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定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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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夫没在一回春,伙计认识金珠也没拦着,任由她进了后堂,来到小贼养伤的小屋。
一股子怪味在小屋里弥漫,只往里走了一步,金珠就退了出来。
“冬梅,你进去看看,小贼是否已经脱离了危险?”
“是,二小姐。”
不过三天的时间,只要能脱离危险就说明文大夫的药有效,如何检查金珠也只是知道个大概,还没冬梅懂的多。
冬梅进去一会就出来,满脸的笑容,“回二小姐,那个小贼真没事了。”
“以你看,他的伤势真能好?”金珠道。
“能。”冬梅点点头,她虽然不是大夫,但习武的人对药理多少懂一些,尤其是外伤,甚至比一般的大夫还厉害。
她仔细查看过小贼的伤势,若是换成一般的大夫,小贼的性命堪忧,但看他现在呼吸平稳,脉搏稳健就知道,他已经没事了。
“这个文大夫还真是有本事。走吧,我们先回去,等小贼的伤好了再说。”
金珠转身就走,知道文大夫的医术没有骗人,她心里的石头算是落了地,这几天成乐已经找好了人,正跟着李响学制爆竹的手艺,小贼性命无碍,才不会影响这件事。
“二小姐,你来了,怎么刚来就走,不多坐一会?”刚出门就碰见文大夫,文大夫瞧见金珠,一脸的惊喜。
“不了,等那个小贼的伤势好了差不多。你跟成乐来找我,我有事跟你商量。”金珠笑道。
“二小姐已经看过那个小贼?”文大夫一愣,立刻笑了起来,“好好。那敢情好,我说那伤能治就一定能治,呵呵。”
“嗯,你进去吧,我们走了。”金珠朝文大夫挥挥手,带着冬梅和姚媚儿转要走。
“二小姐,先等等。”冬梅突然出声。
“嗯?”金珠不解的转头。
“文大夫,你刚才是不是去找药了?”冬梅转头问文大夫,眼睛盯着他手中的一个布袋,秀气的鼻子轻轻动了动。
“是啊。冬梅姑娘也懂药?”文大夫恨不得能多和金珠的人接触。听见冬梅问话。忙将手中的布袋打开。
“什么味,好奇怪?”金珠又闻见小屋中的那一股怪味,原以为是小屋里不干净。没想到是文大夫布袋中的味道,她捏着鼻子好奇的凑了过去。
恶!
满满一布袋子的虫,爬在一些树叶青草之间,正在布袋中不停的蠕动,那股子怪味,正是从这些虫身上散发出来。
“文大夫,你就是用这些虫治伤?”中医本就用树根草虫石入药,只是一般都是处理过,金珠从没见过如此鲜活,还散发着怪味的虫子。有些反胃。
“是啊,二小姐,你别看这些虫子恶心难闻,正是用了它们,那个小贼身上的伤才能好那么快,这些虫子还不好找,我费了很大的劲才弄了这么一点。”
文大夫见金珠恶心,忙将布袋收了起来,详细说了这种虫子的用途。
原来,他平时治伤用的也是晒干后的虫子,只是小贼的伤势严重,那些平常用的药就有些不足,必须要用鲜活的虫子配药,这才让小贼的伤势好了那么快。
“哦,我还以为你平时也这样用药,怪恶心又麻烦还不方便,你干嘛不自己养虫子呢?”金珠手中拿着文大夫递过来的药粉,那些药粉就是他平时配置好的伤药,灰白色,有一股淡淡的腥味。
“养虫子?虫子也能养?”文大夫一愣。
他平时没事就专门四处寻找布袋中的虫子,四周能找的地方几乎都找遍了,这种虫子并不常见,他今天还算运气好,发现了一些,要不然他要走得更远,不会正好回来碰见金珠。
“为什么不能养,只要你知道这种虫子怎么养,不就行了。”金珠道。
“可是,可是从来都没听说谁家养虫子啊?”
