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可远观不可亵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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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林嫣高中时代的锋芒,我曾一度很傻很天真的以为他也和其他两位正规军出身的总裁助理一样,是无所不能的超人。但是他实际上只是个好吃懒做贪图享乐的废人。超人和废人,虽只有一字之差,其中代表的深意却是截然不同。
超人是积极向雷锋同志学习做好事不留名造福和谐社会的,废人却是无事可干专门到善良百姓门前找事的。
就像林嫣,每月拿着数倍于我的工资,分时段骚扰我的工作,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探听杜心悠的最新消息。
我认为,他的出现很好的展示了啃老族这一新型少数民族的生活形态。
华子旬曾就我的结论为其辩解,说主要是林嫣这人性子太过随意,他家老头就怕他随意的走上不归路,特地将他随身携带,好便于看管。
为了让我更直观的理解他这种随意的程度,华子旬特地举了个例子。
比方说林嫣在留学的时候曾参加过一个神秘的俱乐部,此俱乐部的宗旨就是:为满足会员的厌世情绪提供各种直接而痛快的解决方法和建议。
通俗点来讲,就是告诉你怎么去死。
能够随意到置生死于度外,我深深折服于林嫣人所不能的潜力,也毫不意外他会出现在周五Peter家的派对现场。
因为是下班后直接过来,大家穿的都有些正式。
Peter的美国妻子早在露天草坪上摆了张大方桌,准备了很多食物,旁侧还支了个烧烤架。到的早的同事都在帮忙,杜心悠在摆盘子,林嫣自然凑在她身边。
百无聊赖下,我对上了Peter家那只长毛的古代牧羊犬。它满头的乱毛和戴墨镜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可以恰到好处的掩饰自己的视线。
我往左走,它就朝右看;我往右走,它就朝左看。
玩的兴起,我没留神身后,一脚踩上了罗鹏益的脚。
他拧着眉忍了好半晌,我歉疚不已,“你没事吧?”
罗鹏益深深吸了口气,冷硬道:“没事。”
“下次走路注意点。”我说。
他离去的脚步因为我的好心有些踉跄。
站在原地一抬头,刚好能看到杜心悠在烤肉。长发垂在身侧,专注的小脸被篝火熏得微红。我突然有种错觉,刚刚罗鹏益之所以被我踩到,就是因为专注眼前美色。
“喂,傻站着看什么呢?”林嫣伸手戳了戳我。
接过他手里的烤肉,我思忖着合适的措词,“我想我找到你的情敌了。”
“谁?”林嫣果然很紧张。
“它!”顺着我的视线,古牧正站在杜心悠身边,顶着满是狗毛的脸做四十五度仰望着她。
“靠!”林嫣眯眼望了我一会,抽过我手里空空如也的盘子,掉头走了。
吃了两块蛋糕后,我觉得有些腻,绕房子走了一圈,在泳池旁坐下。
水面反射着月华的皎洁,波光粼粼。
我撑着脑袋,想起大二那年,同性恋的名声不胫而走之后。郭云的爱慕者之一提了酒瓶子要和我PK,喝酒这种事情实在是有点强人所难。
那男生最后将酒瓶子哗啦一下砸碎在地上,指了我喊:“你他妈是不是男人?”
“很明显,我不是。”
男生指着我手指微微晃了晃,垂头走了。
满地的啤酒瓶碎片,在月色下闪烁,如同眼前的潋滟水光。
这人这事之所以令我印象如此深刻,完全是由于该男生临走前说的一个字:“靠!”
极为简洁明了的一字真诀,可以用长音短音转音波音跳音充分表达自己的情绪。真正体现了我天朝语言博大精深的特点,最重要的是,刚刚林嫣也说了。
曹操大人想必很闲,我只是随便想想,他就到了。
“怎么一个人坐这里?”林嫣在我身边蹲下。
我说:“我在思考人生。”
“说说看。”他学着我在地上盘膝坐下。
游泳池的水光在他眼底荡漾,我整了整思绪,开口说:“人只有两种选择,忙着死或者忙着活。我想我有了第三种选择,忙着等死。”
他神色一凛,望着我半晌,试探道:“你没掉水里吧?”
