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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伤心童话】穷途末路的开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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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喝太多,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沈唯一拿着包站起身,“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她没有再看沙发上的陆淮安,安静的来,安静的走。
这个地方从来都不属于她,所以,她从公寓里出去的那一刻,心里也没有失去某种难以割舍的东西的难过感。
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
她失去的,是这个她以为会成为她丈夫的这个男人。
灰姑娘的故事,只存在于童话里,她没有玻璃鞋,最后站在王子身边的人,就不会是她。
————
林初接到陆淮安的电话的时候,她正在跟朋友们在一起吃饭。
这些年,陆淮安主动打电话给她的次数,十根手指都能数清。
所以,沈唯一给她下马威不成反被她教育之后,应该是去找他诉苦了,所以这通电话应该是打来兴师问罪的吧。
“林初,我是不会娶你的。”
果然。
酒饱饭足的林初靠着椅背,慵懒的伸了个懒腰,像是没有听到陆淮安的话一般,问道,“你喝酒了吗?”
因为他的嗓音没有三天前那样冷淡,还带着几分沙哑。
“你爸借给陆氏的钱,给我两年的时间,我会加倍奉还,豪门家族里建立在利益至上的婚姻有多无趣你应该明白,既然你有选择的自由,不如嫁给一个爱你的人,我不会是一个合格的丈夫。”
老实说,林初有些诧异。
毕竟三天前,他当着宋阿姨的面,都能说出那样恶劣难听的话,今天只是通过手机通话,应该要更加冷漠的警告她才算正常。
“我有多喜欢你,你不知道吗?所以,我怎么可能忍受你跟别的女人结为夫妻睡在一张床上,”林初轻轻的笑了笑,“可能是平稳的日子过久了,想要挑战一下不可能的事,没关系啊,你坚持跟沈唯一在一起也没问题,但最后你娶的人……一定是我。”
一同吃饭的朋友都不是外人,她也不用藏着掖着怕谁听见。
“哦,忘了跟你说,沈唯一在你身边多待一天,我就会更加厌恶她,女人的嫉妒心很可怕,她在娱乐圈这才刚刚有了点成绩,如果被我做点什么手脚导致星途停在原地,会很可惜的。”
如果了解林初的人,就一定能听出来她是在开玩笑。
她是被林宗钧捧在手心里宠大的千金小姐,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明媚张扬但不意味着嚣张跋扈。
陆淮安可能是真的醉的不清,竟然相信了她的话。
“林初,你找死!”
短短的五个字,林初就已经感觉到了对方嗓音里的阴戾,她毫不怀疑,如果她现在站在他面前,可能真的会被活活掐死。
她弯唇轻笑,颇有些媚眼如丝的味道,“临死之前能跟你做夫妻,我也挺满足的。”
嘟……嘟……嘟……
电话被掐断后的忙音。
林初也不在意,把手机放进包里,面色如常的继续听江慕周吹牛逼。
许秋白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动,最后什么也没有说出口,依然安静的坐在椅子上,低着头,脸上的情绪没有太大的波动,但拿着筷子的手指关节隐隐泛着白色。
坐在旁边的晚夏看了看他,随后目光转向林初,低声问出口,“小初,你刚刚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她其实听清楚了,但一时之间有些恍惚。
林初眨了眨眼,看向晚夏和许秋白,笑着开口,“哦,忘记跟你们俩说了,林爸爸帮陆氏度过危机,我拿着这把令箭逼陆淮安娶我。”
陆氏高层领导决策失误,差点全面崩盘,这在商界不是秘密,晚夏听纪桓提过。
最后出手相助的是林初的父亲,她也是知道的。
“可是……你还没到结婚年龄。”
“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写错了,刚刚好比我的实际年龄大一岁,如果陆淮安今天晚上屈服了,我明天就能跟他去民政局领证。”
应该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像林初一样,每天都希望自己的年纪快点增长。
她现在十九岁,但如果按照身份证上算,她已经二十岁可以结婚了。
许秋白放下筷子站起身,淡淡的开口,“我妈生病还没好,你们继续吃,我先走了。”
也没有等其他人回答,他就拉开的椅子,往餐厅外走。
椅子和木质地板摩擦在一起,发出的声响很刺耳。
谁都能看出来许秋白的情绪不对,但没有任何人挑开了说,毕竟感情上的事情,是真的勉强不了。
在林初托着腮沉思的时候,晚夏站起身,“我去看看秋白,然后直接回家,就不过来了。”
“嗯,路上小心,”林初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江慕周你送晚晚吧?”