文大夫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他用的所有药材,一般都是上山采药自己炮制,偶尔会从一些采药人那里买一些,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种自己养,包括其他药铺医馆,他也没听说有人这样做。
“没听说就不能养吗?”金珠暗暗翻了个白眼,大多数人都是这样,从众,别人怎样自己就怎样,还理所当然从不想其中的原因。
“不,不是,我只是,只是没想到还能这样。”
文大夫心细胆大,要不然也不会从老乞丐那里偷学医术,加之对金珠又十分的崇拜,从成乐嘴里听了无数的事迹,日常行事上早就开始无意的模仿金珠,闻言只一愣之后就醒过味来。
是啊,别人不养,一来是不知道这种虫子的好处,二来是不知道该如何去养,这事对于他来说,只要留意这种虫子的习性,养起来应该不困难。
“能养吗?”瞧见文大夫的眼睛越来越亮,金珠笑道。
“能,能养,谢谢二小姐,你真是财神娘娘啊,哈哈。”文大夫哈哈大笑,他的医馆之所以半死不活,一来是太平日子受伤的人不多,二来就是因为这种虫子难得,他配制好的伤药舍不得用在一般的伤势上。
“别高兴得太早,养虫子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你行吗?”金珠不是打击文大夫的积极性,而是提醒他,任何东西从野生变成家养,其中的过程都很艰难,她可不想今天文大夫信心满满,过些天就灰心丧气。
“二小姐,你放心吧,我知道这里面的事,只要这种虫子能活在外面,我就能让它们在我家里活下去。”
金珠其实小瞧了文大夫,他当年做乞丐的时候,可没少养过虫子,只是那个时候养的虫子多是蟋蟀之类的东西,蹲守在野外几天几夜,找到一只声音响亮的蟋蟀,放在手里调养几天,然后拿去卖了,或者找人赌斗换点吃喝。
初时没人教,养死了不少好苗子,后来渐渐摸到了窍门,不但不会养死,还能将要卖的蟋蟀调整到最佳的状态,以求卖个好价钱,为这,他可没少蹲在野外,观察蟋蟀的习性。
“好,你要有什么需要,只管去找成乐,这事你要是愿意,可以算我们合伙。”
一回春虽然有成乐帮衬,但文大夫是个倔强性子,不肯白白收成乐的银子,只是在收治人的时候收点钱,让一回春始终这么半死不活的撑着。
金珠早从成乐那里知道一回春的事,她有心想帮忙,只是没有合适的机会,现在好了,机会来了。
“二小姐,我当然愿意,只是,咱们该怎么个合伙呢?”文大夫可就早盼着这一天,能用他的真本事赚银子。
“简单,我出钱,你出力,咱们五五分成,如何?”金珠已经习惯,张口就来。
“五五?不不,五五不行,我看还是四六,我四二小姐六,这样我才能放心。”文大夫双手连摇,说出的话让金珠一愣,还有人嫌钱多?
“为什么?”
“我只会干活不会赚钱,这合伙生意的大头必须二小姐来,如果是五五的话,这生意肯定会亏本。”文大夫认真道。
“还有这种说法?”金珠吃惊的看着冬梅,冬梅摇摇头表示不知道,姚媚儿也摇了摇头。
“二小姐,你就别推辞了,反正只要是跟着你,还怕没饭吃,多一成少一成真的没什么,你就让我图个心安好了。”
文大夫生怕金珠会拒绝,忙将话说死,如果金珠不愿意,他就不养什么虫子了,反正以他倒霉的运气,养什么都养不活,还是别费那个劲。
“既然这样,那就四六吧,你先弄着,钱找成乐拿,过后我们再写合伙的文书。”
金珠无法,有些事情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不过文大夫有句话说的对,只要是四六开,这次合作也就不叫合作,而是蒋家的买卖,有蒋家出面自然不会亏了他,文大夫可不笨。
“行,我这就去忙,二小姐你慢走。”心愿得偿,文大夫笑成了一朵大菊花,目送金珠离去。
“媚儿,今天什么日子?”走出一段路,金珠突然想起来,艺术走廊已经快完工了,新宅院也已经布置得差不多,该是准备找个好日子开展了。
“回二小姐,今天是十月初七。”姚媚儿的眼睛亮晶晶,虽然已经看见过数回金珠想主意谈买卖,可如此快又如此怪的事还是第一次,养虫子啊,真新鲜!
“十月初十,双十是个好日子,只是有些仓促,不知道来不来得及?”金珠低头默想着开展的日子,她没有找什么人推算的习惯,只按照上辈子的习惯,找几个熟悉的日子。
“只要三天,太仓促了不是什么好事,不如再往后推一推,到下个月的十一日,哈哈,光棍节,太好了,就定这一天。”
金珠的眼睛猛然睁亮,十一月十一日对现在的人没什么意义,可对于上辈子的金珠来说,那可是一个最好赚钱的日子,她脑子里一下子就涌现出一堆能大把捞钱的点子。
尤其是钱方街前不时溜达的那些女人,她好像看见一个个背着钱袋准备散钱的送财童子。
文大夫没在一回春,伙计认识金珠也没拦着,任由她进了后堂,来到小贼养伤的小屋。
一股子怪味在小屋里弥漫,只往里走了一步,金珠就退了出来。
“冬梅,你进去看看,小贼是否已经脱离了危险?”
