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余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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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灯幽幽地散发着光线,灯不甚大,也因此只能照亮书桌附近。曹金亮被油烟熏得一双眼睛都红作了兔子样,暗骂一声,想起白日里同几个护卫练手打得高兴,将文书一事全忘到脑后,如今晚上不得不来赶工,也只能悻悻然地骂上几句兔崽子——他决然不肯承认是自己贪耍的缘由——然后握笔在砚池里再舔舔墨,唉声叹气地继续往下写。
“崇祯戊辰年丁卯月初八,甲队整装齐员,奉命至凌云观西南二十里无名山谷处埋伏。是日,午正出发,走山中近道,酉正初全员全装抵达无名山谷。查该谷中地势平整,合两亩有奇,四周有山为遮挡,可避风,林密草深也。甲队十火铳手,四十长枪手,伍长另带不合式短腰刀,配半胸甲,穿青布罩甲在外。”
曹金亮渐渐忘了眼睛的不适,提笔沉吟片刻,又将前头涂抹改写数字,端详片刻,这才继续落笔写道:“至埋伏地,长枪在前,火铳在后,俱以枝叶沙土覆身遮面,静候到了戌时过半,贼人蜂拥而至。”
“余暗数贼人数目,六十有余,有兵无甲,麻衣草鞋。领头者视乎一,有下属。二人一高一矮,矮者为首领,筋肉乣结,高者为下属,孔武有力,俱真武人也。贼人有弓箭,竹弓铁箭。观面色惊惶,至山谷,皆集柴燃火后席地坐卧,少有粮,其中伤者虽多,但俱能走,似内无重伤。”
“待贼人昏昏将睡,余发箭以为信,先以五火铳先射,再以五火铳后射,往复数轮,枪管虽发热至烫手不能握持,但皆完好;长枪手以五人一伍结阵,贼人不能敌,有性彪悍凶恶者持刀上前,三人上前,二人在后预备。三人中,二人以长枪相抗,一人掩护,贼多不得脱。少有几人身手高强者,三人不能困,后二人上,终不能幸免。”
“其中有贼共五人,凶狠难制,连伤我方三人,似要得脱状,将主持枪当先,激励士气,以二伍结阵困之,当是时,将主持八尺长枪,枪风横蛮,如灵蛇吐信,连伤两人,兵士借机刺死,再以围之,余调火铳手,以火铳点杀,最后无幸者。”
“此战,贼人不同寻常。往日遇贼,一冲即散,外凶内懦,丁卯月初八日之贼,少有韧性,能稍战,战有章法,贼人之间似有默契,惜疲累惊惶,此战近乎一触即溃,个别凶蛮无损大局。”
“我军轻伤七人,重伤三人,无死者。”
“此战,杀贼三十二人,贼重伤九人,轻伤无数,走脱数人,俘十人有余,得贼首谓邓小豹,副手林大虎者,皆镇川东寨也。审之详细,另附。”
“此战,我军以五十整队伏击同等山贼得胜,我之优势在三:一则我军以有备算无备,兵出迅疾;二则将主谋算无误,三则平日里训练得力兵甲犀利,火铳以新法所造之枪管发弹十数,枪管滚烫不能触,但坚固如前,无有炸膛之虞;兵士多赖胸甲保命,只是小了些,匠人等可酌情放大。”
“山贼之败一则是他打了半日,被杀得丧了胆气血性。为兵将者,一朝失了胆魄,再是兵甲犀利亦是无用;二则此路山贼虽与别个不同,但终究乌合之众,进退无据,拧不成一根绳,徒有气力武力无用。由此可见,如戚少保《纪效新书》《练兵实纪》中所说,练兵之道,兵士首要在胆,在守纪,再次在兵甲,兵将无胆,上不得阵,见不得血,同袍遇敌不能救援,遇敌不能招架;军士不遵纪,则如一盘散沙,器具再强再精俱是无用。军阵之道,在如臂使指,在上传下达,此战贼人败于此,我军胜于此。”
四月初八深夜的那场伏击明显给护卫们提供了不少谈资。慑于军令,护卫不得随便谈论,但明显与同袍伙伴吹吹牛是可以的——那晚上去的只有甲队,还剩下将近一半的人手留守,结果等甲队押着山贼以胜利者的姿态洋洋得意地回来时,那些无缘战斗的护卫们看了真是嫉妒得眼睛都红了——李家有规矩,打了胜仗,个人要算功劳,集体也要算功劳,过后赏银不一,最重要的是,这是难得能够积攒功劳的机会!李家规矩,训练及作战优胜者可积功劳,赏银和升迁都得靠功劳定,再是公平不过。
不过,那些和同伴炫耀吹嘘的人当中,并不包括刘小七。在两天之后,他就因为在与山贼战斗当中表现突出被提拔为伍长,自李永仲建立护卫队以来,他是升迁最速者。但旁人看他,似乎并没有多少喜色。于是护卫中间又有话传出来,说刘小七性情沉稳不张扬,是个材料。
但其实只有刘小七知道,那天晚上的战斗,他险些没能冲上去。当同伍的伙伴们举枪呐喊着向匪徒冲上去时,刘小七只觉得自己身处在一个巨大的虫茧当中,茧衣越裹越近,几近窒息,他关节发硬,肌肉发僵,纵是想拼命不落到后头,却发现越来越迈不动步子,原本已惯熟的长枪此刻握在手中,重逾千斤!