送漂亮姑娘回家这种事情,江慕周当然是乐意的,他还没有来及满口应下,晚夏就已经拒绝了。
“不用,我哥下班顺路过来接我。”
江慕周看着那抹靓丽的身影走出餐厅,追着许秋白的方向而去,眯着眼跟林初开玩笑。
“无论是学校里家世优越的公子哥,已经出入社会的优质潜力股,追纪美人儿的男人都能绕着操场排一圈,她怎么谁都看不上眼?我注意很久了,每次纪桓来学校接她的时候,她那双眼睛里的笑,比山茶花还要漂亮,她不会是……对纪桓有什么男女之情吧?你说……”
他的话没有说完,也说不完,因为被林初凶神恶煞的捂住了嘴巴。
“江慕周我警告你啊!别再让我从你嘴里第二次听到这种话,”林初冷着脸,语气不善。
大眼瞪小眼之后,江慕周拨开了林初捂在嘴上的手,身体往后,懒散的靠着椅背。
又恢复了那种又痞又贱的欠抽样,“开个玩笑而已,这么认真干什么?”
林初瞪了他一眼,眼神里警告的意味很浓。
餐桌上只剩下两个人,难免有点冷清。
林初懒得跟江慕周胡扯,单手托腮,另一只手摸着脖子上的项链,精致的五官没有什么表情,在旁人眼里,她就是吃撑了在发呆。
只有江慕周知道,她是在跟脑子里的某种想法做斗争。
林初脖子上的那根项链,她戴了九年,从她选择性失忆的那天开始。
因为贪玩,她掉进冰窟窿差点丢了性命,周围都是冰凉蚀骨的湖水,只有他的手是热的。
那天,是陆淮安救了林初,把她的名字从死神名单里划掉。
项链上的吊坠是一颗扣子,小小的,白色的,很普通。
是林初高烧清醒后才发现自己一直攥在手心里的东西,那应该是从陆淮安衣服上拽下来的。
冬天,她会藏在毛衣里,没人能看见,但夏天穿衣服都是怎么凉快怎么穿,戴在脖子上的项链,别人一眼就能看到。
林初不止一次被朋友嘲笑,说她从头到脚都可以称为时尚标杆,但那根项链毁所有,远处看不清无所谓,但只有距离稍微近一点,就能发现。
她也不在意,照样每天带着,这已经是第九年了。
如果、如果那天陆淮安没有救林初,她一定会死在那个湖里,但除了林初,谁都不知道那天救她的人,是陆淮安。
因为她是被从湖边经过的路人送到医院的,路人告诉林宗钧,是他救了林家唯一的女儿,见义勇为不需要什么回报。
林宗钧不仅谢了又谢,还亲自登门。
只有林初知道,那个路人撒谎了。
“江慕周。”
林初叫他的名字。
“什么?”
“东西你带着的吗?”林初把杯子里的红酒喝的一滴都不剩,扭头看向江慕周,“不要太烈的那种,我怕对身体有副作用。”
毕竟是要跟她过一辈子的人,她可舍不得折腾出毛病来。
江慕周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林初在说什么,一脸无语操蛋的表情,“谁没事干把那种玩意儿走哪儿带哪儿,我有病啊?”
他江慕周泡妹子靠得可是真本事,下点药然后把人往床上带这种下三滥的事情,不是他的作风。
林初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九点四十三分。
还早。
“那你让那些狐朋狗友送过来,顺便帮我查查陆淮安在哪儿,他喝醉了,应该还醉的不轻,难得的机会撞上来,我如果放过了就不知道下一次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她的话音很平静,就像是在说‘我饿了送点吃的过来’这样普通的话。
江慕周看着她,黑眸里痞笑随意的轻佻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少有的深邃和凝重。
“决定了?”嗓音低沉,“一旦你踏出了那一步,可就没有回头的余地。”
陆淮安是什么人,怎么可能容忍自己被算计?
到时候即使被逼无奈取了林初,这段婚姻也不会像普通家庭那样平和。
林初不是不懂。
只是……爱一个人爱到骨髓里,就真的太想和他做夫妻了,如果不可以,会难过死的。
淡淡道,“我想清楚了,反正怎么都逃不了被他厌恶的结果。”
江慕周也没再多说,打了通电话出去。
林初听着他打电话的声音,脸上没有太多的情绪,平日里盛着暖阳一般笑意的杏眸,此时清淡到极致,毫无目的的看着窗外来往的车流。
视线渐渐变得有些模糊,霓虹灯散发出来的光亮,连成了一片。
她的美貌从十八岁开始绽放,五官精致立体,齐腰的长发微卷,随意披在肩头,眼睛蕴藏着的光亮,比星辰还要更耀眼一分,如果对哪个男人笑一笑,都能将对方的魂魄勾了去。
此时,她脸上却连半点笑意都没有。
她在想什么?
