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欲望篇 第二百六十三章 贪婪与复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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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治龙特意为常崇财编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话说十几年前,常治龙为了修仙决心离开村子。消息在村里传开,由于生活圈子本就不大,几乎人人都知道这件事。
村里人对于此事的主流评价当然是四个字:不切实际。
成仙得道?哪那么容易?
二十岁不到的毛头小子没见过什么世面,成天就知道胡思乱想,这样出去肯定会被人骗。
村里人会这么想一点都不奇怪。作为凡人,修仙这种事不过属于茶余饭后的笑谈罢了。
他们视野只在两亩地一头牛,根本不可能想到像常治龙这样的愣头青,有朝一日会成为一名真正修士,并且还坐上了掌门的位子。
常治龙这一走就没有回来,村民们一提起他的结局无非是两种,一是“死了”,二是“完了”。总之是不可能飞黄腾达的,要不然早就衣锦还乡了。
大家都这么想,常崇财自然也不例外。当初常治龙离开村子的时候,他还忙着跟手下几个坏小子自己寻衅滋事。听说常治龙真的走了,常崇财那叫一个嗤之以鼻。
在常崇财心里,常治龙一定是从小让他给打傻了,脑子坏了才会想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
修仙?修个屁!
这世上唯一有可能存在的神仙只有“财神”。有钱什么事都能办,有钱人就是神仙。
常崇财人如其名,他的信仰只有钱,常治龙行为在他眼里不过是在发疯。
而常治龙如今的说辞也正应了他的想法。外出拜师想修仙,结果被人骗到某处偏远地区做苦工。
吃不饱穿不暖,在暗无天日的矿坑工作了三年之久,直到矿洞意外坍塌,他才侥幸能够逃出魔爪。
根据常治龙的回忆,他当时运气好,在推车出矿洞的时候正好赶上矿洞坍塌。
那次坍塌很严重,有一百几十工人被埋在洞里,一个也没逃出来。
幸存的工人们日出逃窜,包括那些监工的工头,整个矿区陷入一片混乱。
常治龙知道这是唯一的机会,要想逃出这个人间地狱只能趁现在。于是他偷偷跑到石堆后方,待守门的警卫离开之后,迅速逃离现场。
好不容易逃出矿区,走在路上的常治龙一时间陷入迷茫。
有心回故乡,可一方面身上没钱,再者即便回到家乡,自己本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投靠无门一样要饿死。
心神恍惚中,他来到坐落于矿区附近的一个城镇。
身上没钱又不具备什么有用的技能,为了填饱肚子,常治龙只能沿街乞讨。
流落街头风餐露宿,有了上顿没下顿,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半年。原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想到命运却给了他一次转机。
对于乞丐来说,有没有的吃比吃什么更重要。而饭馆这类地方就是乞丐们的风水宝地,因为每天都有许多剩菜剩饭,色香味俱佳,保准把人养得白白胖胖。
常治龙已经养成习惯,每天定时定点去饭馆门口转悠一番,如果看到有些人刚吃完,他可以当场坐下享用。
这天也一样,他趁着饭点在饭馆对面偷偷观望。
看到有几个人刚吃完,常治龙以迅雷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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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之势冲上前。时间要瞄准得刚刚好,在客人吃完站起来以后,还要在小二过来收拾盘子之前。
桌上有十几个铜板,这是饭钱。千万要记住,这钱不能拿,只要拿一次,从今以后这间饭馆就别想来了。
常治龙端起盘子就拼命地啃,小二过来看到也不拦着。让他吃吧,吃完省得洗盘子,最主要看那一身黑泥,打他也怕脏了自己的手。
「你……快点啊。我过会儿再来收拾。」说完这句,小二便自顾离开。
他知道只要不吃饱,常治龙便会一直待在附近。与其动用武力把他赶走,还不如让他吃够了自己离开,这样既省力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常治龙不管小二说什么,一个劲儿的吃着,从这盘吃到那盘,包括汤汁什么的全部舔干净。
吃得差不多了,眼神无意间一瞟,发现桌子底下似乎有什么东西。
翠绿翠绿的,难道是菜叶?
常治龙好奇,佝下身子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块玉佩。
这块玉,雕工精细、用料考究,看起来少说也值几百两银子。
将玉佩拿在手里,常治龙想到,这应该就是之前那几个吃饭的人留下的。刚才没有特别在意,现在回忆起来,他们几个的穿着打扮确实不像普通平民百姓。
这么名贵的一块玉,落到一般穷人手中,想必第一反应肯定是拿去典当。当个一百几十两,下半辈子基本也就不用愁了。
然而常治龙不会这么做,他清楚明白像这样的东西,拿去典当或变卖那就等于是找死。
试想一下丢东西的富商,他们会这么算了吗?
