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胸膛有血 心头有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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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沧桑,风云变幻。当大周王朝的王都洛城正在准备天子百年寿诞的时候,王廷内外的人,可能大多数都还没有意识到,洛城周围百里之内的这块地方,在马上要开始的风雷激荡中,已经是这世间仅存的一块和平之地。
当王气已尽,一个王朝走到尽头的时候,天下动乱总是不可避免。而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之下,又会产生多少的悲欢离合和天人永隔呢?就如同,有些人可以一见如故,机缘巧合。而有些人,纵然情深,奈何缘浅!也许一次分别之后,就此阴阳两隔,永远不能再见到。
从洛城离开之后踏上西去归途的大盗白夜,为了早日见到心爱的女子,怀揣着那颗碧犀珠,不知疲倦的晓行夜宿,昼夜兼程。冷风凄月数千里,大半个月的行程,他不到十天时间就赶了回来。
白夜的妙手空空偷盗之术,是与生俱来的天赋。不过盗亦有道,他的志向,是成为一个劫富济贫的侠盗。
天下诸国,纵横十年间,他盗取过许多豪门府邸,也救济过许多穷苦百姓。侠义的名声,流传在许多民众的口中。
就在那一年的春天,他来到蜀国。一次去权贵府中盗宝失手后,纵马逃出都城。身后刀光剑影,铁甲追兵如潮。
白夜慌不择路之际,误入一处桃园。那时候桃李漫天,正是一年好时光。那妙龄女子就在树下,梳理着一头青黛柔丝。风动长裙,芳华无限。
名叫乔米的美丽善良女子,掩饰了他的行踪,帮助他躲过追兵的搜捕。也许是那最初一眼的心动,也许是他厌倦了半生的漂泊。遥望蜀山遍野桃花开处,他郑重的对她说。
“余生,将娶汝为妻!”
天遂人愿,千里婵娟。不久之后,大盗终于盗得了乔米的芳心,他们如同这世间许许多多普通的夫妇一样,在此共度了三年朝夕相伴的生活。
白夜隐瞒了自己的身份。那是他最快乐的时光。他陪女子寻常巷陌,集市吃面。两人一马,并肩看飞雪。为了哄她开心,就连那盗自蜀王宫的珍珠,也不惜当作射落山雀的弹丸……。
只为她嫣然一笑若春风,他可盗取整个天下,陪她入梦。
再到后来。他们终于确定了婚期,眼看可以长相厮守。然而,老天爷总是嫉妒人间的福气。很不幸,乔米患了眼疾,只要在阴暗处,她的眼睛便看不清任何东西,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症状越来越严重。
白夜心中十分焦急。他求医问药,想尽了各种办法,却很难治愈。后来偶然的机会听人说,用产自东海深处的珍贵夜明珠研碎之后做药引,也许可以治好。白夜没有任何的犹豫便下定了决心,不管怎样,他也要去寻得宝珠,来治好乔妹的眼睛。
春天刚来的时候,白夜准备好行囊,单人匹马,便辞别女子,杳然而去。还记得分别的那天,
花落如雨,碎玉遍地,染红他离去的马蹄。
在很久之后,白夜曾经也想象过,如果自己没有离开乔米妹子,那他们后来会怎么样呢?只是每一次回忆,都会被痛苦打断。他总是想不好结尾……。
走的时候春寒料峭,归来却已经又是桃花满山。然而,满怀希望的白夜刚刚踏入蜀国境内,就得到了一个让他大吃一惊的消息。就在几天之前,邻国西秦的兵马刚刚肆虐过蜀地北部数郡,现在正驻扎在蜀国都城之下,逼迫蜀王签订城下之约。
白夜的脸色开始变得苍白。因为他和乔米所居住的那个小镇和那片桃园,就在蜀山脚下,正是处于大秦兵锋所过之处!
得知全部确切消息的白夜,像疯了一般的打马往家赶。整整一天一夜不眠不休,直到看见那片熟悉的山岭,他才停住了马蹄。
连续的赶路和心急如焚,身体感觉到如此炎热。然而跳下马来连滚带爬往前跑的白夜,却感觉到现在分明正是凛冽的冬天!被汗水浸透的衣衫,冰冻了他的身体和灵魂。眼中的热泪滚滚而下时,他耳中听到自己发出的吼声,就像是野兽的低嚎!
