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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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喜跪在陈氏面前,一字一泪,字字诛心。
“你说的,可是真的?”
陈氏此刻本该是气极,如今在知晓全部真相之后,反而不怒而笑,甚是可怖。
“奴婢跟着二小姐十余载,从未在外人面前说过小姐半分不是,如今背主,自然是有十足的证据。”
“只求大少奶奶开恩,放奴婢这条贱命一条生路。”
春喜心知,陈氏不比李思华,心机深沉不说,最要紧的就是洞悉人性,在她面前,半点都不能松懈。
“我且问你,你家小姐原是设计我同外男有染而已?”
“是。”
“是吗?”
陈氏眉头微蹙,拿余光挑着眼去看春喜。
这婢子不愧是李思华手底下摸爬滚打出来的,一个眼神就知道,此话有异。
犹豫了许久,她终于狠心开口。
“不,二小姐蛇蝎歹毒,想要了大少奶奶的性命,奴婢不肯,这才来向大少奶奶,不,向县令大人告发此事。”
“好了,只需你办妥此事,你想要的,我自然成全。”
春喜惊喜若狂,不停地磕头谢恩,只是她没有注意到的是,此刻陈氏看她的目光,仿若蝼蚁。
就李思华这个蠢样子,也配和我斗?
陈氏将剪花枝的剪刀重重放下,只见那一树茂盛的月季,此刻早已是光秃秃的,只剩些枝干,没有一丝生机可言。
春来得了春喜的指示,先去了翠云庵去寻一伙人的踪迹,不料早已人去楼空,好在他素来知晓一群人的脾性,在沿途发现了枭大所留的记号,一路磕磕绊绊,总算是寻到了这处深巷中的居所。
还未来得及歇口气,那厢枭大就劈头盖脸问起来。
“钱呢?”
“那恶婆娘分明就是撒谎,我前去将她的闺房翻了个底掉也不见银子的踪迹。”
春来战战兢兢地回道,“想必是骗人的。”
“哦?莫不是你自己私吞了?”
枭大带着几分不信,故意试探道。
“大哥,小人可不敢,您素来知道我的,但凡我是那种不讲义气的人,早就死在牢中了,大哥哪里还会费尽心思救我出来呀!”
说着便以头抢地,直到那砖石上都沁出血迹都不肯停,十分真情实意。枭大见他如此,心中了然,想来春来也没这个胆子骗他。
“不过小人见李府上下,并不是不为所动的,如今他们家正在筹措银两,只等黄昏来赎人呢。”
春来想着妹妹的嘱托,回道。
只需办妥了这桩事,得了大少奶奶的银钱,从此遁走江湖,隐姓埋名,岂不比这刀口舔血的日子强?
枭大听得此话,眼中满是阴鸷,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弄出这么个麻烦在手中。好在李德贵那个老狐狸识趣,愿意出钱,不然冒着被官府下狱的风险做这桩事,可真不值。
此事毕后,若是有幸逃出,以后这块地面上,他枭大想必是要销声匿迹一段时日。
越想着心中越来气,大脚一踹,就冲到院子里将李思华踢了个人仰马翻。
“什么货色,也配骗老子!”
手中没几个银钱,也敢学别人雇凶办事,当真是不知道这江湖险恶,蠢得很!
那厢李思华吃痛地吐了口血,又晕了过去。
枭大反手一撸,将她手腕上带着的唯一一个值钱物件——银丝镯子硬取了下来,在那嘴角的血渍上沾了沾,扔给一旁的春来,“不值钱的玩意,送去给李德贵,让他快着点。戊时北麓山,一手交人一手交钱。”
春来得了信,溜出了巷子,扭头就进了县衙大门。
吩咐完,枭大又对剩下几人吩咐道:“到了约定的时辰没有人送钱,就将她宰了,扔到李府门口去!”
想到如今的处境,仍旧不解气,又随手拿起柴火棍,在李思华身上狠狠抽了几下。
“什么千金小姐,草莽不如。”
说到这话,他忽然余光一扫,看到一旁绑着的锦瑟。
枭大蹲下身,用虎口钳住锦瑟的下巴,将她的脸转来扭去,仔细看了看,只见这姑娘脸上的伤痕累累,满是红色蜈蚣似的疤痕,看得人心惊。末了只能叹了一声,“又是个倒胃口的。”
锦瑟下巴吃痛,冷眼看着这群人,心知如今想要逃出去,单凭她们这三个妇孺显然难于上青天。
那莫婆子倒是安逸,在厨房生了火,正要给这伙贼人做饭。此时她正缺个烧火的帮手,众人皆是不愿干这差事,枭大见锦瑟一副绵软的样子,于是吩咐人松了她的绑,赶她去帮忙。
不得不说,莫婆子始终是吃的盐比她吃的米多,见她进来,忙大声对着门口说道:
“如今咱娘俩也算是有缘,我老头珍藏的好酒,不知今日过后还喝不喝得到,索性咱干了,也算交个情。”
锦瑟见她说话并不是对着自己,仿佛是故意说给枭大一行人听似的,瞬间有些明了。
枭大一伙人并未走远,就在门外十步远的地方歇着,听得这话,果然起了心思,纷纷侧目而视。
其中有一瘦小些的刀疤脸,名唤老三的,往往是被使唤的对象。
众人听那婆子藏私,顿时手中的酒都不香了,忙戳着老三让他去“给点颜色瞧瞧。”
老三进得门内,见二人果真捧着一小坛子美酒,还未走近就是香味四溢,想必是极品。
“有这等好物还不赶紧供上来,自己吃什么!”说着便横手夺去。
“快去烧饭,要饿死爷几个吗?”
