它剧烈地燃烧了起来,烧得很快也很彻底,很快就只剩下一捧骨灰。我找来一个干净的纸箱子,把那些骨灰盛放进去。
我有些感伤地心想,将来的某一天,我是不是会和他一样,被烧成一捧骨灰?今天有我送它走最后一程,将来又是谁送我走最后一程?
我既感伤失去了一个后裔,失去了一个最好的倾诉对象,又感伤自己是个不人不鬼的怪物,感伤自己甚至不如一个没有意识,没有喜怒哀乐更没有苦恼的僵尸。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铃声响起。
我取出手机一看,是韩雨嫣打过来的,立即按下接听键。
她悦耳的声音传入我耳中,“大懒虫,该起床吃早饭了。你把带回去的背包打开,里面有我给你准备的饭。这几天,你一个人在家,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记着按时吃饭,尽快把伤养好了,你还要陪我赚大钱,让我有钱买好多好多,我喜欢的好东西呢!”
她还告诉我,“你放心,妮妮和童童很乖,我是它们的妈妈,会照顾好它们的。过几天,我就带它们去找你。”昨天分开的时候,她把妮妮和童童带走了。
听到她有些另类的关心,我的心里顿时暖暖的。再想到妮妮和童童,那俩一个最爱卖萌,一个最爱耍酷的小东西,我是它们的爸爸,韩雨嫣是它们的妈妈,心里更是被幸福所充斥,所有的感伤一扫而光。
“雨嫣,我好想你。”我对着手机,深情地说道。“我也想妮妮和童童,你们什么时候过来找我?”
“昨天才分开,你今天就说想我,是不是说好听的骗我啊?”韩雨嫣明显很开心地问道。“我好久没回家了,总要陪陪老爸老妈吧?王峰和丁大叔也在这里,我还要好好地款待他们。过几天,等他们回奉天市了,我就去找你吧。”
我发自内心的对她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说的正是我对你的思念,我恨不得时时刻刻和你在一起。不过,父母对你比我更重要,你乖乖在家多陪陪他们,过些天再来找我,我等你。”
我们又聊了几句,结束通话。
我捧着纸箱子回到屋里,把纸箱子放在桌子上,拿出昨天带回来的背包,打开后发现好几瓶血。其中一个瓶子上面,还贴着一张小纸条,“马大哈,记得把血放进冰箱,短期内喝不完就变质了哦!”
“这小妮子,又给我乱起外号。”
我拧开一瓶血一饮而尽,心里想着韩雨嫣对我的体贴,倒也不觉得那么难喝了。又把其余的几瓶放进冰箱冷藏起来。
然后,我带着纸箱子,来到镇外的一座山上,把骨灰埋在山腰的山清水秀处。回去的路上,我从镇上的狗肉馆,买了一只最健壮的土狗……
我一觉睡到天黑。
这时,那个养鬼人早该死掉了。躺在下面藏有死尸的床上都能睡着,并且能睡得那么香、那么久,我还真是一朵奇葩。
而我这朵奇葩之所以会醒,并不是睡足睡够了自然醒来的,是被床底下传来敲床板的声音和震动吵醒的。
“还能不能让人好好地睡觉了?”
我迷迷瞪瞪地抗议了一声,这才反应过来床底下有什么。
“难道,是那个老不死的,终于死掉变成了僵尸?”
