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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六章 白月光和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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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小时后。
“林总,”靖柏从前排递来一瓶水,“休息一下吧,马上到家了。”
到家?
林砚维眼前竟是突地浮起沈歆研高烧的模样,这几天忙碌下来,他已经忘记了她生病的事。
而那些佣人居然也没有打电话来报备!
心里窜出一股不爽,让他无法安心休息,等到车子在别墅门口停稳,他已经自己推开车门,大步而入。
“她呢?”林砚维沉沉出声。
丁妈从厨房出来,“少奶奶出差去了。”
出差?为什么不跟他说一声?!他记得以前她出差都会告诉自己的,即便到了后来,也会留一张字条在家里的!
心下不悦,声音更寒,“去哪里出差?什么时候去的?!”
“就您走的那天啊,”丁妈记得日子,“不过少爷放心,少奶奶是烧退了才走的。您别担心。”
担心?担心她?!
丁妈简直越来越会说笑了!
林砚维抬手松了松自己的领带,“谁担心她了?莫名其妙!”
他会担心那个跟打不死的小蟑螂一样的强悍女人?!
简直是天方夜谭!
“是是,”丁妈连忙换了话题,“少爷,你想吃什么?”
“随便。”
.................................
南方的城市不比北方,夏天的夜晚海风很大,呜呜泱泱地吹着,跟有人掐它似的。
海边沙滩上到处都布满了出来纳凉的人,沈歆研穿着红色的碎花吊带裙,踩着沙子慢慢朝海浪边缘走。
回到家乡,心情惬意了许多。
身后有熟悉的脚步声传来,男人一把将她整个人扛起来,“沈女王!欢迎回家!”
沈歆研惊呼一声,“赶紧放我下来,小鲜肉!”
人被轻轻地放在了沙滩上,头发被他揉乱,睁开眼睛,就看到了眼前那个带着阳光的大男孩,梁易槐。
她一巴掌招呼过去,“靠,吓死我了!”
梁易槐露出灿烂的笑,脸颊的酒窝能把人溺毙,“这么久不见,让我好好抱抱!”
“当然!”
她灿烂一笑,奔进他怀里。
大大地拥抱,如同过去的每一次一样。
他丝毫不介意被她揉乱身上那昂贵得不得了的手工衬衫。
梁易槐是明星,经常在世界各地巡演,两个人一年也见不到几次,在结婚之后,他们见面的次数就更少了。
他比她大四岁,季家以前就在沈家的隔壁,两个人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记得小时候她刚刚学写字,大大的毛笔握在小小的手中,说不出的好看。可那白皙的小脸却皱成一团,“梁易槐,你不要叫梁易槐了好不好?你的名字笔画好多,太难写了。”
少年不过十岁,眉目之间却已经见到了英挺和坚韧,唯独对她特别纵容,他说:“你要是不喜欢,就只写一个易字。我以后不叫梁易槐了。”
只是稚气的玩笑话,可是,他却当了真。
梁易槐知道她的一切——
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讨厌什么颜色,甚至连每个月的那几天,他比她记得还要牢固。
可就是对他而言最最重要的人,他却把她弄丢了。
不过是三年的光景,他不过是出国进修了三年而已,回来,她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
她永远不知道,她婚礼的前一晚,他在她卧室楼下站了一夜。
那时候正值中秋,香洲市的秋雨却很凉,很凉,浇透了他整个身体,可他却固执地不肯走,却也始终没有冲进去。
那一场大雨,从此将他们远远地隔开了......
原本以为上天给他们的时间很多很长,可他却连一句表白都还没来得及说。
这,成了他此生最后悔的事。
梁易槐很用力很用力地将她牢牢抱紧,直到沈歆研快喘不过气来了,他才放手。脸上又恢复了刚才那般阳光的笑意,“想吃什么?我带你去吃!”
“炸土豆,土米粉,还有醉虾!!!”
“瞧你那点出息!就这点要求?!”,梁易槐揉了揉她的头发,自然地撑住她的肩膀将她整个人扣在自己的臂膀之下,“就不能吃点好的?!”
就算她想吃五洋鳖九天月,他也会给她弄来!
可沈歆研却摇头,“人在他乡,最难将就的是我的胃!想死家乡的小吃了!赶紧带我去吃!”
“行,走吧!”
两个人并肩而行,十指相扣,如小时候一样的亲密无间。
只余下身后沙滩上那两串深深浅浅交织在一起的脚印.......