“是,二小姐。”
不过三天的时间,只要能脱离危险就说明文大夫的药有效,如何检查金珠也只是知道个大概,还没冬梅懂的多。
冬梅进去一会就出来,满脸的笑容,“回二小姐,那个小贼真没事了。”
“以你看,他的伤势真能好?”金珠道。
“能。”冬梅点点头,她虽然不是大夫,但习武的人对药理多少懂一些,尤其是外伤,甚至比一般的大夫还厉害。
她仔细查看过小贼的伤势,若是换成一般的大夫,小贼的性命堪忧,但看他现在呼吸平稳,脉搏稳健就知道,他已经没事了。
“这个文大夫还真是有本事。走吧,我们先回去,等小贼的伤好了再说。”
金珠转身就走,知道文大夫的医术没有骗人,她心里的石头算是落了地,这几天成乐已经找好了人,正跟着李响学制爆竹的手艺,小贼性命无碍,才不会影响这件事。
“二小姐,你来了,怎么刚来就走,不多坐一会?”刚出门就碰见文大夫,文大夫瞧见金珠,一脸的惊喜。
“不了,等那个小贼的伤势好了差不多。你跟成乐来找我,我有事跟你商量。”金珠笑道。
“二小姐已经看过那个小贼?”文大夫一愣,立刻笑了起来,“好好。那敢情好,我说那伤能治就一定能治,呵呵。”
“嗯,你进去吧,我们走了。”金珠朝文大夫挥挥手,带着冬梅和姚媚儿转要走。
“二小姐,先等等。”冬梅突然出声。
“嗯?”金珠不解的转头。
“文大夫,你刚才是不是去找药了?”冬梅转头问文大夫,眼睛盯着他手中的一个布袋,秀气的鼻子轻轻动了动。
“是啊。冬梅姑娘也懂药?”文大夫恨不得能多和金珠的人接触。听见冬梅问话。忙将手中的布袋打开。
“什么味,好奇怪?”金珠又闻见小屋中的那一股怪味,原以为是小屋里不干净。没想到是文大夫布袋中的味道,她捏着鼻子好奇的凑了过去。
恶!
满满一布袋子的虫,爬在一些树叶青草之间,正在布袋中不停的蠕动,那股子怪味,正是从这些虫身上散发出来。
“文大夫,你就是用这些虫治伤?”中医本就用树根草虫石入药,只是一般都是处理过,金珠从没见过如此鲜活,还散发着怪味的虫子。有些反胃。
“是啊,二小姐,你别看这些虫子恶心难闻,正是用了它们,那个小贼身上的伤才能好那么快,这些虫子还不好找,我费了很大的劲才弄了这么一点。”
文大夫见金珠恶心,忙将布袋收了起来,详细说了这种虫子的用途。
原来,他平时治伤用的也是晒干后的虫子,只是小贼的伤势严重,那些平常用的药就有些不足,必须要用鲜活的虫子配药,这才让小贼的伤势好了那么快。
“哦,我还以为你平时也这样用药,怪恶心又麻烦还不方便,你干嘛不自己养虫子呢?”金珠手中拿着文大夫递过来的药粉,那些药粉就是他平时配置好的伤药,灰白色,有一股淡淡的腥味。
“养虫子?虫子也能养?”文大夫一愣。
他平时没事就专门四处寻找布袋中的虫子,四周能找的地方几乎都找遍了,这种虫子并不常见,他今天还算运气好,发现了一些,要不然他要走得更远,不会正好回来碰见金珠。
“为什么不能养,只要你知道这种虫子怎么养,不就行了。”金珠道。
“可是,可是从来都没听说谁家养虫子啊?”