她在想陆淮安。
在想这些年,陆淮安有没有对她好过,哪怕是一点点也算。
在记忆里搜索的结果,是有的,而且还很多。
在所有人面前都毫不掩饰的厌恶她,给她伤心难过,然后……偶尔也会喂她吃一颗糖。
苦涩过后的糖总是格外的甜。
所以林初记住的,都是潜藏在记忆里那些悄无声息的陪伴,因为他所产生的疼痛,不怎么能回想起。
……
江慕周的朋友是在半个小时后到餐厅的,说是朋友好像也不太准确,毕竟年纪看着应该都将近三十岁了。
面无表情的看了林初一眼就移开了视线,从口袋里掏出用牛皮纸包好的物件,双手递到江慕周面前,“一包就够了,不要多吃。”
无论是他的态度还是语气,都是极其恭敬的。
等男人离开后,林初开口问道,“是谁呀?气场这么强。”
江老大手底下的人,每天在枪口下生活,气场能不强么?
江慕周没打算告诉林初,把手里的东西扔到她怀里,又恢复了他惯有的吊儿郎当的模样。
“管那么多干什么,陆淮安在江边他名下的那栋公寓里,带上你的‘助攻’赶紧过去吧,再磨蹭他挪地方,结果你扑了个空,到时候可别怨我。”
包得很严实,林初也没有打开看。
临走之前,她笑着跟江慕周说,“如果过了好几天我都没有联系你,记得去给我收尸,毕竟朋友一场,每年清明节多给我烧点纸钱。”
每一场豪赌,都是一次冒险。
要么输得倾家荡产,要么赚满盆。
————
林初开着车到陆淮安公寓外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
夜幕沉沉下,周围一片寂静。
林初站在门口,深呼吸后,抬起手输入密码。
“滴滴——”
这里是陆淮安四年前买的房子,林初只来过一次,就是高三过完春节跑去郊外找他,差点变态司机侮辱的那天晚上。
密码一直都没有换。
打开门,刺鼻的烟草混着浓烈酒精的味道扑鼻而来,呛得林初不由自主的蹙起眉。
鞋柜里没有女士拖鞋,林初踢掉脚上的高跟鞋后,是光着脚走进客厅的,脚下的皮肤和地板直接相接触,是凉凉的感觉。
炎热的夏季,很舒服。
目光同那一双幽暗的黑眸对上,林初停下了脚步。
茶几上的酒瓶东倒西歪,烟灰缸里横横竖竖了无数根烟蒂,干净整洁的客厅此时弥漫着青白色的烟雾。
因为开着灯,林初可以清楚的看到陆淮安。
男人靠着沙发,黑色衬衣的扣子几乎是全部扯开的状态,一手夹着烟,一手拿着酒杯,左腿搭在茶几上,烟雾弥漫在周围,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极其幽暗的姿态。
惠深莫测。
棱角分明的俊脸因为酒精的缘故而生出不正常的红,一双黑眸却仿佛浸着寒冰,像是一汪幽深的冰井,最深处是看不见尽头的乌漆色。
他仿佛是头攻击性极强的豹子,死死的盯着未经允许闯进领土的林初,似乎她再往前走一步,他就会扑过来将她撕的粉碎。
整栋公寓里都开着冷气,但让林初想起十岁那年掉入结着冰的湖里那冷若刺骨的冰冷感,是他的眼神。
看来,是真的开始憎恶她了。
不知对视了多久,林初率先移开视线,转身,往餐厅走去。
没有开水,她得自己烧。
水壶咕噜噜烧水的时候,她找到了茶杯和茶叶,站在厨房的洗碗池前,拧开水龙头,认真的清洗玻璃杯。
清凉的水流过手指,她没有发呆,也没有愣神。
水烧开了。
拿了干净的餐巾纸把玻璃杯壁沾着的水渍擦干,放茶叶,然后将那一包白色粉末倒入,最后倒开水。
林初把茶放到陆淮安面前,随后在沙发上坐下,目光一次略过歪倒的酒瓶和凌乱散着的烟蒂。
开口说话,“喝了酒会很不舒服,你还抽了这么多的眼,茶可以解酒,你再上楼洗个澡清醒一下,然后我们谈谈吧。”
她的声音很好听,在安静的没有一丝多余声音的客厅里,显得更加的清软悦耳。
陆淮安终于把头抬起来,幽暗的黑眸仿佛绞着看不到尽头的暗色,因为过多烟草和酒精的侵蚀,嗓音如同石磨转动般沙哑,“谈什么?”