被师父收留的这三年来,我见过各种各样的鬼,见过成精了的黄皮子,见过开启了灵智的大蟒蛇,还见过……可就是没见过另一只僵尸,没见过我的这另外一种同类。
我兴奋地从床上下来,打开灯朝着床底下看去。虽然不开灯也能视物,但是只能看到轮廓,看不出具体的颜色,一些细节也看不清。
我弯下腰歪着脑袋,一眼看到了那个新生的同类。
他只不过才死掉几个小时,身上已经长出一层淡淡的白毛,这代表着他是最低级的白僵。处于白僵阶段的僵尸,行动迟缓极怕阳光,也怕火怕水怕鸡怕狗更怕人。
吸食一段时间的血液,白毛将会蜕变成黑毛,白僵就进化成了黑僵。这个阶段的僵尸,仍怕阳光和烈火,行动也比较缓慢,但开始不怕鸡狗,不过见了人还是会回避。
再下一个阶段,是脱去黑毛的跳尸,行动开始以跳为主,跳步较快而远,怕阳光,不怕人,也不怕任何家畜。
第四个阶段的僵尸为飞尸,往往是百年以上甚至几百年的僵尸,它们行动敏捷,跃屋上树,纵跳如飞,故名飞尸。
第五个阶段的僵尸为旱魃,既可以旱魃一出赤地千里,又可以变化得和普通人一般无二,是一种极其恐怖的存在,就连我师父都打不过它。必须天雷勾动地火,运用大自然的力量,方能够将其消灭。
至于第六个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的僵尸,已经属于魔王级别的存在了,相传从古至今只出现过一个,为观音菩萨的坐骑——金毛犼……
我回忆了一遍关于僵尸的介绍,然后摸了摸自己挺光滑的脸。
还记得三年前,我睁开眼睛看到师父的时候,身上就没有任何多余的毛发,并且也和正常人一样行走。只不过我并不是进化成了旱魃,而是只有一半的体质转化成了僵尸。可以说,天底下只有我这么一只,如此另类的僵尸。
就连师父都不清楚其中的原因。
想到师父,他已经出去十几天了,手机一直都打不通,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说起来还挺想他的……
“咚!咚!咚!”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白僵在床底下伸直手臂,他的右臂齐肘断掉了,只有左手能够到床板。随着他直挺挺地想站起来,却被床板在上面挡着,因此始终站不起来,看起来滑稽极了。
我伸手把他拽了出来。
他应该是把我当成了同类,并不怕我也不攻击我,身体一挺站了起来。不过,他的腿被卢高峰砍断了,断腿无法在地上站稳,刚站起来便摔倒了。
然后,他一次次地站起来,又一次次地摔倒,看得我有些心酸。
这时的他,不再是与我为敌的养鬼人,而是一只稚嫩的新生僵尸,是一只我发展出来的后裔,甚至可以说是我的孩子,我没有了杀它的想法。
我该拿它怎么办?
偷偷地把它养起来?
可是,它和我不同。
我只有一半的体质是僵尸,还拥有属于人类的思想意识。
我不是把人类当做食物,而是把他们当做同类。
我有自制力去制止自己滥杀无辜。
而它呢?
我可以看出来,它失去了记忆与意识,只是一个被本能所控制的驱壳。
一旦让它成长起来,将变成一台嗜血如狂,只懂得杀戮的机器。
想来想去,发现我不忍心也必须杀掉它,否则将造成未来的许多悲剧发生,将会导致许多人失去亲人、爱人、朋友,导致许多家庭骨肉分离。
“你活着的时候,不知道害死过多少无辜的人,不知道让多少家庭家破人亡,有今天也算是罪有应得。”我谴责着它生前的罪行,让自己下定杀掉它的决心。
我掏出手机看看时间,现在是凌晨一点多钟。就让作为我僵尸身份的同类的它,再陪我度过四五个小时吧!天亮后,再用阳光送它上路。
说起来挺心酸的,我和人类能够相安无事,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我的秘密,不知道我拥有一半的僵尸体质。
我想,之所以师父和神秀能够接受我僵尸的身份,一来是因为我对他们造不成威胁,二来是因为他们有一颗悲天悯人之心。韩雨嫣他们三个出马弟子能够接受我,是因为他们和我一样超脱了普通人的范畴。而他们都能接受我的共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有着清醒的意识,有着善良的心灵。
至于那些普通人,若是知道了我是僵尸,尽管只有一半是僵尸,他们肯定会因为怕我,而想要毁灭我。把未知的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属于人类的天性,属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他们才会不管我,究竟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甚至,若是被科学狂人知道我的存在,我特么就等着被抓走当小白鼠吧……
