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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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也是凌晨五点,在“莉莉酒吧”吃完生日宴后,肖一山带领着众人到隔壁的茶楼喝着茶打开了麻将,他醉醺醺的打了八圈醉牌后提出散场,随后开上的莉莉的“奔奔”小轿车,拉着昏昏欲睡的莉莉驶上了回家的路。  收到了很多的生日礼物,特别是肖一山的铂金手链,莉莉兴奋的喝了很多的酒,一进茶楼就躺到长沙上睡大觉。

    肖一山生日宴上也喝了很多的酒,虽然酒宴后又喝了很浓的台湾“东方美人”茶,但是浓茶根本上是不解酒的,过了经过茶汤中“咖啡碱”短时间的刺激让人兴奋后,会加酒醉深度。

    一路上他驾驶着“笨笨”小轿车在结了一层冰的街道上横冲直撞,幸亏没被交警逮住,否则他非得被送到“醒酒处”去过夜不可。

    到了家门口,两个血液里酒精含量过度的人相拥着东倒西歪的上了六楼。

    一进家门他就把她一把紧紧的搂住,在她的脸上、眼上、鼻子上一阵的狂吻,紧接着又抱起她瘫软的身体直奔卧室,将她往床上一扔,三下五除二剥掉她的身上的衣服,摘掉他那从不在外面摘下的浅色大墨镜,又三下五除二剥掉自己的身上的衣服,一个饿虎扑食,就扑到她的身上,霎那间二人的身体融为一体。

    经过一阵**似的“交欢”,莉莉脸上流露着满足的微笑渐渐的睡着了。

    他却清醒了。

    卧室里的暖气很热,再加家里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关的空调吹出的热风,干完事后,他全身大汗淋漓。于是,他翻身下床,拿起一条毛巾擦擦脸上、身上的热汗,披上皮上衣走出卧室,走进他自己的专用房间。

    他的家位于市中心附近一幢六层楼的顶楼,是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卧室、客厅、餐厅他和莉莉共同使用,另外一间是莉莉的专用房间,一间是他的专用房间。他们俩人有个约定,没有得到对方的允许,谁也不准进入私人的“地盘”。

    他的专用房间里家具很少,只有一组老式的组合柜、一张大写字台、一套双人沙和一把折叠椅。组合柜里堆放着很多件过时的旧衣物和十数条他杀人专用的细钢丝,写字台的橱子里码放着他得到的一捆捆杀人的酬金。

    他反锁上专用房间的门,坐到写字台前的折叠椅上,拉开抽屉,从皮上衣口袋里掏一把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的仿制的装有原装消声器的德式ppk手枪放了进去。

    突然,他打了个寒战。昨天晚上在“莉莉酒吧”他曾经脱下皮上衣扔给了服务生,幸好服务生直接将皮上衣挂到挂衣架上。

    “猪!”

    他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心想这次怎么这么大意。 随后,他打开手提电脑,用一个用假身份证购买的无线上网卡登录他的邮箱,接着打开邮件界面,开始写给“安先生”的邮件,邮件写好后又从用手机拍摄的钱钟山死尸的照片中选出两张一同了出去。

    按照他们的约定,“安先生”收到邮件和照片后会在三天内回复一封邮件,并在一周内付清他应得的杀人酬金剩余部分。随后,他将手机里的照片存进一个隐藏很深的文件夹里,最后关上了手提电脑。

    他点燃一支烟默默的吸着,按照每次干完活之后的习惯,他开始回想干这次活的前后各个细节。他不想留下任何丝毫的痕迹。

    突然,他预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头。

    思前想后,他终于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大富大贵”咖啡馆的周富贵。

    “‘安先生’为什么不按规定通过银行汇款,非让周富贵亲手交给他现金?

    “神秘的‘大富大贵’咖啡馆究竟是个什么秘密处所?

    “周富贵真的是‘组织’在这个城市的老板?

    “他和‘安先生’又是什么关系?

    “还有那个一开始接待他的男服务生是什么人?

    “他好像很面熟,他究竟是谁? ......”

    一连串的问号在他脑子里绕来绕去,他始终理不清头绪。

    他一根接一根的吸着烟,苦苦的思索着、希望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他之所以干上职业杀手这个行当,有着极其的偶然。

    由于他先天的两只眼睛一大一小,年轻时人长的又黑又瘦,是他家当时所在的家属院里有名的丑小子。

    在他二十五岁那年,有个也是两只眼睛一大一小的姑娘与他确定了恋爱关系。

    那年夏天的一天晚上,他和女友逛街回来走到一个临街的啤酒摊,两拨黑道的混混们手持棍棒、钢丝锁等器具大打出手,他的女友被突然飞来的啤酒瓶击中头部,当场就死在他的怀里,顿时失去理智的他放下女友,顺手夺过一个混混手中的钢丝锁,眨眼间一换手就将钢丝锁紧紧的套住那个混混的脖子,要不是紧急赶来的大批的巡警,那个混混肯定会被他勒死。