只是无论他再怎样疯狂的奔跑哭嚎,却再也找不会这座小镇昔日的一点踪迹。整座小镇连同那片桃林。整座小镇连同那片桃林,已经都变成了一片废墟。熊熊大火把这儿烧成了平地,没有什么幸存者。有路过的惊慌逃难者告诉他,遭到大秦兵马的屠杀和毁灭时,正值深夜……疯狂肆虐过后的秦兵,一把火彻底烧毁了所有的罪证。
白夜凭着记忆,在他居住的地方拼命挖掘了一天。刀断了,用匕首。匕首断了,就用手指……当又一次夕阳快要落下的时候,他终于寻找到了一块玉佩。
这是一块上好的美玉,没有被大火烧坏。白夜停止了寻找。他终于破灭了最后一次希望,把那块玉捂在胸口,嚎啕大哭起来。这是当初他送给那个娇柔女子的定情信物,他的乔妹一直带在身上,从来没有摘下过……。
白夜痛苦的用手掌拍打着废墟,斑斑血迹,染红焦木。他简直不敢去想象,在那无边的黑夜里,眼睛看不到任何东西的女子究竟是如何的绝望!他更不敢去想象,在那些虎狼般暴戾的秦兵面前,又会经受怎样的悲惨……。
在废墟中又坐许久的白夜,把随身所带的食物全部吃光之后,他擦干净眼泪,站起身来,开始默不作声的磨一把刀。从夕阳西下,一直磨到上弦月初升。当满天星辰挂满苍穹的时候,仇恨的天空下,那把刀已经磨的比月光还要明亮。
“乔妹,你等着。我今夜就去斩下秦军将军的脑袋……为你和所有死去的人报仇雪恨!”
在血海深仇面前,隐忍等待的是懦夫。胸怀壮烈的男子,从来不会顾惜自己的生命。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溅血百步,当面诛杀仇人,才不会
留下遗憾。
离得蜀山不远的蜀国都城,是一座石头城。如果比较起来,这座王城不要说跟驰名天下的那四大名城相比远远不如。就是跟其他诸侯国的王城比起来,也显得很是简陋寒酸。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蜀国地处偏僻,资源匮乏。为了在这乱世当中生存,国库的收入大半都用来装备了军队。民生艰难,蜀王石健就算是想要好好地修建一下都城和王宫,也是感到力不从心啊。
蜀地历来内忧外患,难以平静。这几年君臣励精图治,勉勉强强过上太平的日子,刚要宽松一下。却怎么又料想得到,强大的邻居秦国忽然就起了刀兵,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短短数天之内,就攻陷了蜀国的五六座重要关隘。大军挺进百里,如入无人之境。直接就逼迫到了王城之下。
和这样的虎狼之国做邻居,蜀国君臣其实早就有随时被侵略的心理准备。为了维护两国关系和边境的稳定,蜀王每年都要派使臣去秦国进贡大量的金银钱币和蜀锦粮食等,委曲求全,以保得暂时的平安。虽然知道这不过是权宜之计,却也不得不这样做。
而这次秦国发兵侵略的原因,说起来十分可笑。据说是他们边境的一匹马走失,很可能是跑到蜀国来了。秦军要求进入蜀地寻找,驻守边关的蜀国将军认为这不过是一件小事而已,就没有加以理会。
如果这位将军预先知道由此而招致严重后果的话,相信他一定会毫不犹豫把全城的马匹都赶到对面送给秦军。然而,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等这位蜀国将军明白过来事情严重性的时候,他的头颅已经被砍下来,悬挂在了城门外的旗杆上。
就算是将军死不瞑目,他也是白死了。他的死并没有换得秦人的原谅。为了寻找一匹马,而出动八万大军以大将王黎为将军进入邻国境内,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件十分荒谬的事。不过,对于蜀国南部的百姓来说,这却是已经真实发生了的,而且是一场无可挽回的惨痛灾难。
等到王城内的蜀王和他的大臣们得知消息,经过紧急商议之后,派出国相大人亲自出马,想要去拦住秦军兵锋,并且允诺以丰厚的条件做赔偿的时候,却被秦国将军告知,奉大秦亡之令,大军必须要到蜀国王城之下,由蜀王本人亲自出来,才能够谈判。
看着自己这方被打得死伤惨重的残兵败将,再看看对方气势正盛的虎狼之师。蜀国相大人垂头丧气的回到王城,如实禀告蜀王石健。经过考虑再三之后,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君臣不得不同意秦将军王黎的要求,怀着屈辱的心情,以犒劳王师的名义,出城来到了秦军大营。
八万虎狼之师的大营就驻扎在王城之外十里。秦军飞扬跋扈,气势嚣张。蜀王君臣出城,与代表着秦王意志的大将王黎会面。
山河变色,正是生死存亡之际也!