他在橱柜间翻找,果真又寻出出好几坛子,通通拎了出去。
莫婆子冷眼瞧着,扯着锦瑟让她坐在灶头,低声道。
“他们饮的酒名为青叶散,后劲十足,只需三两,便能放倒一个大汉,待会我窥住机会,从后门溜走,你只需掩护我半柱香功夫,我便能待人进来将这伙贼人擒住。”
有了先前的一遭,锦瑟心中对于莫婆子还是存了几分迟疑,但想着她好歹也算是帮过自己一回,如今又是一根绳上的蚂蚱,除了此举别无他法,因此点头应了。
”婆子我年轻时见得多了,别看他们如今好说话,杀气人来,也是利索哩!“
莫婆子见锦瑟并不热心,用过来人的口气劝道。
锦瑟这才明了,想必这婆子也是经历过的。
那边待好酒好肉上齐,一行四人吃得酣畅淋漓。
枭大有心叫他们不要忘了正事,但想着如今一个下了药的,一个老妇,剩下一个被摔的半死不活,想她们也翻不出天去,于是索性也不管,敞开了吃喝。
加之日头渐起,这几人本就饮了不少酒,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渐渐有些上头,晕乎乎的。
莫婆子见此时时机已到,对着锦瑟使了个眼色,朝着后院的方向拔腿就跑。
“大哥!”
有汉子警觉,当即就发现了她的身影,忙放下碗盏去追,只是才抬起脚步,他就觉得浑身绵软,有些无力。
“都干什么吃的!”
枭大不愧是众人中的老大,一声怒吼,就叫他们打起了精神,纷纷振作起来。
锦瑟此时则是冲向前院,意图分散他们的注意,以作掩护。
春喜跪在陈氏面前,一字一泪,字字诛心。
“你说的,可是真的?”
陈氏此刻本该是气极,如今在知晓全部真相之后,反而不怒而笑,甚是可怖。
“奴婢跟着二小姐十余载,从未在外人面前说过小姐半分不是,如今背主,自然是有十足的证据。”
“只求大少奶奶开恩,放奴婢这条贱命一条生路。”
春喜心知,陈氏不比李思华,心机深沉不说,最要紧的就是洞悉人性,在她面前,半点都不能松懈。
“我且问你,你家小姐原是设计我同外男有染而已?”
“是。”
“是吗?”
陈氏眉头微蹙,拿余光挑着眼去看春喜。
这婢子不愧是李思华手底下摸爬滚打出来的,一个眼神就知道,此话有异。
犹豫了许久,她终于狠心开口。
“不,二小姐蛇蝎歹毒,想要了大少奶奶的性命,奴婢不肯,这才来向大少奶奶,不,向县令大人告发此事。”
“好了,只需你办妥此事,你想要的,我自然成全。”
春喜惊喜若狂,不停地磕头谢恩,只是她没有注意到的是,此刻陈氏看她的目光,仿若蝼蚁。
就李思华这个蠢样子,也配和我斗?
陈氏将剪花枝的剪刀重重放下,只见那一树茂盛的月季,此刻早已是光秃秃的,只剩些枝干,没有一丝生机可言。
春来得了春喜的指示,先去了翠云庵去寻一伙人的踪迹,不料早已人去楼空,好在他素来知晓一群人的脾性,在沿途发现了枭大所留的记号,一路磕磕绊绊,总算是寻到了这处深巷中的居所。
还未来得及歇口气,那厢枭大就劈头盖脸问起来。
“钱呢?”
“那恶婆娘分明就是撒谎,我前去将她的闺房翻了个底掉也不见银子的踪迹。”
春来战战兢兢地回道,“想必是骗人的。”
“哦?莫不是你自己私吞了?”
枭大带着几分不信,故意试探道。
“大哥,小人可不敢,您素来知道我的,但凡我是那种不讲义气的人,早就死在牢中了,大哥哪里还会费尽心思救我出来呀!”