一个人说一次胡话不难,难的是一辈子说胡话。话不投机半句多,我决定远离林嫣。
从Peter家出来的时候,我搭了林嫣的车。
这厮之所以找我谈心是因为半道杜心悠走了。
华子旬再一次找我到酒吧谈心的时候,正撞上莫敏。
她长发飘飘裙裾轻摇,挽着一个洋鬼子的手,在闪烁的五彩旋灯下美的纤尘不染。
“好久不见。”她温婉的笑,笑容诱人。
很奇怪,清纯和魅惑这样极致的对比会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不仅不冲突,还能兼容并蓄,一本万利,实在不能不让人感叹造物主的神奇。
华子旬的视线有些冷,“好久不见。”
我看到被他那视线扫到的外国友人脸上划过一丝不安,没多久他低头对莫敏说了句:sorry。转身头也不回的出去了。
音乐震天的酒吧,牛鬼蛇神混杂,但是华子旬就这么一瞬不瞬的盯着莫敏。
我要是她,早抗不住那样绵绵的情意主动投怀送抱了。
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
虽说早恋猛于虎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实,但是谁又能否认,只有在那个初生之犊不怕虎的年代才可能孕育纯粹的感情。
我正为这想法而唏嘘,偏生莫敏低头摸了摸自己腕上的镯子,硬生生扯出了第四者:“你们俩这样,问过林嫣了吗?”
华子旬闻言微微一笑,“我能理解为,你还是在意我的?”
莫敏笑,“适当的自信是很好,但是过了就是自傲。”
这两人间的气场实在有些伤人,我顶着胸闷追着外国友人的后路跑了出去。
一路钻到酒吧街外,给林嫣拨了个电话:“十万火急,你最好的男人和最好的女人要同归于尽了,快来救场。”
我陪着林嫣赶回酒吧的时候,华子旬一个人坐在吧台前,头顶的射灯落下一地的寂寥光影。
“我没事。”他贼喊捉贼。
林嫣和我一左一右在他身边坐下。
林嫣向酒保要了三杯酒。华子旬一口干了,还把我和林嫣面前的都包圆了。喝完之后,声音有些涩,“莫敏走了。”
“嗯。”林嫣颔首。
“哦。”我跟着点头。
“你不是说爱情不能半途而废吗?我真觉得我他妈快报废了。”这话明显是质问我的,我一时有些忧伤。又递了杯酒给他,他喝了一口,呛得轻咳起来。
林嫣没说话,主动向酒保要了两瓶芝华士,一瓶塞给了华子旬,用另一瓶和他碰了碰。
然后,他看了我一眼,说:“我们醉了你就打110。”
最后我打了120。
因为华子旬吐血了,医生说是饮酒过量导致胃穿孔。
华子旬住院那几天,林嫣带着我天天去看他。他那高级病房门外的通道被鲜花围绕,看起来整个就一追悼会现场。对于我的不详言论,林嫣和华子旬极为一致的选择了漠视。
在探病的时间里,除了吃遍华子旬的瓜果小食外我亲眼见识到了他的男性魅力,上至60下至13的女性纷至沓来探病,真可谓环肥燕瘦,包罗万象,人来人往的活活把病房门口那块羊毛地毯给踩秃了。
我想那羊要是在天有灵,非得瑟瑟又索索不可。
而且照那收礼的架势进展下去,我觉得华子旬要再住个十天半月的医院,就能开一综合超市了。
对此建议,他终于抵受不住,扯着被子道:“我是病人。”
眼见他如此脆弱,林嫣决定带着我先走。郭云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刚好从医院出来。
在我的极力要求下,林嫣不得不“顺路”把我送达了目的地。
然后,郭云看到了林嫣。
在那么0.001秒的时间里,我在她眼里看到了火星撞地球一般的震撼。
我想,林嫣对杜心悠的一见钟情再次上演了,只是主角换了个。
