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章 穷寇莫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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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死吧,大 个子人类!”腾远打的兴起,猛地蹿高,一拳往戚风的后脑勺扫去。他身上滚滚的土腥气翻腾着,大地的力量果然是强悍无比。
“滚地炮!”腾迈见 兄弟腾起,便也一个翻滚,身子化作一团土,嗖的钻入地底,却见地面一阵阵的滚动着,如同是土黄色的浪花。
戚风心里一 沉,赶忙连连后退,然而下一秒就听到轰的一声,裆下地面裂了一个口子,一道身影嗖的飞射出来,一拳打向他下身。
两处都是要害,两人速度都极快,在这一瞬间,戚风感觉手里的昆吾刀似乎是火了一样,发出炽热的光芒。而他的脑子一晃神,一道如洪流一般的信息流便钻入他脑海中。
“昆吾幻影刀,以刀摄人心神!”
戚风迅速的一篇篇讲脑子里的记忆翻过,竟然是隐藏在刀身里的刀技,这一招他曾在昆涂身上看到过,也被控制过。
几乎是下意识的,戚风一手捏诀,手里昆吾刀猛地挥舞起来,阵阵幻影从刀身那只恐怖的眼睛里投射出来,笼住了宾沙两兄弟。
在这一瞬间,螺旋状的幻影下,宾沙两兄弟明显愣了愣,动作也迟缓了不少。由于他们都是半神境的实力,比之当初的戚风不知高出多少,因此这昆吾幻影刀的作用也是减弱了不少,然而毕竟是起作用了。
就趁他们迟缓的一瞬间,戚风纵身一跃,身子轻盈拔起,稳稳的落在他们背后,而后右手一旋,刀芒流转而下。那两个人身子猛然一震,咔嚓一声骨头碎裂响声传来,他们人已被劈作两半。
“遭了!”那边林朗一边关注着戚风等人的战况,一边攻击林宣,当他看到一阵血瀑飞起时,心中顿时一寒,“连这两人都被他杀死了?他实力得有多恐怖?呵呵,也好,也好!”
想到宾沙家和戚风的仇恨从此加深,他又是一阵得意。今天来,杀人不是主要目的,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扯呼,两位宾沙老爷已经死了!”林朗一声呼喊,那些宾沙家族的人就都哀嚎着四散退去。
林宣见敌人退去,战意顿浓,他握着阔剑就要追上去,却被戚风喊住:“林宣,穷寇莫追。”
“师傅!”林宣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看着戚风道,“就这么让他们跑了么?后患无穷啊。”
“其实这患早就存在了,只是现在开始爆发了而已。”戚风注视着他们逃窜的方向,“今天回去你要警告老爷子,宾沙家族似乎要有动作了。”
“看这两个人是谁。”林宣说着便用剑尖挑翻那两人的尸体,看到他们模糊的面孔之后,他却是大吃一惊,“原来是他们!”
“怎么?”戚风道。
“他们是加里?宾沙的堂弟,在宾沙家族算是有身份的人了,三大高手中,他们就是其中之二。”林宣倒吸一口冷气。
戚风撇了撇嘴:“不过如此。不用担心,他们不过是个导火索罢了,火药被埋得深着呢。”
“我们该怎么办?”林宣苦着脸问道。
“回去。”戚风翻身上马,拨转马头,“我想他们可能要对你们家族下手了。”
啪!
一张石英石的桌子被加里?宾沙一掌击碎,他脸上的肌肉几乎都狰狞起来,纠结在一起,原本就拥挤的五官变得更加亲密。
“混蛋,混蛋混蛋!”加里咆哮着,暴怒不已,“谁让你们私自去的?现在害死了我的两个弟弟,你们开心了!”