说着便以头抢地,直到那砖石上都沁出血迹都不肯停,十分真情实意。枭大见他如此,心中了然,想来春来也没这个胆子骗他。
“不过小人见李府上下,并不是不为所动的,如今他们家正在筹措银两,只等黄昏来赎人呢。”
春来想着妹妹的嘱托,回道。
只需办妥了这桩事,得了大少奶奶的银钱,从此遁走江湖,隐姓埋名,岂不比这刀口舔血的日子强?
枭大听得此话,眼中满是阴鸷,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弄出这么个麻烦在手中。好在李德贵那个老狐狸识趣,愿意出钱,不然冒着被官府下狱的风险做这桩事,可真不值。
此事毕后,若是有幸逃出,以后这块地面上,他枭大想必是要销声匿迹一段时日。
越想着心中越来气,大脚一踹,就冲到院子里将李思华踢了个人仰马翻。
“什么货色,也配骗老子!”
手中没几个银钱,也敢学别人雇凶办事,当真是不知道这江湖险恶,蠢得很!
那厢李思华吃痛地吐了口血,又晕了过去。
枭大反手一撸,将她手腕上带着的唯一一个值钱物件——银丝镯子硬取了下来,在那嘴角的血渍上沾了沾,扔给一旁的春来,“不值钱的玩意,送去给李德贵,让他快着点。戊时北麓山,一手交人一手交钱。”
春来得了信,溜出了巷子,扭头就进了县衙大门。
吩咐完,枭大又对剩下几人吩咐道:“到了约定的时辰没有人送钱,就将她宰了,扔到李府门口去!”
想到如今的处境,仍旧不解气,又随手拿起柴火棍,在李思华身上狠狠抽了几下。
“什么千金小姐,草莽不如。”
说到这话,他忽然余光一扫,看到一旁绑着的锦瑟。
枭大蹲下身,用虎口钳住锦瑟的下巴,将她的脸转来扭去,仔细看了看,只见这姑娘脸上的伤痕累累,满是红色蜈蚣似的疤痕,看得人心惊。末了只能叹了一声,“又是个倒胃口的。”
锦瑟下巴吃痛,冷眼看着这群人,心知如今想要逃出去,单凭她们这三个妇孺显然难于上青天。
那莫婆子倒是安逸,在厨房生了火,正要给这伙贼人做饭。此时她正缺个烧火的帮手,众人皆是不愿干这差事,枭大见锦瑟一副绵软的样子,于是吩咐人松了她的绑,赶她去帮忙。
不得不说,莫婆子始终是吃的盐比她吃的米多,见她进来,忙大声对着门口说道:
“如今咱娘俩也算是有缘,我老头珍藏的好酒,不知今日过后还喝不喝得到,索性咱干了,也算交个情。”
锦瑟见她说话并不是对着自己,仿佛是故意说给枭大一行人听似的,瞬间有些明了。
枭大一伙人并未走远,就在门外十步远的地方歇着,听得这话,果然起了心思,纷纷侧目而视。
其中有一瘦小些的刀疤脸,名唤老三的,往往是被使唤的对象。
众人听那婆子藏私,顿时手中的酒都不香了,忙戳着老三让他去“给点颜色瞧瞧。”
老三进得门内,见二人果真捧着一小坛子美酒,还未走近就是香味四溢,想必是极品。
“有这等好物还不赶紧供上来,自己吃什么!”说着便横手夺去。
“快去烧饭,要饿死爷几个吗?”
他在橱柜间翻找,果真又寻出出好几坛子,通通拎了出去。
莫婆子冷眼瞧着,扯着锦瑟让她坐在灶头,低声道。
“他们饮的酒名为青叶散,后劲十足,只需三两,便能放倒一个大汉,待会我窥住机会,从后门溜走,你只需掩护我半柱香功夫,我便能待人进来将这伙贼人擒住。”
有了先前的一遭,锦瑟心中对于莫婆子还是存了几分迟疑,但想着她好歹也算是帮过自己一回,如今又是一根绳上的蚂蚱,除了此举别无他法,因此点头应了。
”婆子我年轻时见得多了,别看他们如今好说话,杀气人来,也是利索哩!“
莫婆子见锦瑟并不热心,用过来人的口气劝道。
锦瑟这才明了,想必这婆子也是经历过的。
那边待好酒好肉上齐,一行四人吃得酣畅淋漓。
枭大有心叫他们不要忘了正事,但想着如今一个下了药的,一个老妇,剩下一个被摔的半死不活,想她们也翻不出天去,于是索性也不管,敞开了吃喝。
加之日头渐起,这几人本就饮了不少酒,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渐渐有些上头,晕乎乎的。
莫婆子见此时时机已到,对着锦瑟使了个眼色,朝着后院的方向拔腿就跑。
“大哥!”
有汉子警觉,当即就发现了她的身影,忙放下碗盏去追,只是才抬起脚步,他就觉得浑身绵软,有些无力。
“都干什么吃的!”
枭大不愧是众人中的老大,一声怒吼,就叫他们打起了精神,纷纷振作起来。
锦瑟此时则是冲向前院,意图分散他们的注意,以作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