文大夫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他用的所有药材,一般都是上山采药自己炮制,偶尔会从一些采药人那里买一些,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种自己养,包括其他药铺医馆,他也没听说有人这样做。
“没听说就不能养吗?”金珠暗暗翻了个白眼,大多数人都是这样,从众,别人怎样自己就怎样,还理所当然从不想其中的原因。
“不,不是,我只是,只是没想到还能这样。”
文大夫心细胆大,要不然也不会从老乞丐那里偷学医术,加之对金珠又十分的崇拜,从成乐嘴里听了无数的事迹,日常行事上早就开始无意的模仿金珠,闻言只一愣之后就醒过味来。
是啊,别人不养,一来是不知道这种虫子的好处,二来是不知道该如何去养,这事对于他来说,只要留意这种虫子的习性,养起来应该不困难。
“能养吗?”瞧见文大夫的眼睛越来越亮,金珠笑道。
“能,能养,谢谢二小姐,你真是财神娘娘啊,哈哈。”文大夫哈哈大笑,他的医馆之所以半死不活,一来是太平日子受伤的人不多,二来就是因为这种虫子难得,他配制好的伤药舍不得用在一般的伤势上。
“别高兴得太早,养虫子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你行吗?”金珠不是打击文大夫的积极性,而是提醒他,任何东西从野生变成家养,其中的过程都很艰难,她可不想今天文大夫信心满满,过些天就灰心丧气。
“二小姐,你放心吧,我知道这里面的事,只要这种虫子能活在外面,我就能让它们在我家里活下去。”
金珠其实小瞧了文大夫,他当年做乞丐的时候,可没少养过虫子,只是那个时候养的虫子多是蟋蟀之类的东西,蹲守在野外几天几夜,找到一只声音响亮的蟋蟀,放在手里调养几天,然后拿去卖了,或者找人赌斗换点吃喝。
初时没人教,养死了不少好苗子,后来渐渐摸到了窍门,不但不会养死,还能将要卖的蟋蟀调整到最佳的状态,以求卖个好价钱,为这,他可没少蹲在野外,观察蟋蟀的习性。
“好,你要有什么需要,只管去找成乐,这事你要是愿意,可以算我们合伙。”
一回春虽然有成乐帮衬,但文大夫是个倔强性子,不肯白白收成乐的银子,只是在收治人的时候收点钱,让一回春始终这么半死不活的撑着。
金珠早从成乐那里知道一回春的事,她有心想帮忙,只是没有合适的机会,现在好了,机会来了。
“二小姐,我当然愿意,只是,咱们该怎么个合伙呢?”文大夫可就早盼着这一天,能用他的真本事赚银子。
“简单,我出钱,你出力,咱们五五分成,如何?”金珠已经习惯,张口就来。
“五五?不不,五五不行,我看还是四六,我四二小姐六,这样我才能放心。”文大夫双手连摇,说出的话让金珠一愣,还有人嫌钱多?
“为什么?”
“我只会干活不会赚钱,这合伙生意的大头必须二小姐来,如果是五五的话,这生意肯定会亏本。”文大夫认真道。
“还有这种说法?”金珠吃惊的看着冬梅,冬梅摇摇头表示不知道,姚媚儿也摇了摇头。
“二小姐,你就别推辞了,反正只要是跟着你,还怕没饭吃,多一成少一成真的没什么,你就让我图个心安好了。”
文大夫生怕金珠会拒绝,忙将话说死,如果金珠不愿意,他就不养什么虫子了,反正以他倒霉的运气,养什么都养不活,还是别费那个劲。
“既然这样,那就四六吧,你先弄着,钱找成乐拿,过后我们再写合伙的文书。”
金珠无法,有些事情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不过文大夫有句话说的对,只要是四六开,这次合作也就不叫合作,而是蒋家的买卖,有蒋家出面自然不会亏了他,文大夫可不笨。
“行,我这就去忙,二小姐你慢走。”心愿得偿,文大夫笑成了一朵大菊花,目送金珠离去。
“媚儿,今天什么日子?”走出一段路,金珠突然想起来,艺术走廊已经快完工了,新宅院也已经布置得差不多,该是准备找个好日子开展了。
“回二小姐,今天是十月初七。”姚媚儿的眼睛亮晶晶,虽然已经看见过数回金珠想主意谈买卖,可如此快又如此怪的事还是第一次,养虫子啊,真新鲜!
“十月初十,双十是个好日子,只是有些仓促,不知道来不来得及?”金珠低头默想着开展的日子,她没有找什么人推算的习惯,只按照上辈子的习惯,找几个熟悉的日子。
“只要三天,太仓促了不是什么好事,不如再往后推一推,到下个月的十一日,哈哈,光棍节,太好了,就定这一天。”
金珠的眼睛猛然睁亮,十一月十一日对现在的人没什么意义,可对于上辈子的金珠来说,那可是一个最好赚钱的日子,她脑子里一下子就涌现出一堆能大把捞钱的点子。
尤其是钱方街前不时溜达的那些女人,她好像看见一个个背着钱袋准备散钱的送财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