因为林嫣高中时代的锋芒,我曾一度很傻很天真的以为他也和其他两位正规军出身的总裁助理一样,是无所不能的超人。但是他实际上只是个好吃懒做贪图享乐的废人。超人和废人,虽只有一字之差,其中代表的深意却是截然不同。
超人是积极向雷锋同志学习做好事不留名造福和谐社会的,废人却是无事可干专门到善良百姓门前找事的。
就像林嫣,每月拿着数倍于我的工资,分时段骚扰我的工作,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探听杜心悠的最新消息。
我认为,他的出现很好的展示了啃老族这一新型少数民族的生活形态。
华子旬曾就我的结论为其辩解,说主要是林嫣这人性子太过随意,他家老头就怕他随意的走上不归路,特地将他随身携带,好便于看管。
为了让我更直观的理解他这种随意的程度,华子旬特地举了个例子。
比方说林嫣在留学的时候曾参加过一个神秘的俱乐部,此俱乐部的宗旨就是:为满足会员的厌世情绪提供各种直接而痛快的解决方法和建议。
通俗点来讲,就是告诉你怎么去死。
能够随意到置生死于度外,我深深折服于林嫣人所不能的潜力,也毫不意外他会出现在周五Peter家的派对现场。
因为是下班后直接过来,大家穿的都有些正式。
Peter的美国妻子早在露天草坪上摆了张大方桌,准备了很多食物,旁侧还支了个烧烤架。到的早的同事都在帮忙,杜心悠在摆盘子,林嫣自然凑在她身边。
百无聊赖下,我对上了Peter家那只长毛的古代牧羊犬。它满头的乱毛和戴墨镜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可以恰到好处的掩饰自己的视线。
我往左走,它就朝右看;我往右走,它就朝左看。
玩的兴起,我没留神身后,一脚踩上了罗鹏益的脚。
他拧着眉忍了好半晌,我歉疚不已,“你没事吧?”
罗鹏益深深吸了口气,冷硬道:“没事。”
“下次走路注意点。”我说。
他离去的脚步因为我的好心有些踉跄。
站在原地一抬头,刚好能看到杜心悠在烤肉。长发垂在身侧,专注的小脸被篝火熏得微红。我突然有种错觉,刚刚罗鹏益之所以被我踩到,就是因为专注眼前美色。
“喂,傻站着看什么呢?”林嫣伸手戳了戳我。
接过他手里的烤肉,我思忖着合适的措词,“我想我找到你的情敌了。”
“谁?”林嫣果然很紧张。
“它!”顺着我的视线,古牧正站在杜心悠身边,顶着满是狗毛的脸做四十五度仰望着她。
“靠!”林嫣眯眼望了我一会,抽过我手里空空如也的盘子,掉头走了。
吃了两块蛋糕后,我觉得有些腻,绕房子走了一圈,在泳池旁坐下。
水面反射着月华的皎洁,波光粼粼。
我撑着脑袋,想起大二那年,同性恋的名声不胫而走之后。郭云的爱慕者之一提了酒瓶子要和我PK,喝酒这种事情实在是有点强人所难。
那男生最后将酒瓶子哗啦一下砸碎在地上,指了我喊:“你他妈是不是男人?”
“很明显,我不是。”
男生指着我手指微微晃了晃,垂头走了。
满地的啤酒瓶碎片,在月色下闪烁,如同眼前的潋滟水光。
这人这事之所以令我印象如此深刻,完全是由于该男生临走前说的一个字:“靠!”
极为简洁明了的一字真诀,可以用长音短音转音波音跳音充分表达自己的情绪。真正体现了我天朝语言博大精深的特点,最重要的是,刚刚林嫣也说了。
曹操大人想必很闲,我只是随便想想,他就到了。
“怎么一个人坐这里?”林嫣在我身边蹲下。
我说:“我在思考人生。”
“说说看。”他学着我在地上盘膝坐下。
游泳池的水光在他眼底荡漾,我整了整思绪,开口说:“人只有两种选择,忙着死或者忙着活。我想我有了第三种选择,忙着等死。”
他神色一凛,望着我半晌,试探道:“你没掉水里吧?”