他对面,是一群宾沙家的打手,这些人回来,哆哆嗦嗦的告诉他,两位堂老爷都被戚风杀死了。虽然是堂弟,但是他们感情一向不错,而且那两个人也是加里的左膀右臂,现在忽然不在了,加里自然是暴怒不已。
他的儿子,格伦?宾沙站窝在椅子里,低头抠着指甲,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一看到这败家子,加里就恼怒万分,奈何膝下只有一子,否则今天他真想把这兔崽子给掐死。
加里背着手,一趟趟的在屋子里来回踱步,狂躁不安。
“父亲,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你再生气也没用了。”格伦终于抬起头道,“是时候让特利家族付出血的代价了。”
“血的代价?我看付出代价的是我们吧?”加里唾沫四溅,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看清楚了,这死的可是你的叔叔!”
他指着外面地上被血染红的两个担架,以及白布下的两个尸体说道。
“父亲,冷静一点吧。”格伦道,“与其在这里盛怒,不如想想改怎么让伍德那老家伙给咱们一个交代。您不是眼馋他们家的财富很久了么?”
格伦的话就像是一盆冷水,当头浇灭了加里的怒火,只剩下一股青烟在弥漫。他愤怒的喘息着,人却渐渐冷静了下来。
居室内,环境清幽雅致,戚风端坐在榻上,盘膝闭目,神情放松。
一股墨色从他的额头沁出,形成一道黑烟,弥漫在他的头顶,像是一条神秘的黑蛇一般盘旋不定。
灯光跳跃下,戚风的皮肤开始诡异的泛黑。灯光下看起来,像是他的皮肤下流淌的不是血液,而是墨汁一样。
对于体内的水元素、黑暗元素和火元素,戚风每天都要轮流修炼,他尽量不让体内这三股元素互相冲击彼此,产生副作用。
这样一来,他的时间变得更加紧迫,每一天都是忙忙碌碌。
窗外,一条黑影一闪而过,映照在窗子上,是一个有着尖尖吻部的家伙,狼人!确切的说,是狼奴。
“哼,老子早就想反了!居然用翡翠之火来毒烧我的灵魂!”狼奴握紧拳头,“没关系,只要我够忍耐,忍耐那一瞬间的烈焰焚烧,杀死你这家伙我就自由了!”他咬牙切齿,想着自己从呼风唤雨的山大王变成被人奴役的奴仆,心中的怒火就是难以遏制。
他每天忍气吞声,看起来温顺的很,其实内心一直都想要把戚风撕碎吃掉,为那些死去的狼人兄弟们报仇。
轻轻的推开房门,狼奴亮出了双手十指尖隐藏的锋利指甲,那十根指甲就像是噬魂夺魄的尖刺一样,在灯光中闪烁着幽芒。他狰狞着面孔,舔了舔指甲尖端,身子一晃,化作一道残影,猛地扑向戚风。
他咬牙切齿,恨不得立刻就能将戚风的咽喉扯断,滚烫的鲜血饮下,将其肉撕扯下来……
然而,狼奴扑到榻前,却是发现眼前一晃,戚风人变成了幻影,继而幻影也不见了。
“嗯?”狼奴一怔,使劲眯了眯眼,以为自己看错了,或者说根本就是在做梦。
“找我么?”头顶传来戚风那澹然的声音,空旷的让他心悸。
狼奴吓的一个趔趄,连连后退,撞翻了桌椅,杯子盘子打碎一地。
戚风盘膝,保持在榻上的姿势,甚至连眼睛都不曾睁开,就那么漂浮在狼奴头顶,榻帏旁边,而狼奴竟然连他怎么上去的都不知道。只是他全身都半黑半白,像是浸透在墨汁里一样,身上穿着一件漆黑的袍子,而他身边则是散发着浓郁的让狼奴感到心碎的恐怖力量。
“我,我要杀了你!”狼奴先是心中而怕,而后便横下一条心,恶从胆边生,怒吼一声猛地飞起,爪子一划,锋利的指甲扫向戚风的咽喉。