他落在同伴身后,浑浑噩噩之际,有个脚步踉跄的匪徒却撞到他面前!同伍此刻已经围住了两个正作困兽之斗的凶徒,无暇他顾。护卫们还是没有太多对敌的经验,原本互相掩护的军阵因为冲击匪徒已经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空当,若匪徒们经验再丰富些,说不得护卫们这回就得吃个大亏!
脸上惨白脸色慌乱的匪徒原本以为自己将至死期,却发现对面的刘小七浑身颤抖,眼睛发直,险些就要握不住手里的长枪!他心下顿时狂喜,晓得这是遇上初上战场的雏儿了!这正是天赐他逃命的机会!再无半点犹豫恐惧,将手中腰刀高高扬起,一声怪叫,就要照着刘小七面门一刀砍下!
性命危急关头,刘小七仿佛终于醒转过来一般,他下意识地将长枪往前一撩,长达一尺的枪头猛地架住刀身,发出难听刺耳的嘎吱声,几星火光就此溅出来!匪徒一愣,不及反应,小七已踏步向前,利落地将枪杆一收一松,毫不留情地狠狠捅进匪徒柔软缺乏保护的腹部,他将牙关咬得嘎吱作响,周围一切人事似乎都与他无关,刘小七眼中所见,只有那个已经没入人体的枪头。
他没有丝毫犹豫,把着枪杆的右手重重地一转,冰冷坚硬的金属三棱锥形枪头立刻将肠肚都搅作一团!匪徒错愕地看着年轻的对手,手中一松,腰刀悄无声息地掉落在沙土地面之上,他试图抓住那杆正要试图从他身体离开的长枪,但飞速流失的气力却让他无法完成这个看似平常的动作,最终,长枪从他的身体当中带着一篷血肉坚决地拔了出去,匪徒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重重地倒在地上。
刘小七来不及再看一眼自己的第一个对手,他两步迈过尸体,惊异地发现自己原本干涩的嘴巴里又有了水分,僵硬的关节和筋肉重新变得柔软有力,他几乎是带着少年雀跃般的心情,呐喊着“杀!”声,兴奋地向着同伍的方向扑了过去。
战后,队正曹金亮以刘小七作战英勇,平时训练用心为由举荐他为甲队第一伍的伍长——在此战之前,护卫们只是作战时五人为伍,平时依旧是队正直接指挥,在四月初八的战斗之后,李永仲才下定决心,不再有重重顾虑,决定按照自己的心意和曹金亮等人的意见打造一支只属于他的武装力量——按照当初李永仲定下的规矩,所有的举荐都必须公示三天,没有异议之后再行通过,而刘小七原本已经做好举荐被旁人反驳的心理准备,但他没想到的是,虽然的确有几个不大服气的护卫在背后说了几句怪话,但是的确没有任何人反对。
当代表伍长的青铜小铁片被李永仲别在他的折檐毡帽上时,激动不已的刘小七总算能够确信,通过自己的双手,他终究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四月初八这场不起眼的战斗,就像一颗小石子投进湖水当中,虽然泛起阵阵涟漪,但湖面终归还是平静下来,不复波动。但在与之相关的一些人心中,这场看似微不足道的战斗绝没有如此没有分量。
陈霈霈托着下巴,嘴角带笑,仿佛对车窗外的风景极感兴趣似的,目不转睛地看了许久。但知儿莫过母,陈氏看她半晌,脸上笑意加深,将手里的团扇往女儿身上一扑,霈霈惊得一吓,浑身都作一抖,回身看发现陈氏笑意盈盈地看着她,不由几分羞恼地拖长腔叫了一声:“娘……!”