“你不是不想娶我吗?”林初弯唇笑了笑,“我想知道为什么啊,如果理由充分而且我也接受,说不定我就放弃成全你和沈唯一了。”
炎炎夏日,年轻的女孩子们都会穿的特别清凉。
林初很怕热。
上身是一件米白色的真丝吊带,大片雪白的肌肤暴露在空气里,在灯光下泛着迷人的光泽感,脖子上那根细细的项链,纽扣吊坠就安静的躺在锁骨旁。
下身穿着水洗蓝牛仔热裤,两条纤细的长腿一览无余,因为是光着脚,白嫩的脚趾踩在暗红色的地毯上,刺激着人的视觉感官。
微卷的长发柔顺的散在肩头,精致立体的五官漾着盈盈笑意,从哪个角度看都很美。
嗯,她长大了。
可是,她是林初。
口感舌燥,是男人身体的本能,五官其它。
酒杯里已经空了,陆淮安拿起面前还冒着热气的玻璃杯,因为开着冷气,茶水会凉得快一些,现在喝刚刚好。
半杯茶,半根烟后,他淡漠的目光重新回到少女脸上,薄唇轻启,嗓音冰冷,“我记得我早就说过,不是所有人都义务喜欢你,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想要娶自己不爱的女人,我也一样。”
这真是让人无法反驳的理由。
林初似是赞同般点了点头。
她站起身,掌心撑着茶几,另一只手探到对面,先拿过还剩五分之一的红酒瓶,然后再拿过陆淮安用过的酒杯。
穿的就是吊带衫,她现在的动作,让本来若隐若现的美好风光几乎完全暴露在陆淮安眼底。
林初似乎是什么都没有意识到,回到沙发上坐着,给自己倒了杯酒。
尝了一口,粉色的舌尖探出舔了舔唇角,脸上的笑意没有丝毫削减,“你可以去洗澡了,我一个人想想吧。”
少女无意识的动作,让陆淮安下腹一紧,喉结上下滚动。
即使开着冷气,身体里的酒精燃烧产生的燥热也依然存在,他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也知道在这种状态下,人很容易犯错。
混沌的大脑里出现一个声音,在提醒他:
陆淮安,这是林初,你应该恨她。
男人起身迈开脚步的时候,撞倒了好几个空酒瓶,乒乓乓乓的声音响在空荡的客厅里,清脆、杂乱,甚至还有回音。
林初目光平静的看着他一步一步往楼上走,步子不似平时那样稳重,有些恍惚。
就连背影,也都透着淡漠疏离。
五分钟后。
林初仰头将杯子里的红酒喝尽,光着脚上楼,推开卧室的门后,有淅淅沥沥的水声响在耳畔。
脱下吊带衫和牛仔热裤,只保留最贴身的衣物。
没有犹豫,没有胆怯。
推开浴室的门,走了进去。
突然有人闯进,陆淮安剑眉紧皱,回头,进入视线的,是少女玲珑有致的身子,仅剩黑色的面料遮挡着最引人遐想的部位。
从花洒喷出来的是凉水,浴室里没有氤氲的热气阻隔视线,所有的一些都暴露在他眼底。
额头青筋凸起,暴怒的嗓音充斥着阴森的底蕴,“林初!你这是在干什么!滚出去!”
林初怎么可能会听他的话呢?
她没有说话,轻轻笑开,迈开脚步走到花洒下,冰凉的水落在皮肤上,让她抖了抖。
在男人把她推开之前,白藕般的手臂就缠上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开始吻他。
她不会接吻,只是凭着身体的本能吮着男人的唇,灵巧的舌试探着挤进他的口腔,去**他的舌头。
陆淮安仿佛被一团火焰击中,轰的一声,燎原之火彻底燃开。
所有的理智和隐忍在这一刻崩塌,黑眸里的猩红极其浓烈。
只是几秒钟的时间,他便夺回主动权,推着女孩的身子往后,重重的撞在墙壁,唇舌开始撕咬女孩娇嫩的皮肤。
林初不觉得疼,她只是有点害怕。
小痞子江慕周跟乔安滚上床后的某一天,有意无意的在林初面前炫耀,两人之间说话向来百无禁忌,林初出于好奇就问了。
起初江慕周不愿意说,但禁不住林初硬泡,他说,只要男人的技巧得当,够体贴,女孩子的第一次其实也没有那么疼,乔安只哭了几分钟,之后就都是不可言说。
察觉到男人的意图,林初睁开眼睛,看着他,低声问,“陆淮安,你知道我是谁吗?”