这种事根本不需要多做调查,先问是谁在他们走后来过现场,再去附近几间店铺问问是谁拿玉佩过来当的。用不了半天时间,偷拿玉佩的人便会被绳之以法。
常治龙可不会那么蠢,他既不会拿去变卖,也不会轻易让这块玉落到别人手上。
他收起玉佩,来到街对面的台阶坐下,看着人来人往,静静等待那几个人回来。
果然不出所料,在过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先前吃饭的那几个人回来了。
常治龙没有急着上去搭话,他选择躲在暗处,暂且观察事态发展。
只见那几个人面色凝重,走进饭馆后立刻叫来小二,没说两句便喧闹起来。
此情此景不用猜也知道是由于小二否认玉佩的存在,几名客人不相信。一来二去双方心头火起,于是便争吵起来
吵闹声越来越响,吸引半条街的人前来围观。常治龙觉得时机成熟,这才从怀里取出玉佩上前澄清“事实”。
他没说玉佩是在饭馆捡的,谎称是在街边角落无意中发现的。
这么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令自己的“迟到”存在正当性。试想如果是在饭馆捡到,有人肯定要问他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在这边等失主,如果是在街上捡到,则不会有这样的问题。
另一个原因是常治龙想制造一个他为饭馆“解围”的假象。饭馆遇到麻烦,关键时刻是他站出来澄清事实,那饭馆方面怎么也欠他一个人情,这样说不定今后一天两顿就有着落了。
常治龙想得很美,他以为这一趟下来,就算没个几两银子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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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劳,至少也会有人请他搓一顿吧。
然而事实比他想象的更美。丢玉佩的富商在看过常治龙的所作所为,居然被他的诚实打动了。
他当场就问常治龙,以后愿不愿意跟随自己,在自己身边做事。
一听每天能有三顿饭,到了月底还有工钱拿,常治龙想都没想便爽快答应了。
不得不说人的命运就是这么奇妙,一个小小的决定,居然会影响一辈子。
在接下来几年的时光中,常治龙一直跟在富商身边,鞍前马后伺候的同时也一边学习生意方面的技巧和知识。
由于天资聪颖又勤奋,常治龙很快便成了富商的左膀右臂。不但在日常的经营中起到关键作用,个人能力更是突飞猛进。
富商姓卜,常治龙一开始叫他“老板”,后来因为器重被收为干儿子,于是称呼也变成了“干爹”。
卜老板有一个女儿,芳龄二十,正是恨嫁的年纪。他有意将女儿许配给常治龙,如此一来家业有人继承,自己也可以安度晚年。
常治龙当然很愿意接受,经过简单商议之后,卜老板决定尽快择日成婚。
就这样,经过三年奴役、半年乞讨,没想到仅奋斗五年之后,常治龙竟然一夜之间有了自己的事业与家庭。
话说至此,常崇财表示有些惊讶,他睁大眼睛提问:“这么说,你也算熬出头了。怎么后来又搞得自己要饭呢?”
常治龙神情苦闷,抄起桌上酒壶一饮而尽,完后接着吹牛道:“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我也没想到后来会落到那步田地……”
当了老板手握产业,又迎娶了白富美娇妻,当时的常治龙可谓春风得意。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娶的这个卜家小姐可不是什么善类。她看上去是个黄花大姑娘,背地里其实早就跟店里的一个叫黄庆的伙计有染。
这件事,卜老板其实是知道的。他常年在外做生意,结发妻子又死的早,对于家里这个任性女儿,他本就疏于管教。
一开始得知自己的女儿跟伙计搞在一起,卜老板也十分震惊。他有心棒打鸳鸯,无奈这黄庆好比狗皮膏药,开除他也没用,这小子总有办法跟卜家小姐见面。
想下定决心成全他们俩吧……卜老板又越看黄庆越来气。
这小子不学无术也就算了,成天就知道偷奸耍滑招猫逗狗。喝酒、玩牌、逛妓院,好的一点不会,坏的无一不精,此人可谓五毒俱全。
就这么一个街溜子,自己的万贯家财要是落到他手上,恐怕用不了几天就得败完。
卜老板很苦恼,眼看女儿的岁数越来越大,嫁不出去成了老姑娘,再有人把事情往外一传……真是坐着想想都能出一身冷汗。
无计可施之际,卜老板突然想到一个人。
那个常治龙聪明能干又踏实,大小伙子二十多岁,模样虽说不算太英俊,但好歹也比黄庆那小子强啊。
要不就把女儿许配给常治龙,一旦结了婚,相信她与黄庆的感情就会不攻自破。
抱着这样的想法,卜老板让两人尽快成婚。他以为这么做能够断了女儿和黄庆的联系,没曾想此举非但未能浇灭两人感情,反而还令常治龙成了全世界最倒霉的冤大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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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治龙特意为常崇财编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话说十几年前,常治龙为了修仙决心离开村子。消息在村里传开,由于生活圈子本就不大,几乎人人都知道这件事。
村里人对于此事的主流评价当然是四个字:不切实际。
成仙得道?哪那么容易?