沈歆研在老家香洲玩了一个星期时间。
年轻的时候,人总是可以为了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抛弃自己的故乡——或许是为了爱情,或许是为了事业。
那时候总觉得故乡随时都在原地等着我们,永远不会改变它的模样。
可等到经年之后,再度回首,没有任何一处能够带来故乡一样的安全感和快乐的时候,却发现故乡已经不复记忆里的模样,就连它的四季,也开始渐渐变得模糊。
故乡,就成为了一个不可言说的疤。
回不去,带不走,连记忆也会变得渐渐模糊。
沈歆研坐上飞机,看着香洲市的夜色朦胧,忍着鼻尖的酸楚,轻轻地在心里对着它说晚安。
晚安,香洲。
她又要回到那个陌生的京都了,就像是没有脚的鸟儿一样,要不停地飞来飞去,直到没有力气再飞的那一天为止......
心里的怅然如潮水用来,在将她的口鼻湮没之前,忽地一阵香气朝鼻尖袭来。
霍然睁眼,就看到了坐到自己旁边,正在扣安全带的梁易槐。
沈歆研愣愣地,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将一盒炸土豆递到她面前,“我答应了去京都工作。以后就做炸土豆给你吃。”
“傻了?”,梁易槐的目光如阳光般和煦,“你不能再拒绝我去京都了,那座城市我也有份!”
她是傻了,彻底傻了。
“我应该.....对你说什么?”,愣了半晌,沈歆研勉强从嗓子里挤出这几个字眼来,冰冷的心渐渐被他暖洋洋的目光给捂得也有些暖洋洋的。
“乖,对我说欢迎,”他笑得爽朗,拿起一块土豆塞进她嘴里,半哄半骗,“我已经正式答应你们公司宣传部的邀约,担任你们的形象代言人。”
沈歆研傻乎乎地含着那块炸土豆,忘了要吞下去。
梁易槐轻轻握住她的手,放在脸颊边暖了暖,“手这么凉?一会儿我给你多要一床毯子过来,抱着你睡。”
他的双臂已经伸过来,将她牢牢固定在自己怀中,“快睡。”
熟悉的气息袭来,她竟然忘了要推开他,抬眸,就被深深卷入了梁易槐那幽深如渊的眸瞳之中。
沈歆研一怔,梁易槐已经俯身轻轻在她唇角上落下一个蜻蜓点水的吻。
她彻底呆住。
“傻丫头,不开心何必强撑?以后,和我在一起不让你再受委屈。”他揉了揉她的头发,将她抱得更紧。
对不起,如果我能更早一点知道你过得不好,那么,我会更早一些回来........
刚才还因为那个轻吻有点别扭,可现在,沈歆研心里竟是生出一股快意——
不受委屈.....
真是个很诱人,很诱人的条件......
林砚维,你都可以有你的白月光,那么我也可以有我的朱砂痣......
这样,才公平!
几个小时后。
“林总,”靖柏从前排递来一瓶水,“休息一下吧,马上到家了。”
到家?
林砚维眼前竟是突地浮起沈歆研高烧的模样,这几天忙碌下来,他已经忘记了她生病的事。
而那些佣人居然也没有打电话来报备!
心里窜出一股不爽,让他无法安心休息,等到车子在别墅门口停稳,他已经自己推开车门,大步而入。
“她呢?”林砚维沉沉出声。
丁妈从厨房出来,“少奶奶出差去了。”
出差?为什么不跟他说一声?!他记得以前她出差都会告诉自己的,即便到了后来,也会留一张字条在家里的!
心下不悦,声音更寒,“去哪里出差?什么时候去的?!”
“就您走的那天啊,”丁妈记得日子,“不过少爷放心,少奶奶是烧退了才走的。您别担心。”
担心?担心她?!
丁妈简直越来越会说笑了!
林砚维抬手松了松自己的领带,“谁担心她了?莫名其妙!”
他会担心那个跟打不死的小蟑螂一样的强悍女人?!
简直是天方夜谭!
“是是,”丁妈连忙换了话题,“少爷,你想吃什么?”
“随便。”
.................................
南方的城市不比北方,夏天的夜晚海风很大,呜呜泱泱地吹着,跟有人掐它似的。
海边沙滩上到处都布满了出来纳凉的人,沈歆研穿着红色的碎花吊带裙,踩着沙子慢慢朝海浪边缘走。
回到家乡,心情惬意了许多。
身后有熟悉的脚步声传来,男人一把将她整个人扛起来,“沈女王!欢迎回家!”
沈歆研惊呼一声,“赶紧放我下来,小鲜肉!”
人被轻轻地放在了沙滩上,头发被他揉乱,睁开眼睛,就看到了眼前那个带着阳光的大男孩,梁易槐。
她一巴掌招呼过去,“靠,吓死我了!”
梁易槐露出灿烂的笑,脸颊的酒窝能把人溺毙,“这么久不见,让我好好抱抱!”
“当然!”