“别喝太多,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沈唯一拿着包站起身,“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她没有再看沙发上的陆淮安,安静的来,安静的走。
这个地方从来都不属于她,所以,她从公寓里出去的那一刻,心里也没有失去某种难以割舍的东西的难过感。
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
她失去的,是这个她以为会成为她丈夫的这个男人。
灰姑娘的故事,只存在于童话里,她没有玻璃鞋,最后站在王子身边的人,就不会是她。
————
林初接到陆淮安的电话的时候,她正在跟朋友们在一起吃饭。
这些年,陆淮安主动打电话给她的次数,十根手指都能数清。
所以,沈唯一给她下马威不成反被她教育之后,应该是去找他诉苦了,所以这通电话应该是打来兴师问罪的吧。
“林初,我是不会娶你的。”
果然。
酒饱饭足的林初靠着椅背,慵懒的伸了个懒腰,像是没有听到陆淮安的话一般,问道,“你喝酒了吗?”
因为他的嗓音没有三天前那样冷淡,还带着几分沙哑。
“你爸借给陆氏的钱,给我两年的时间,我会加倍奉还,豪门家族里建立在利益至上的婚姻有多无趣你应该明白,既然你有选择的自由,不如嫁给一个爱你的人,我不会是一个合格的丈夫。”
老实说,林初有些诧异。
毕竟三天前,他当着宋阿姨的面,都能说出那样恶劣难听的话,今天只是通过手机通话,应该要更加冷漠的警告她才算正常。
“我有多喜欢你,你不知道吗?所以,我怎么可能忍受你跟别的女人结为夫妻睡在一张床上,”林初轻轻的笑了笑,“可能是平稳的日子过久了,想要挑战一下不可能的事,没关系啊,你坚持跟沈唯一在一起也没问题,但最后你娶的人……一定是我。”
一同吃饭的朋友都不是外人,她也不用藏着掖着怕谁听见。
“哦,忘了跟你说,沈唯一在你身边多待一天,我就会更加厌恶她,女人的嫉妒心很可怕,她在娱乐圈这才刚刚有了点成绩,如果被我做点什么手脚导致星途停在原地,会很可惜的。”
如果了解林初的人,就一定能听出来她是在开玩笑。
她是被林宗钧捧在手心里宠大的千金小姐,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明媚张扬但不意味着嚣张跋扈。
陆淮安可能是真的醉的不清,竟然相信了她的话。
“林初,你找死!”
短短的五个字,林初就已经感觉到了对方嗓音里的阴戾,她毫不怀疑,如果她现在站在他面前,可能真的会被活活掐死。
她弯唇轻笑,颇有些媚眼如丝的味道,“临死之前能跟你做夫妻,我也挺满足的。”
嘟……嘟……嘟……
电话被掐断后的忙音。
林初也不在意,把手机放进包里,面色如常的继续听江慕周吹牛逼。
许秋白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动,最后什么也没有说出口,依然安静的坐在椅子上,低着头,脸上的情绪没有太大的波动,但拿着筷子的手指关节隐隐泛着白色。
坐在旁边的晚夏看了看他,随后目光转向林初,低声问出口,“小初,你刚刚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她其实听清楚了,但一时之间有些恍惚。
林初眨了眨眼,看向晚夏和许秋白,笑着开口,“哦,忘记跟你们俩说了,林爸爸帮陆氏度过危机,我拿着这把令箭逼陆淮安娶我。”
陆氏高层领导决策失误,差点全面崩盘,这在商界不是秘密,晚夏听纪桓提过。
最后出手相助的是林初的父亲,她也是知道的。
“可是……你还没到结婚年龄。”
“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写错了,刚刚好比我的实际年龄大一岁,如果陆淮安今天晚上屈服了,我明天就能跟他去民政局领证。”
应该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像林初一样,每天都希望自己的年纪快点增长。
她现在十九岁,但如果按照身份证上算,她已经二十岁可以结婚了。
许秋白放下筷子站起身,淡淡的开口,“我妈生病还没好,你们继续吃,我先走了。”
也没有等其他人回答,他就拉开的椅子,往餐厅外走。
椅子和木质地板摩擦在一起,发出的声响很刺耳。
谁都能看出来许秋白的情绪不对,但没有任何人挑开了说,毕竟感情上的事情,是真的勉强不了。
在林初托着腮沉思的时候,晚夏站起身,“我去看看秋白,然后直接回家,就不过来了。”
“嗯,路上小心,”林初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江慕周你送晚晚吧?”