二十岁不到的毛头小子没见过什么世面,成天就知道胡思乱想,这样出去肯定会被人骗。
村里人会这么想一点都不奇怪。作为凡人,修仙这种事不过属于茶余饭后的笑谈罢了。
他们视野只在两亩地一头牛,根本不可能想到像常治龙这样的愣头青,有朝一日会成为一名真正修士,并且还坐上了掌门的位子。
常治龙这一走就没有回来,村民们一提起他的结局无非是两种,一是“死了”,二是“完了”。总之是不可能飞黄腾达的,要不然早就衣锦还乡了。
大家都这么想,常崇财自然也不例外。当初常治龙离开村子的时候,他还忙着跟手下几个坏小子自己寻衅滋事。听说常治龙真的走了,常崇财那叫一个嗤之以鼻。
在常崇财心里,常治龙一定是从小让他给打傻了,脑子坏了才会想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
修仙?修个屁!
这世上唯一有可能存在的神仙只有“财神”。有钱什么事都能办,有钱人就是神仙。
常崇财人如其名,他的信仰只有钱,常治龙行为在他眼里不过是在发疯。
而常治龙如今的说辞也正应了他的想法。外出拜师想修仙,结果被人骗到某处偏远地区做苦工。
吃不饱穿不暖,在暗无天日的矿坑工作了三年之久,直到矿洞意外坍塌,他才侥幸能够逃出魔爪。
根据常治龙的回忆,他当时运气好,在推车出矿洞的时候正好赶上矿洞坍塌。
那次坍塌很严重,有一百几十工人被埋在洞里,一个也没逃出来。
幸存的工人们日出逃窜,包括那些监工的工头,整个矿区陷入一片混乱。
常治龙知道这是唯一的机会,要想逃出这个人间地狱只能趁现在。于是他偷偷跑到石堆后方,待守门的警卫离开之后,迅速逃离现场。
好不容易逃出矿区,走在路上的常治龙一时间陷入迷茫。
有心回故乡,可一方面身上没钱,再者即便回到家乡,自己本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投靠无门一样要饿死。
心神恍惚中,他来到坐落于矿区附近的一个城镇。
身上没钱又不具备什么有用的技能,为了填饱肚子,常治龙只能沿街乞讨。
流落街头风餐露宿,有了上顿没下顿,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半年。原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想到命运却给了他一次转机。
对于乞丐来说,有没有的吃比吃什么更重要。而饭馆这类地方就是乞丐们的风水宝地,因为每天都有许多剩菜剩饭,色香味俱佳,保准把人养得白白胖胖。
常治龙已经养成习惯,每天定时定点去饭馆门口转悠一番,如果看到有些人刚吃完,他可以当场坐下享用。
这天也一样,他趁着饭点在饭馆对面偷偷观望。
看到有几个人刚吃完,常治龙以迅雷不及
(本章未完,请翻页)
掩耳之势冲上前。时间要瞄准得刚刚好,在客人吃完站起来以后,还要在小二过来收拾盘子之前。
桌上有十几个铜板,这是饭钱。千万要记住,这钱不能拿,只要拿一次,从今以后这间饭馆就别想来了。
常治龙端起盘子就拼命地啃,小二过来看到也不拦着。让他吃吧,吃完省得洗盘子,最主要看那一身黑泥,打他也怕脏了自己的手。
「你……快点啊。我过会儿再来收拾。」说完这句,小二便自顾离开。
他知道只要不吃饱,常治龙便会一直待在附近。与其动用武力把他赶走,还不如让他吃够了自己离开,这样既省力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常治龙不管小二说什么,一个劲儿的吃着,从这盘吃到那盘,包括汤汁什么的全部舔干净。
吃得差不多了,眼神无意间一瞟,发现桌子底下似乎有什么东西。
翠绿翠绿的,难道是菜叶?
常治龙好奇,佝下身子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块玉佩。
这块玉,雕工精细、用料考究,看起来少说也值几百两银子。
将玉佩拿在手里,常治龙想到,这应该就是之前那几个吃饭的人留下的。刚才没有特别在意,现在回忆起来,他们几个的穿着打扮确实不像普通平民百姓。
这么名贵的一块玉,落到一般穷人手中,想必第一反应肯定是拿去典当。当个一百几十两,下半辈子基本也就不用愁了。
然而常治龙不会这么做,他清楚明白像这样的东西,拿去典当或变卖那就等于是找死。
试想一下丢东西的富商,他们会这么算了吗?