一个人说一次胡话不难,难的是一辈子说胡话。话不投机半句多,我决定远离林嫣。
从Peter家出来的时候,我搭了林嫣的车。
这厮之所以找我谈心是因为半道杜心悠走了。
华子旬再一次找我到酒吧谈心的时候,正撞上莫敏。
她长发飘飘裙裾轻摇,挽着一个洋鬼子的手,在闪烁的五彩旋灯下美的纤尘不染。
“好久不见。”她温婉的笑,笑容诱人。
很奇怪,清纯和魅惑这样极致的对比会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不仅不冲突,还能兼容并蓄,一本万利,实在不能不让人感叹造物主的神奇。
华子旬的视线有些冷,“好久不见。”
我看到被他那视线扫到的外国友人脸上划过一丝不安,没多久他低头对莫敏说了句:sorry。转身头也不回的出去了。
音乐震天的酒吧,牛鬼蛇神混杂,但是华子旬就这么一瞬不瞬的盯着莫敏。
我要是她,早抗不住那样绵绵的情意主动投怀送抱了。
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
虽说早恋猛于虎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实,但是谁又能否认,只有在那个初生之犊不怕虎的年代才可能孕育纯粹的感情。
我正为这想法而唏嘘,偏生莫敏低头摸了摸自己腕上的镯子,硬生生扯出了第四者:“你们俩这样,问过林嫣了吗?”
华子旬闻言微微一笑,“我能理解为,你还是在意我的?”
莫敏笑,“适当的自信是很好,但是过了就是自傲。”
这两人间的气场实在有些伤人,我顶着胸闷追着外国友人的后路跑了出去。
一路钻到酒吧街外,给林嫣拨了个电话:“十万火急,你最好的男人和最好的女人要同归于尽了,快来救场。”
我陪着林嫣赶回酒吧的时候,华子旬一个人坐在吧台前,头顶的射灯落下一地的寂寥光影。
“我没事。”他贼喊捉贼。
林嫣和我一左一右在他身边坐下。
林嫣向酒保要了三杯酒。华子旬一口干了,还把我和林嫣面前的都包圆了。喝完之后,声音有些涩,“莫敏走了。”
“嗯。”林嫣颔首。
“哦。”我跟着点头。
“你不是说爱情不能半途而废吗?我真觉得我他妈快报废了。”这话明显是质问我的,我一时有些忧伤。又递了杯酒给他,他喝了一口,呛得轻咳起来。
林嫣没说话,主动向酒保要了两瓶芝华士,一瓶塞给了华子旬,用另一瓶和他碰了碰。
然后,他看了我一眼,说:“我们醉了你就打110。”
最后我打了120。
因为华子旬吐血了,医生说是饮酒过量导致胃穿孔。
华子旬住院那几天,林嫣带着我天天去看他。他那高级病房门外的通道被鲜花围绕,看起来整个就一追悼会现场。对于我的不详言论,林嫣和华子旬极为一致的选择了漠视。
在探病的时间里,除了吃遍华子旬的瓜果小食外我亲眼见识到了他的男性魅力,上至60下至13的女性纷至沓来探病,真可谓环肥燕瘦,包罗万象,人来人往的活活把病房门口那块羊毛地毯给踩秃了。
我想那羊要是在天有灵,非得瑟瑟又索索不可。
而且照那收礼的架势进展下去,我觉得华子旬要再住个十天半月的医院,就能开一综合超市了。
对此建议,他终于抵受不住,扯着被子道:“我是病人。”
眼见他如此脆弱,林嫣决定带着我先走。郭云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刚好从医院出来。
在我的极力要求下,林嫣不得不“顺路”把我送达了目的地。
然后,郭云看到了林嫣。
在那么0.001秒的时间里,我在她眼里看到了火星撞地球一般的震撼。
我想,林嫣对杜心悠的一见钟情再次上演了,只是主角换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