嗡~一声不易察觉的极细微的空气鸣响之后,狼奴又是惊愕的发现,戚风的身影再度消失了。
“啊!混帐!”狼奴牙齿间有口涎流淌下来,他愤怒的摇晃着硕大的狼头,狂躁的喊叫着。
“在这里。”他身后,一道温和的声音传来,狼奴猛地转头,看到戚风。
此时的戚风还是盘膝坐着,眼睛不曾睁开,身上却是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袍子,而其皮肤也像是水做的,整个人都像是水波那样透明。狼奴甚至能够透过戚风,看到他身后的墙壁和家具。
“混蛋,你耍我!”狼奴怒吼一声,身子猛地一弓,就听啪啪一阵连续的骨骼爆裂声之后,他整个人都变成了狼的样子,灰白色的毛发,绿幽幽的眼睛,尖利的獠牙,粗壮的四肢。
狼奴嗷的一声嚎叫,扑向戚风,同时张嘴吐出一团火光。几乎所有的狼人一族都是火属性的,就像是矮人都是大地属性的一样。
然而毫无意外的,等狼奴扑到戚风跟前,并且从他身体里穿过去之后,戚风人又诡异的消失了。
几次三番,狼奴身心疲惫,他发疯似的在屋子里上窜下跳,半个多时辰之后,刺杀行动以他的精疲力尽作为终点,结束了。
狼奴气喘吁吁,像是死狗一样趴在地上,舌头歪出嘴巴,不住的喘息着。
一道身影施施然飘落下来,正是一身白袍的戚风。
戚风低头看着趴在地上的狼奴,大笑三声,开门出去了。
他没有对狼奴实施任何的惩罚,也没有因为狼奴的反叛行为而震怒,他从头到尾,甚至都没有责骂狼奴一句。然而就在刚才,他站在狼奴跟前的时候,狼奴却是骇然发现,眼前这个看起来很年轻的人类,竟然像是天神一样凛然不可侵犯,似乎这人天生就是自己的主人。
等戚风离开屋子,过了很久,狼奴才哀叹着从地上爬起来,咕噜一下变回狼人模样。
“唉!”他长长的叹了口气,转身开始收拾残局,“就这样了。”他从此认命,戚风实在是太强大了,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或许现在根本就不是反抗的时机。
“去死吧,大 个子人类!”腾远打的兴起,猛地蹿高,一拳往戚风的后脑勺扫去。他身上滚滚的土腥气翻腾着,大地的力量果然是强悍无比。
“滚地炮!”腾迈见 兄弟腾起,便也一个翻滚,身子化作一团土,嗖的钻入地底,却见地面一阵阵的滚动着,如同是土黄色的浪花。
戚风心里一 沉,赶忙连连后退,然而下一秒就听到轰的一声,裆下地面裂了一个口子,一道身影嗖的飞射出来,一拳打向他下身。
两处都是要害,两人速度都极快,在这一瞬间,戚风感觉手里的昆吾刀似乎是火了一样,发出炽热的光芒。而他的脑子一晃神,一道如洪流一般的信息流便钻入他脑海中。
“昆吾幻影刀,以刀摄人心神!”
戚风迅速的一篇篇讲脑子里的记忆翻过,竟然是隐藏在刀身里的刀技,这一招他曾在昆涂身上看到过,也被控制过。
几乎是下意识的,戚风一手捏诀,手里昆吾刀猛地挥舞起来,阵阵幻影从刀身那只恐怖的眼睛里投射出来,笼住了宾沙两兄弟。
在这一瞬间,螺旋状的幻影下,宾沙两兄弟明显愣了愣,动作也迟缓了不少。由于他们都是半神境的实力,比之当初的戚风不知高出多少,因此这昆吾幻影刀的作用也是减弱了不少,然而毕竟是起作用了。
就趁他们迟缓的一瞬间,戚风纵身一跃,身子轻盈拔起,稳稳的落在他们背后,而后右手一旋,刀芒流转而下。那两个人身子猛然一震,咔嚓一声骨头碎裂响声传来,他们人已被劈作两半。
“遭了!”那边林朗一边关注着戚风等人的战况,一边攻击林宣,当他看到一阵血瀑飞起时,心中顿时一寒,“连这两人都被他杀死了?他实力得有多恐怖?呵呵,也好,也好!”