这种事根本不需要多做调查,先问是谁在他们走后来过现场,再去附近几间店铺问问是谁拿玉佩过来当的。用不了半天时间,偷拿玉佩的人便会被绳之以法。
常治龙可不会那么蠢,他既不会拿去变卖,也不会轻易让这块玉落到别人手上。
他收起玉佩,来到街对面的台阶坐下,看着人来人往,静静等待那几个人回来。
果然不出所料,在过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先前吃饭的那几个人回来了。
常治龙没有急着上去搭话,他选择躲在暗处,暂且观察事态发展。
只见那几个人面色凝重,走进饭馆后立刻叫来小二,没说两句便喧闹起来。
此情此景不用猜也知道是由于小二否认玉佩的存在,几名客人不相信。一来二去双方心头火起,于是便争吵起来
吵闹声越来越响,吸引半条街的人前来围观。常治龙觉得时机成熟,这才从怀里取出玉佩上前澄清“事实”。
他没说玉佩是在饭馆捡的,谎称是在街边角落无意中发现的。
这么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令自己的“迟到”存在正当性。试想如果是在饭馆捡到,有人肯定要问他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在这边等失主,如果是在街上捡到,则不会有这样的问题。
另一个原因是常治龙想制造一个他为饭馆“解围”的假象。饭馆遇到麻烦,关键时刻是他站出来澄清事实,那饭馆方面怎么也欠他一个人情,这样说不定今后一天两顿就有着落了。
常治龙想得很美,他以为这一趟下来,就算没个几两银子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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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劳,至少也会有人请他搓一顿吧。
然而事实比他想象的更美。丢玉佩的富商在看过常治龙的所作所为,居然被他的诚实打动了。
他当场就问常治龙,以后愿不愿意跟随自己,在自己身边做事。
一听每天能有三顿饭,到了月底还有工钱拿,常治龙想都没想便爽快答应了。
不得不说人的命运就是这么奇妙,一个小小的决定,居然会影响一辈子。
在接下来几年的时光中,常治龙一直跟在富商身边,鞍前马后伺候的同时也一边学习生意方面的技巧和知识。
由于天资聪颖又勤奋,常治龙很快便成了富商的左膀右臂。不但在日常的经营中起到关键作用,个人能力更是突飞猛进。
富商姓卜,常治龙一开始叫他“老板”,后来因为器重被收为干儿子,于是称呼也变成了“干爹”。
卜老板有一个女儿,芳龄二十,正是恨嫁的年纪。他有意将女儿许配给常治龙,如此一来家业有人继承,自己也可以安度晚年。
常治龙当然很愿意接受,经过简单商议之后,卜老板决定尽快择日成婚。
就这样,经过三年奴役、半年乞讨,没想到仅奋斗五年之后,常治龙竟然一夜之间有了自己的事业与家庭。
话说至此,常崇财表示有些惊讶,他睁大眼睛提问:“这么说,你也算熬出头了。怎么后来又搞得自己要饭呢?”
常治龙神情苦闷,抄起桌上酒壶一饮而尽,完后接着吹牛道:“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我也没想到后来会落到那步田地……”
当了老板手握产业,又迎娶了白富美娇妻,当时的常治龙可谓春风得意。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娶的这个卜家小姐可不是什么善类。她看上去是个黄花大姑娘,背地里其实早就跟店里的一个叫黄庆的伙计有染。
这件事,卜老板其实是知道的。他常年在外做生意,结发妻子又死的早,对于家里这个任性女儿,他本就疏于管教。
一开始得知自己的女儿跟伙计搞在一起,卜老板也十分震惊。他有心棒打鸳鸯,无奈这黄庆好比狗皮膏药,开除他也没用,这小子总有办法跟卜家小姐见面。
想下定决心成全他们俩吧……卜老板又越看黄庆越来气。
这小子不学无术也就算了,成天就知道偷奸耍滑招猫逗狗。喝酒、玩牌、逛妓院,好的一点不会,坏的无一不精,此人可谓五毒俱全。
就这么一个街溜子,自己的万贯家财要是落到他手上,恐怕用不了几天就得败完。
卜老板很苦恼,眼看女儿的岁数越来越大,嫁不出去成了老姑娘,再有人把事情往外一传……真是坐着想想都能出一身冷汗。
无计可施之际,卜老板突然想到一个人。
那个常治龙聪明能干又踏实,大小伙子二十多岁,模样虽说不算太英俊,但好歹也比黄庆那小子强啊。
要不就把女儿许配给常治龙,一旦结了婚,相信她与黄庆的感情就会不攻自破。
抱着这样的想法,卜老板让两人尽快成婚。他以为这么做能够断了女儿和黄庆的联系,没曾想此举非但未能浇灭两人感情,反而还令常治龙成了全世界最倒霉的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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