“外头风景就这般好?”陈氏笑眯眯地逗弄女儿,头戴金丝?髻,穿一件崭新的大红团花纹圆领对襟长袄衣,眼角自带三分笑意,端的是仪态优雅端方,哪里看得出之前持弓挟箭英气勃勃的模样!
油灯幽幽地散发着光线,灯不甚大,也因此只能照亮书桌附近。曹金亮被油烟熏得一双眼睛都红作了兔子样,暗骂一声,想起白日里同几个护卫练手打得高兴,将文书一事全忘到脑后,如今晚上不得不来赶工,也只能悻悻然地骂上几句兔崽子——他决然不肯承认是自己贪耍的缘由——然后握笔在砚池里再舔舔墨,唉声叹气地继续往下写。
“崇祯戊辰年丁卯月初八,甲队整装齐员,奉命至凌云观西南二十里无名山谷处埋伏。是日,午正出发,走山中近道,酉正初全员全装抵达无名山谷。查该谷中地势平整,合两亩有奇,四周有山为遮挡,可避风,林密草深也。甲队十火铳手,四十长枪手,伍长另带不合式短腰刀,配半胸甲,穿青布罩甲在外。”
曹金亮渐渐忘了眼睛的不适,提笔沉吟片刻,又将前头涂抹改写数字,端详片刻,这才继续落笔写道:“至埋伏地,长枪在前,火铳在后,俱以枝叶沙土覆身遮面,静候到了戌时过半,贼人蜂拥而至。”
“余暗数贼人数目,六十有余,有兵无甲,麻衣草鞋。领头者视乎一,有下属。二人一高一矮,矮者为首领,筋肉乣结,高者为下属,孔武有力,俱真武人也。贼人有弓箭,竹弓铁箭。观面色惊惶,至山谷,皆集柴燃火后席地坐卧,少有粮,其中伤者虽多,但俱能走,似内无重伤。”
“待贼人昏昏将睡,余发箭以为信,先以五火铳先射,再以五火铳后射,往复数轮,枪管虽发热至烫手不能握持,但皆完好;长枪手以五人一伍结阵,贼人不能敌,有性彪悍凶恶者持刀上前,三人上前,二人在后预备。三人中,二人以长枪相抗,一人掩护,贼多不得脱。少有几人身手高强者,三人不能困,后二人上,终不能幸免。”
“其中有贼共五人,凶狠难制,连伤我方三人,似要得脱状,将主持枪当先,激励士气,以二伍结阵困之,当是时,将主持八尺长枪,枪风横蛮,如灵蛇吐信,连伤两人,兵士借机刺死,再以围之,余调火铳手,以火铳点杀,最后无幸者。”
“此战,贼人不同寻常。往日遇贼,一冲即散,外凶内懦,丁卯月初八日之贼,少有韧性,能稍战,战有章法,贼人之间似有默契,惜疲累惊惶,此战近乎一触即溃,个别凶蛮无损大局。”
“我军轻伤七人,重伤三人,无死者。”
“此战,杀贼三十二人,贼重伤九人,轻伤无数,走脱数人,俘十人有余,得贼首谓邓小豹,副手林大虎者,皆镇川东寨也。审之详细,另附。”
“此战,我军以五十整队伏击同等山贼得胜,我之优势在三:一则我军以有备算无备,兵出迅疾;二则将主谋算无误,三则平日里训练得力兵甲犀利,火铳以新法所造之枪管发弹十数,枪管滚烫不能触,但坚固如前,无有炸膛之虞;兵士多赖胸甲保命,只是小了些,匠人等可酌情放大。”
“山贼之败一则是他打了半日,被杀得丧了胆气血性。为兵将者,一朝失了胆魄,再是兵甲犀利亦是无用;二则此路山贼虽与别个不同,但终究乌合之众,进退无据,拧不成一根绳,徒有气力武力无用。由此可见,如戚少保《纪效新书》《练兵实纪》中所说,练兵之道,兵士首要在胆,在守纪,再次在兵甲,兵将无胆,上不得阵,见不得血,同袍遇敌不能救援,遇敌不能招架;军士不遵纪,则如一盘散沙,器具再强再精俱是无用。军阵之道,在如臂使指,在上传下达,此战贼人败于此,我军胜于此。”
四月初八深夜的那场伏击明显给护卫们提供了不少谈资。慑于军令,护卫不得随便谈论,但明显与同袍伙伴吹吹牛是可以的——那晚上去的只有甲队,还剩下将近一半的人手留守,结果等甲队押着山贼以胜利者的姿态洋洋得意地回来时,那些无缘战斗的护卫们看了真是嫉妒得眼睛都红了——李家有规矩,打了胜仗,个人要算功劳,集体也要算功劳,过后赏银不一,最重要的是,这是难得能够积攒功劳的机会!李家规矩,训练及作战优胜者可积功劳,赏银和升迁都得靠功劳定,再是公平不过。
不过,那些和同伴炫耀吹嘘的人当中,并不包括刘小七。在两天之后,他就因为在与山贼战斗当中表现突出被提拔为伍长,自李永仲建立护卫队以来,他是升迁最速者。但旁人看他,似乎并没有多少喜色。于是护卫中间又有话传出来,说刘小七性情沉稳不张扬,是个材料。
但其实只有刘小七知道,那天晚上的战斗,他险些没能冲上去。当同伍的伙伴们举枪呐喊着向匪徒冲上去时,刘小七只觉得自己身处在一个巨大的虫茧当中,茧衣越裹越近,几近窒息,他关节发硬,肌肉发僵,纵是想拼命不落到后头,却发现越来越迈不动步子,原本已惯熟的长枪此刻握在手中,重逾千斤!