想到宾沙家和戚风的仇恨从此加深,他又是一阵得意。今天来,杀人不是主要目的,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扯呼,两位宾沙老爷已经死了!”林朗一声呼喊,那些宾沙家族的人就都哀嚎着四散退去。
林宣见敌人退去,战意顿浓,他握着阔剑就要追上去,却被戚风喊住:“林宣,穷寇莫追。”
“师傅!”林宣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看着戚风道,“就这么让他们跑了么?后患无穷啊。”
“其实这患早就存在了,只是现在开始爆发了而已。”戚风注视着他们逃窜的方向,“今天回去你要警告老爷子,宾沙家族似乎要有动作了。”
“看这两个人是谁。”林宣说着便用剑尖挑翻那两人的尸体,看到他们模糊的面孔之后,他却是大吃一惊,“原来是他们!”
“怎么?”戚风道。
“他们是加里?宾沙的堂弟,在宾沙家族算是有身份的人了,三大高手中,他们就是其中之二。”林宣倒吸一口冷气。
戚风撇了撇嘴:“不过如此。不用担心,他们不过是个导火索罢了,火药被埋得深着呢。”
“我们该怎么办?”林宣苦着脸问道。
“回去。”戚风翻身上马,拨转马头,“我想他们可能要对你们家族下手了。”
啪!
一张石英石的桌子被加里?宾沙一掌击碎,他脸上的肌肉几乎都狰狞起来,纠结在一起,原本就拥挤的五官变得更加亲密。
“混蛋,混蛋混蛋!”加里咆哮着,暴怒不已,“谁让你们私自去的?现在害死了我的两个弟弟,你们开心了!”
他对面,是一群宾沙家的打手,这些人回来,哆哆嗦嗦的告诉他,两位堂老爷都被戚风杀死了。虽然是堂弟,但是他们感情一向不错,而且那两个人也是加里的左膀右臂,现在忽然不在了,加里自然是暴怒不已。
他的儿子,格伦?宾沙站窝在椅子里,低头抠着指甲,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一看到这败家子,加里就恼怒万分,奈何膝下只有一子,否则今天他真想把这兔崽子给掐死。
加里背着手,一趟趟的在屋子里来回踱步,狂躁不安。
“父亲,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你再生气也没用了。”格伦终于抬起头道,“是时候让特利家族付出血的代价了。”
“血的代价?我看付出代价的是我们吧?”加里唾沫四溅,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看清楚了,这死的可是你的叔叔!”
他指着外面地上被血染红的两个担架,以及白布下的两个尸体说道。
“父亲,冷静一点吧。”格伦道,“与其在这里盛怒,不如想想改怎么让伍德那老家伙给咱们一个交代。您不是眼馋他们家的财富很久了么?”
格伦的话就像是一盆冷水,当头浇灭了加里的怒火,只剩下一股青烟在弥漫。他愤怒的喘息着,人却渐渐冷静了下来。
居室内,环境清幽雅致,戚风端坐在榻上,盘膝闭目,神情放松。
一股墨色从他的额头沁出,形成一道黑烟,弥漫在他的头顶,像是一条神秘的黑蛇一般盘旋不定。
灯光跳跃下,戚风的皮肤开始诡异的泛黑。灯光下看起来,像是他的皮肤下流淌的不是血液,而是墨汁一样。
对于体内的水元素、黑暗元素和火元素,戚风每天都要轮流修炼,他尽量不让体内这三股元素互相冲击彼此,产生副作用。
这样一来,他的时间变得更加紧迫,每一天都是忙忙碌碌。
窗外,一条黑影一闪而过,映照在窗子上,是一个有着尖尖吻部的家伙,狼人!确切的说,是狼奴。