送漂亮姑娘回家这种事情,江慕周当然是乐意的,他还没有来及满口应下,晚夏就已经拒绝了。
“不用,我哥下班顺路过来接我。”
江慕周看着那抹靓丽的身影走出餐厅,追着许秋白的方向而去,眯着眼跟林初开玩笑。
“无论是学校里家世优越的公子哥,已经出入社会的优质潜力股,追纪美人儿的男人都能绕着操场排一圈,她怎么谁都看不上眼?我注意很久了,每次纪桓来学校接她的时候,她那双眼睛里的笑,比山茶花还要漂亮,她不会是……对纪桓有什么男女之情吧?你说……”
他的话没有说完,也说不完,因为被林初凶神恶煞的捂住了嘴巴。
“江慕周我警告你啊!别再让我从你嘴里第二次听到这种话,”林初冷着脸,语气不善。
大眼瞪小眼之后,江慕周拨开了林初捂在嘴上的手,身体往后,懒散的靠着椅背。
又恢复了那种又痞又贱的欠抽样,“开个玩笑而已,这么认真干什么?”
林初瞪了他一眼,眼神里警告的意味很浓。
餐桌上只剩下两个人,难免有点冷清。
林初懒得跟江慕周胡扯,单手托腮,另一只手摸着脖子上的项链,精致的五官没有什么表情,在旁人眼里,她就是吃撑了在发呆。
只有江慕周知道,她是在跟脑子里的某种想法做斗争。
林初脖子上的那根项链,她戴了九年,从她选择性失忆的那天开始。
因为贪玩,她掉进冰窟窿差点丢了性命,周围都是冰凉蚀骨的湖水,只有他的手是热的。
那天,是陆淮安救了林初,把她的名字从死神名单里划掉。
项链上的吊坠是一颗扣子,小小的,白色的,很普通。
是林初高烧清醒后才发现自己一直攥在手心里的东西,那应该是从陆淮安衣服上拽下来的。
冬天,她会藏在毛衣里,没人能看见,但夏天穿衣服都是怎么凉快怎么穿,戴在脖子上的项链,别人一眼就能看到。
林初不止一次被朋友嘲笑,说她从头到脚都可以称为时尚标杆,但那根项链毁所有,远处看不清无所谓,但只有距离稍微近一点,就能发现。
她也不在意,照样每天带着,这已经是第九年了。
如果、如果那天陆淮安没有救林初,她一定会死在那个湖里,但除了林初,谁都不知道那天救她的人,是陆淮安。
因为她是被从湖边经过的路人送到医院的,路人告诉林宗钧,是他救了林家唯一的女儿,见义勇为不需要什么回报。
林宗钧不仅谢了又谢,还亲自登门。
只有林初知道,那个路人撒谎了。
“江慕周。”
林初叫他的名字。
“什么?”
“东西你带着的吗?”林初把杯子里的红酒喝的一滴都不剩,扭头看向江慕周,“不要太烈的那种,我怕对身体有副作用。”
毕竟是要跟她过一辈子的人,她可舍不得折腾出毛病来。
江慕周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林初在说什么,一脸无语操蛋的表情,“谁没事干把那种玩意儿走哪儿带哪儿,我有病啊?”
他江慕周泡妹子靠得可是真本事,下点药然后把人往床上带这种下三滥的事情,不是他的作风。
林初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九点四十三分。
还早。
“那你让那些狐朋狗友送过来,顺便帮我查查陆淮安在哪儿,他喝醉了,应该还醉的不轻,难得的机会撞上来,我如果放过了就不知道下一次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她的话音很平静,就像是在说‘我饿了送点吃的过来’这样普通的话。
江慕周看着她,黑眸里痞笑随意的轻佻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少有的深邃和凝重。
“决定了?”嗓音低沉,“一旦你踏出了那一步,可就没有回头的余地。”
陆淮安是什么人,怎么可能容忍自己被算计?
到时候即使被逼无奈取了林初,这段婚姻也不会像普通家庭那样平和。
林初不是不懂。
只是……爱一个人爱到骨髓里,就真的太想和他做夫妻了,如果不可以,会难过死的。
淡淡道,“我想清楚了,反正怎么都逃不了被他厌恶的结果。”
江慕周也没再多说,打了通电话出去。
林初听着他打电话的声音,脸上没有太多的情绪,平日里盛着暖阳一般笑意的杏眸,此时清淡到极致,毫无目的的看着窗外来往的车流。
视线渐渐变得有些模糊,霓虹灯散发出来的光亮,连成了一片。
她的美貌从十八岁开始绽放,五官精致立体,齐腰的长发微卷,随意披在肩头,眼睛蕴藏着的光亮,比星辰还要更耀眼一分,如果对哪个男人笑一笑,都能将对方的魂魄勾了去。
此时,她脸上却连半点笑意都没有。
她在想什么?