他落在同伴身后,浑浑噩噩之际,有个脚步踉跄的匪徒却撞到他面前!同伍此刻已经围住了两个正作困兽之斗的凶徒,无暇他顾。护卫们还是没有太多对敌的经验,原本互相掩护的军阵因为冲击匪徒已经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空当,若匪徒们经验再丰富些,说不得护卫们这回就得吃个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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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命危急关头,刘小七仿佛终于醒转过来一般,他下意识地将长枪往前一撩,长达一尺的枪头猛地架住刀身,发出难听刺耳的嘎吱声,几星火光就此溅出来!匪徒一愣,不及反应,小七已踏步向前,利落地将枪杆一收一松,毫不留情地狠狠捅进匪徒柔软缺乏保护的腹部,他将牙关咬得嘎吱作响,周围一切人事似乎都与他无关,刘小七眼中所见,只有那个已经没入人体的枪头。
他没有丝毫犹豫,把着枪杆的右手重重地一转,冰冷坚硬的金属三棱锥形枪头立刻将肠肚都搅作一团!匪徒错愕地看着年轻的对手,手中一松,腰刀悄无声息地掉落在沙土地面之上,他试图抓住那杆正要试图从他身体离开的长枪,但飞速流失的气力却让他无法完成这个看似平常的动作,最终,长枪从他的身体当中带着一篷血肉坚决地拔了出去,匪徒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重重地倒在地上。
刘小七来不及再看一眼自己的第一个对手,他两步迈过尸体,惊异地发现自己原本干涩的嘴巴里又有了水分,僵硬的关节和筋肉重新变得柔软有力,他几乎是带着少年雀跃般的心情,呐喊着“杀!”声,兴奋地向着同伍的方向扑了过去。
战后,队正曹金亮以刘小七作战英勇,平时训练用心为由举荐他为甲队第一伍的伍长——在此战之前,护卫们只是作战时五人为伍,平时依旧是队正直接指挥,在四月初八的战斗之后,李永仲才下定决心,不再有重重顾虑,决定按照自己的心意和曹金亮等人的意见打造一支只属于他的武装力量——按照当初李永仲定下的规矩,所有的举荐都必须公示三天,没有异议之后再行通过,而刘小七原本已经做好举荐被旁人反驳的心理准备,但他没想到的是,虽然的确有几个不大服气的护卫在背后说了几句怪话,但是的确没有任何人反对。
当代表伍长的青铜小铁片被李永仲别在他的折檐毡帽上时,激动不已的刘小七总算能够确信,通过自己的双手,他终究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四月初八这场不起眼的战斗,就像一颗小石子投进湖水当中,虽然泛起阵阵涟漪,但湖面终归还是平静下来,不复波动。但在与之相关的一些人心中,这场看似微不足道的战斗绝没有如此没有分量。
陈霈霈托着下巴,嘴角带笑,仿佛对车窗外的风景极感兴趣似的,目不转睛地看了许久。但知儿莫过母,陈氏看她半晌,脸上笑意加深,将手里的团扇往女儿身上一扑,霈霈惊得一吓,浑身都作一抖,回身看发现陈氏笑意盈盈地看着她,不由几分羞恼地拖长腔叫了一声:“娘……!”
“外头风景就这般好?”陈氏笑眯眯地逗弄女儿,头戴金丝?髻,穿一件崭新的大红团花纹圆领对襟长袄衣,眼角自带三分笑意,端的是仪态优雅端方,哪里看得出之前持弓挟箭英气勃勃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