“哼,老子早就想反了!居然用翡翠之火来毒烧我的灵魂!”狼奴握紧拳头,“没关系,只要我够忍耐,忍耐那一瞬间的烈焰焚烧,杀死你这家伙我就自由了!”他咬牙切齿,想着自己从呼风唤雨的山大王变成被人奴役的奴仆,心中的怒火就是难以遏制。
他每天忍气吞声,看起来温顺的很,其实内心一直都想要把戚风撕碎吃掉,为那些死去的狼人兄弟们报仇。
轻轻的推开房门,狼奴亮出了双手十指尖隐藏的锋利指甲,那十根指甲就像是噬魂夺魄的尖刺一样,在灯光中闪烁着幽芒。他狰狞着面孔,舔了舔指甲尖端,身子一晃,化作一道残影,猛地扑向戚风。
他咬牙切齿,恨不得立刻就能将戚风的咽喉扯断,滚烫的鲜血饮下,将其肉撕扯下来……
然而,狼奴扑到榻前,却是发现眼前一晃,戚风人变成了幻影,继而幻影也不见了。
“嗯?”狼奴一怔,使劲眯了眯眼,以为自己看错了,或者说根本就是在做梦。
“找我么?”头顶传来戚风那澹然的声音,空旷的让他心悸。
狼奴吓的一个趔趄,连连后退,撞翻了桌椅,杯子盘子打碎一地。
戚风盘膝,保持在榻上的姿势,甚至连眼睛都不曾睁开,就那么漂浮在狼奴头顶,榻帏旁边,而狼奴竟然连他怎么上去的都不知道。只是他全身都半黑半白,像是浸透在墨汁里一样,身上穿着一件漆黑的袍子,而他身边则是散发着浓郁的让狼奴感到心碎的恐怖力量。
“我,我要杀了你!”狼奴先是心中而怕,而后便横下一条心,恶从胆边生,怒吼一声猛地飞起,爪子一划,锋利的指甲扫向戚风的咽喉。
嗡~一声不易察觉的极细微的空气鸣响之后,狼奴又是惊愕的发现,戚风的身影再度消失了。
“啊!混帐!”狼奴牙齿间有口涎流淌下来,他愤怒的摇晃着硕大的狼头,狂躁的喊叫着。
“在这里。”他身后,一道温和的声音传来,狼奴猛地转头,看到戚风。
此时的戚风还是盘膝坐着,眼睛不曾睁开,身上却是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袍子,而其皮肤也像是水做的,整个人都像是水波那样透明。狼奴甚至能够透过戚风,看到他身后的墙壁和家具。
“混蛋,你耍我!”狼奴怒吼一声,身子猛地一弓,就听啪啪一阵连续的骨骼爆裂声之后,他整个人都变成了狼的样子,灰白色的毛发,绿幽幽的眼睛,尖利的獠牙,粗壮的四肢。
狼奴嗷的一声嚎叫,扑向戚风,同时张嘴吐出一团火光。几乎所有的狼人一族都是火属性的,就像是矮人都是大地属性的一样。
然而毫无意外的,等狼奴扑到戚风跟前,并且从他身体里穿过去之后,戚风人又诡异的消失了。
几次三番,狼奴身心疲惫,他发疯似的在屋子里上窜下跳,半个多时辰之后,刺杀行动以他的精疲力尽作为终点,结束了。
狼奴气喘吁吁,像是死狗一样趴在地上,舌头歪出嘴巴,不住的喘息着。
一道身影施施然飘落下来,正是一身白袍的戚风。
戚风低头看着趴在地上的狼奴,大笑三声,开门出去了。
他没有对狼奴实施任何的惩罚,也没有因为狼奴的反叛行为而震怒,他从头到尾,甚至都没有责骂狼奴一句。然而就在刚才,他站在狼奴跟前的时候,狼奴却是骇然发现,眼前这个看起来很年轻的人类,竟然像是天神一样凛然不可侵犯,似乎这人天生就是自己的主人。
等戚风离开屋子,过了很久,狼奴才哀叹着从地上爬起来,咕噜一下变回狼人模样。
“唉!”他长长的叹了口气,转身开始收拾残局,“就这样了。”他从此认命,戚风实在是太强大了,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或许现在根本就不是反抗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