    正是他这个异常麻利的动作,引起了独自一人坐在一旁就着一碟花生米喝着白酒的人的注意。

    这个人七十多岁的年龄,干瘦干瘦的的身体,下巴上留着一撮花白胡子。

    他就是当时国内专门为钱杀人的地下组织的大老板,人称龙叔。

    他是为专门寻找新的职业杀手来到这个城市的。

    做为当事人,在龙叔和啤酒摊老板的证明下,他当场就摆脱了参与群殴的干系。但是,他的女友永远的离开了他。

    几天后,办理完女友的后事,他的精神崩溃了。

    当时他祖父正开着一家古玩店,他父亲和他祖父去了南方收购古玩,母亲送刚考上大学的妹妹去学校报到,他成了没人管的“傻小子”,天天晚上在女友被意外打死的啤酒摊旁转悠直到摊主收摊。

    一天晚上,一直观察了他好几天的龙叔叫住了他,领着他走进旁边的中型饭店,点了四热四凉八个菜,一瓶高度白酒。

    龙叔只喝酒不吃菜,他大口的吃菜,大杯的喝酒,吃饱喝足后,龙叔问他愿不愿意跟他学一身挣大钱的技能,已经有些精神失常的他二话没说就一口答应。于是,龙叔连夜带着他登上行驶了两个夜晚一个白天的火车,第三天早晨到了大西北一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龙叔在这里有一座蒙古包,一个名叫黑子的十几岁男孩和一群肥壮的绵羊迎接了他们。

    在此后的两年里,他在龙叔和黑子的“照应下”,天天羊奶羊肉又是灌又是塞,他的身体变得异常的健壮,精神状态也渐渐的恢复了正常。随后不久,他正式拜了龙叔为师。

    龙叔将他以前的师傅传授他的中原传统少林擒拿武功和他独创的的“大力神功”、也就是“钢丝杀羊(人)”的独门功夫传授给了他。经过一年的实际操练,一只又肥又壮的的绵羊,他能在十秒钟之内用一根细钢丝隔着绵羊脖子上厚厚的羊毛将绵羊勒死。

    接着在以后的五年里,他在全国各地开始施展他的“才华”,不断的替年事已高的龙叔为钱去杀人。

    直到他三十三岁那年,也就是他离开他出生的城市来到大草原的第八年,龙叔在完善了他的杀人组织的条条框框后,将组织一分为二交给了他最信赖的两个弟子,从此退出江湖。随后,龙叔将他交给了主管主要在南方各地杀人的老大之一的“安先生”。

    已经长成人、但尚未完全掌握杀人技能黑子则继续留在大草原。

    在他刚开始干活时,电子计算机还不是很普及,他和龙叔之间的联络主要是BB机和大哥大,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及,他曾专门到一个计算机学校学习了三个月的计算机应用。

    离开他出生的城市八年后,他带着龙叔给他的一笔不算少的钱,离开了大草原,去找他的新老板。

    他回到他出生的城市遇到的第一个女人就是后来包了他的出租车的方菲菲。

    方菲菲当时是市公交公司的第一批女司机,同时又是第一批无人售票公交车的司机。那时她还是一个没结婚的黄花大闺女,是一个大美女。

    他当时一下火车就登上了方菲菲开的公交车,因为没有一块钱的零钱,他与方菲菲生了激烈的口角,还是一个好心的大妈替他交了一块钱的车钱才算了事。

    这时找了他好几年、以为他早就不在人世的父母已经办好了移民美国的一切手续,于是,他们为了他晚走了一年,为他张罗着娶了媳妇成了家,给他留下了现在的住房和一笔钱后才登上飞往大洋彼岸的飞机。

    在与“安先生”取得联系前,为了生计,他先是高价买了一辆二手的出租车,开始了在这个城市的新生活,几个月后又买了一台电脑,终于与他的新老板“安先生”取得了联系,又开始了干起为钱杀人的“本行”。

    有父母给他留下的钱,又有了几次奉“安先生”之命杀人后得到的大笔金钱,他开始到处寻花问柳、**女人,以弥补在大草原八年失去的青春。

    又过了几年,为了干活的方便,也为了有更多的时间寻花问柳,他将出租车包给了因公交公司改制而下岗的方菲菲,直到他遇上了年轻貌美的酒吧女郎莉莉,妻子与他离了婚,他才开始现在的“新生活”。

    天亮了,外面又下起了雪。

    几个小时的冥思苦想,一包香烟被他抽的精光。

    他走出他的专用房间,找遍了客厅、卧室所有的橱橱柜柜,一包烟也没找到。

    他是那种一刻也离不开烟的人。于是,他锁上专用房间门,走进卧室看了一眼仍在熟睡的莉莉,穿上衣服出去买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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