她灿烂一笑,奔进他怀里。
大大地拥抱,如同过去的每一次一样。
他丝毫不介意被她揉乱身上那昂贵得不得了的手工衬衫。
梁易槐是明星,经常在世界各地巡演,两个人一年也见不到几次,在结婚之后,他们见面的次数就更少了。
他比她大四岁,季家以前就在沈家的隔壁,两个人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记得小时候她刚刚学写字,大大的毛笔握在小小的手中,说不出的好看。可那白皙的小脸却皱成一团,“梁易槐,你不要叫梁易槐了好不好?你的名字笔画好多,太难写了。”
少年不过十岁,眉目之间却已经见到了英挺和坚韧,唯独对她特别纵容,他说:“你要是不喜欢,就只写一个易字。我以后不叫梁易槐了。”
只是稚气的玩笑话,可是,他却当了真。
梁易槐知道她的一切——
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讨厌什么颜色,甚至连每个月的那几天,他比她记得还要牢固。
可就是对他而言最最重要的人,他却把她弄丢了。
不过是三年的光景,他不过是出国进修了三年而已,回来,她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
她永远不知道,她婚礼的前一晚,他在她卧室楼下站了一夜。
那时候正值中秋,香洲市的秋雨却很凉,很凉,浇透了他整个身体,可他却固执地不肯走,却也始终没有冲进去。
那一场大雨,从此将他们远远地隔开了......
原本以为上天给他们的时间很多很长,可他却连一句表白都还没来得及说。
这,成了他此生最后悔的事。
梁易槐很用力很用力地将她牢牢抱紧,直到沈歆研快喘不过气来了,他才放手。脸上又恢复了刚才那般阳光的笑意,“想吃什么?我带你去吃!”
“炸土豆,土米粉,还有醉虾!!!”
“瞧你那点出息!就这点要求?!”,梁易槐揉了揉她的头发,自然地撑住她的肩膀将她整个人扣在自己的臂膀之下,“就不能吃点好的?!”
就算她想吃五洋鳖九天月,他也会给她弄来!
可沈歆研却摇头,“人在他乡,最难将就的是我的胃!想死家乡的小吃了!赶紧带我去吃!”
“行,走吧!”
两个人并肩而行,十指相扣,如小时候一样的亲密无间。
只余下身后沙滩上那两串深深浅浅交织在一起的脚印.......
沈歆研在老家香洲玩了一个星期时间。
年轻的时候,人总是可以为了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抛弃自己的故乡——或许是为了爱情,或许是为了事业。
那时候总觉得故乡随时都在原地等着我们,永远不会改变它的模样。
可等到经年之后,再度回首,没有任何一处能够带来故乡一样的安全感和快乐的时候,却发现故乡已经不复记忆里的模样,就连它的四季,也开始渐渐变得模糊。
故乡,就成为了一个不可言说的疤。
回不去,带不走,连记忆也会变得渐渐模糊。
沈歆研坐上飞机,看着香洲市的夜色朦胧,忍着鼻尖的酸楚,轻轻地在心里对着它说晚安。
晚安,香洲。
她又要回到那个陌生的京都了,就像是没有脚的鸟儿一样,要不停地飞来飞去,直到没有力气再飞的那一天为止......
心里的怅然如潮水用来,在将她的口鼻湮没之前,忽地一阵香气朝鼻尖袭来。
霍然睁眼,就看到了坐到自己旁边,正在扣安全带的梁易槐。
沈歆研愣愣地,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将一盒炸土豆递到她面前,“我答应了去京都工作。以后就做炸土豆给你吃。”
“傻了?”,梁易槐的目光如阳光般和煦,“你不能再拒绝我去京都了,那座城市我也有份!”
她是傻了,彻底傻了。
“我应该.....对你说什么?”,愣了半晌,沈歆研勉强从嗓子里挤出这几个字眼来,冰冷的心渐渐被他暖洋洋的目光给捂得也有些暖洋洋的。
“乖,对我说欢迎,”他笑得爽朗,拿起一块土豆塞进她嘴里,半哄半骗,“我已经正式答应你们公司宣传部的邀约,担任你们的形象代言人。”
沈歆研傻乎乎地含着那块炸土豆,忘了要吞下去。
梁易槐轻轻握住她的手,放在脸颊边暖了暖,“手这么凉?一会儿我给你多要一床毯子过来,抱着你睡。”
他的双臂已经伸过来,将她牢牢固定在自己怀中,“快睡。”
熟悉的气息袭来,她竟然忘了要推开他,抬眸,就被深深卷入了梁易槐那幽深如渊的眸瞳之中。
沈歆研一怔,梁易槐已经俯身轻轻在她唇角上落下一个蜻蜓点水的吻。
她彻底呆住。
“傻丫头,不开心何必强撑?以后,和我在一起不让你再受委屈。”他揉了揉她的头发,将她抱得更紧。
对不起,如果我能更早一点知道你过得不好,那么,我会更早一些回来........
刚才还因为那个轻吻有点别扭,可现在,沈歆研心里竟是生出一股快意——
不受委屈.....
真是个很诱人,很诱人的条件......
林砚维,你都可以有你的白月光,那么我也可以有我的朱砂痣......
这样,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