白僵还在一次次不知疲倦,不知疼痛地站起来又摔倒。
在它又一次站起来时,我扶着它站稳了身子。
我的双手托在它腋下,托着它缓慢地四处走动。
我把它视为倾诉的对象,讲述我这三年来的经历,诉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家在何方的苦楚。还讲出我对韩雨嫣的爱,以及对于我和她的将来,不知道是否有结果的心事。
它默默地听着,因为它不会说话,而且它也没有意识,我不能对其他人说的话,都可以在它面前尽情地说出来。
我自欺欺人地,权当它听懂了我的话,它理解我的喜怒哀乐,它是我的知己与知音。把所有积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我的心情顿时舒畅了一些。
这么一说,就说到天亮,我倾诉了大半夜,也多愁善感了大半夜。随着窗外洒入房间一抹晨曦,到了我用阳光送它上路的时候。
它因为恐惧阳光而拼命地,朝着房间角落的阴暗处挪去。不过,它需要被我托着才能移动脚步,再努力也去不了想去的地方。
我对它说,也是对自己说:“现在的你,没有了记忆,又没有了意识,只剩下一个驱壳,你早就在昏迷中死去了。人死之后都要火化,不过你稍有不同,我会用阳光火化你。你放心,你听我牢骚了大半夜,作为回报,我会让你的骨灰入土为安。”
说罢,我强迫自己硬下心,不顾它拼命地挣扎,把它拽到了后院。
阳光照射在它身上,它剧烈地燃烧了起来,烧得很快也很彻底,很快就只剩下一捧骨灰。我找来一个干净的纸箱子,把那些骨灰盛放进去。
我有些感伤地心想,将来的某一天,我是不是会和他一样,被烧成一捧骨灰?今天有我送它走最后一程,将来又是谁送我走最后一程?
我既感伤失去了一个后裔,失去了一个最好的倾诉对象,又感伤自己是个不人不鬼的怪物,感伤自己甚至不如一个没有意识,没有喜怒哀乐更没有苦恼的僵尸。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铃声响起。
我取出手机一看,是韩雨嫣打过来的,立即按下接听键。
她悦耳的声音传入我耳中,“大懒虫,该起床吃早饭了。你把带回去的背包打开,里面有我给你准备的饭。这几天,你一个人在家,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记着按时吃饭,尽快把伤养好了,你还要陪我赚大钱,让我有钱买好多好多,我喜欢的好东西呢!”
她还告诉我,“你放心,妮妮和童童很乖,我是它们的妈妈,会照顾好它们的。过几天,我就带它们去找你。”昨天分开的时候,她把妮妮和童童带走了。
听到她有些另类的关心,我的心里顿时暖暖的。再想到妮妮和童童,那俩一个最爱卖萌,一个最爱耍酷的小东西,我是它们的爸爸,韩雨嫣是它们的妈妈,心里更是被幸福所充斥,所有的感伤一扫而光。
“雨嫣,我好想你。”我对着手机,深情地说道。“我也想妮妮和童童,你们什么时候过来找我?”
“昨天才分开,你今天就说想我,是不是说好听的骗我啊?”韩雨嫣明显很开心地问道。“我好久没回家了,总要陪陪老爸老妈吧?王峰和丁大叔也在这里,我还要好好地款待他们。过几天,等他们回奉天市了,我就去找你吧。”
我发自内心的对她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说的正是我对你的思念,我恨不得时时刻刻和你在一起。不过,父母对你比我更重要,你乖乖在家多陪陪他们,过些天再来找我,我等你。”
我们又聊了几句,结束通话。
我捧着纸箱子回到屋里,把纸箱子放在桌子上,拿出昨天带回来的背包,打开后发现好几瓶血。其中一个瓶子上面,还贴着一张小纸条,“马大哈,记得把血放进冰箱,短期内喝不完就变质了哦!”
“这小妮子,又给我乱起外号。”
我拧开一瓶血一饮而尽,心里想着韩雨嫣对我的体贴,倒也不觉得那么难喝了。又把其余的几瓶放进冰箱冷藏起来。
然后,我带着纸箱子,来到镇外的一座山上,把骨灰埋在山腰的山清水秀处。回去的路上,我从镇上的狗肉馆,买了一只最健壮的土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