她在想陆淮安。
在想这些年,陆淮安有没有对她好过,哪怕是一点点也算。
在记忆里搜索的结果,是有的,而且还很多。
在所有人面前都毫不掩饰的厌恶她,给她伤心难过,然后……偶尔也会喂她吃一颗糖。
苦涩过后的糖总是格外的甜。
所以林初记住的,都是潜藏在记忆里那些悄无声息的陪伴,因为他所产生的疼痛,不怎么能回想起。
……
江慕周的朋友是在半个小时后到餐厅的,说是朋友好像也不太准确,毕竟年纪看着应该都将近三十岁了。
面无表情的看了林初一眼就移开了视线,从口袋里掏出用牛皮纸包好的物件,双手递到江慕周面前,“一包就够了,不要多吃。”
无论是他的态度还是语气,都是极其恭敬的。
等男人离开后,林初开口问道,“是谁呀?气场这么强。”
江老大手底下的人,每天在枪口下生活,气场能不强么?
江慕周没打算告诉林初,把手里的东西扔到她怀里,又恢复了他惯有的吊儿郎当的模样。
“管那么多干什么,陆淮安在江边他名下的那栋公寓里,带上你的‘助攻’赶紧过去吧,再磨蹭他挪地方,结果你扑了个空,到时候可别怨我。”
包得很严实,林初也没有打开看。
临走之前,她笑着跟江慕周说,“如果过了好几天我都没有联系你,记得去给我收尸,毕竟朋友一场,每年清明节多给我烧点纸钱。”
每一场豪赌,都是一次冒险。
要么输得倾家荡产,要么赚满盆。
————
林初开着车到陆淮安公寓外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
夜幕沉沉下,周围一片寂静。
林初站在门口,深呼吸后,抬起手输入密码。
“滴滴——”
这里是陆淮安四年前买的房子,林初只来过一次,就是高三过完春节跑去郊外找他,差点变态司机侮辱的那天晚上。
密码一直都没有换。
打开门,刺鼻的烟草混着浓烈酒精的味道扑鼻而来,呛得林初不由自主的蹙起眉。
鞋柜里没有女士拖鞋,林初踢掉脚上的高跟鞋后,是光着脚走进客厅的,脚下的皮肤和地板直接相接触,是凉凉的感觉。
炎热的夏季,很舒服。
目光同那一双幽暗的黑眸对上,林初停下了脚步。
茶几上的酒瓶东倒西歪,烟灰缸里横横竖竖了无数根烟蒂,干净整洁的客厅此时弥漫着青白色的烟雾。
因为开着灯,林初可以清楚的看到陆淮安。
男人靠着沙发,黑色衬衣的扣子几乎是全部扯开的状态,一手夹着烟,一手拿着酒杯,左腿搭在茶几上,烟雾弥漫在周围,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极其幽暗的姿态。
惠深莫测。
棱角分明的俊脸因为酒精的缘故而生出不正常的红,一双黑眸却仿佛浸着寒冰,像是一汪幽深的冰井,最深处是看不见尽头的乌漆色。
他仿佛是头攻击性极强的豹子,死死的盯着未经允许闯进领土的林初,似乎她再往前走一步,他就会扑过来将她撕的粉碎。
整栋公寓里都开着冷气,但让林初想起十岁那年掉入结着冰的湖里那冷若刺骨的冰冷感,是他的眼神。
看来,是真的开始憎恶她了。
不知对视了多久,林初率先移开视线,转身,往餐厅走去。
没有开水,她得自己烧。
水壶咕噜噜烧水的时候,她找到了茶杯和茶叶,站在厨房的洗碗池前,拧开水龙头,认真的清洗玻璃杯。
清凉的水流过手指,她没有发呆,也没有愣神。
水烧开了。
拿了干净的餐巾纸把玻璃杯壁沾着的水渍擦干,放茶叶,然后将那一包白色粉末倒入,最后倒开水。
林初把茶放到陆淮安面前,随后在沙发上坐下,目光一次略过歪倒的酒瓶和凌乱散着的烟蒂。
开口说话,“喝了酒会很不舒服,你还抽了这么多的眼,茶可以解酒,你再上楼洗个澡清醒一下,然后我们谈谈吧。”
她的声音很好听,在安静的没有一丝多余声音的客厅里,显得更加的清软悦耳。
陆淮安终于把头抬起来,幽暗的黑眸仿佛绞着看不到尽头的暗色,因为过多烟草和酒精的侵蚀,嗓音如同石磨转动般沙哑,“谈什么?”
“你不是不想娶我吗?”林初弯唇笑了笑,“我想知道为什么啊,如果理由充分而且我也接受,说不定我就放弃成全你和沈唯一了。”
炎炎夏日,年轻的女孩子们都会穿的特别清凉。
林初很怕热。
上身是一件米白色的真丝吊带,大片雪白的肌肤暴露在空气里,在灯光下泛着迷人的光泽感,脖子上那根细细的项链,纽扣吊坠就安静的躺在锁骨旁。
下身穿着水洗蓝牛仔热裤,两条纤细的长腿一览无余,因为是光着脚,白嫩的脚趾踩在暗红色的地毯上,刺激着人的视觉感官。
微卷的长发柔顺的散在肩头,精致立体的五官漾着盈盈笑意,从哪个角度看都很美。
嗯,她长大了。
可是,她是林初。
口感舌燥,是男人身体的本能,五官其它。
酒杯里已经空了,陆淮安拿起面前还冒着热气的玻璃杯,因为开着冷气,茶水会凉得快一些,现在喝刚刚好。
半杯茶,半根烟后,他淡漠的目光重新回到少女脸上,薄唇轻启,嗓音冰冷,“我记得我早就说过,不是所有人都义务喜欢你,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想要娶自己不爱的女人,我也一样。”
这真是让人无法反驳的理由。
林初似是赞同般点了点头。
她站起身,掌心撑着茶几,另一只手探到对面,先拿过还剩五分之一的红酒瓶,然后再拿过陆淮安用过的酒杯。
穿的就是吊带衫,她现在的动作,让本来若隐若现的美好风光几乎完全暴露在陆淮安眼底。
林初似乎是什么都没有意识到,回到沙发上坐着,给自己倒了杯酒。
尝了一口,粉色的舌尖探出舔了舔唇角,脸上的笑意没有丝毫削减,“你可以去洗澡了,我一个人想想吧。”
少女无意识的动作,让陆淮安下腹一紧,喉结上下滚动。
即使开着冷气,身体里的酒精燃烧产生的燥热也依然存在,他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也知道在这种状态下,人很容易犯错。
混沌的大脑里出现一个声音,在提醒他:
陆淮安,这是林初,你应该恨她。
男人起身迈开脚步的时候,撞倒了好几个空酒瓶,乒乓乓乓的声音响在空荡的客厅里,清脆、杂乱,甚至还有回音。
林初目光平静的看着他一步一步往楼上走,步子不似平时那样稳重,有些恍惚。
就连背影,也都透着淡漠疏离。
五分钟后。
林初仰头将杯子里的红酒喝尽,光着脚上楼,推开卧室的门后,有淅淅沥沥的水声响在耳畔。
脱下吊带衫和牛仔热裤,只保留最贴身的衣物。
没有犹豫,没有胆怯。
推开浴室的门,走了进去。
突然有人闯进,陆淮安剑眉紧皱,回头,进入视线的,是少女玲珑有致的身子,仅剩黑色的面料遮挡着最引人遐想的部位。
从花洒喷出来的是凉水,浴室里没有氤氲的热气阻隔视线,所有的一些都暴露在他眼底。
额头青筋凸起,暴怒的嗓音充斥着阴森的底蕴,“林初!你这是在干什么!滚出去!”
林初怎么可能会听他的话呢?
她没有说话,轻轻笑开,迈开脚步走到花洒下,冰凉的水落在皮肤上,让她抖了抖。
在男人把她推开之前,白藕般的手臂就缠上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开始吻他。
她不会接吻,只是凭着身体的本能吮着男人的唇,灵巧的舌试探着挤进他的口腔,去**他的舌头。
陆淮安仿佛被一团火焰击中,轰的一声,燎原之火彻底燃开。
所有的理智和隐忍在这一刻崩塌,黑眸里的猩红极其浓烈。
只是几秒钟的时间,他便夺回主动权,推着女孩的身子往后,重重的撞在墙壁,唇舌开始撕咬女孩娇嫩的皮肤。
林初不觉得疼,她只是有点害怕。
小痞子江慕周跟乔安滚上床后的某一天,有意无意的在林初面前炫耀,两人之间说话向来百无禁忌,林初出于好奇就问了。
起初江慕周不愿意说,但禁不住林初硬泡,他说,只要男人的技巧得当,够体贴,女孩子的第一次其实也没有那么疼,乔安只哭了几分钟,之后就都是不可言说。
察觉到男人的意图,林初睁开眼睛,看着他,低声问,“陆淮安,你知道我是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