世事沧桑,风云变幻。当大周王朝的王都洛城正在准备天子百年寿诞的时候,王廷内外的人,可能大多数都还没有意识到,洛城周围百里之内的这块地方,在马上要开始的风雷激荡中,已经是这世间仅存的一块和平之地。
当王气已尽,一个王朝走到尽头的时候,天下动乱总是不可避免。而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之下,又会产生多少的悲欢离合和天人永隔呢?就如同,有些人可以一见如故,机缘巧合。而有些人,纵然情深,奈何缘浅!也许一次分别之后,就此阴阳两隔,永远不能再见到。
从洛城离开之后踏上西去归途的大盗白夜,为了早日见到心爱的女子,怀揣着那颗碧犀珠,不知疲倦的晓行夜宿,昼夜兼程。冷风凄月数千里,大半个月的行程,他不到十天时间就赶了回来。
白夜的妙手空空偷盗之术,是与生俱来的天赋。不过盗亦有道,他的志向,是成为一个劫富济贫的侠盗。
天下诸国,纵横十年间,他盗取过许多豪门府邸,也救济过许多穷苦百姓。侠义的名声,流传在许多民众的口中。
就在那一年的春天,他来到蜀国。一次去权贵府中盗宝失手后,纵马逃出都城。身后刀光剑影,铁甲追兵如潮。
白夜慌不择路之际,误入一处桃园。那时候桃李漫天,正是一年好时光。那妙龄女子就在树下,梳理着一头青黛柔丝。风动长裙,芳华无限。
名叫乔米的美丽善良女子,掩饰了他的行踪,帮助他躲过追兵的搜捕。也许是那最初一眼的心动,也许是他厌倦了半生的漂泊。遥望蜀山遍野桃花开处,他郑重的对她说。
“余生,将娶汝为妻!”
天遂人愿,千里婵娟。不久之后,大盗终于盗得了乔米的芳心,他们如同这世间许许多多普通的夫妇一样,在此共度了三年朝夕相伴的生活。
白夜隐瞒了自己的身份。那是他最快乐的时光。他陪女子寻常巷陌,集市吃面。两人一马,并肩看飞雪。为了哄她开心,就连那盗自蜀王宫的珍珠,也不惜当作射落山雀的弹丸……。
只为她嫣然一笑若春风,他可盗取整个天下,陪她入梦。
再到后来。他们终于确定了婚期,眼看可以长相厮守。然而,老天爷总是嫉妒人间的福气。很不幸,乔米患了眼疾,只要在阴暗处,她的眼睛便看不清任何东西,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症状越来越严重。
白夜心中十分焦急。他求医问药,想尽了各种办法,却很难治愈。后来偶然的机会听人说,用产自东海深处的珍贵夜明珠研碎之后做药引,也许可以治好。白夜没有任何的犹豫便下定了决心,不管怎样,他也要去寻得宝珠,来治好乔妹的眼睛。
春天刚来的时候,白夜准备好行囊,单人匹马,便辞别女子,杳然而去。还记得分别的那天,
花落如雨,碎玉遍地,染红他离去的马蹄。
在很久之后,白夜曾经也想象过,如果自己没有离开乔米妹子,那他们后来会怎么样呢?只是每一次回忆,都会被痛苦打断。他总是想不好结尾……。
走的时候春寒料峭,归来却已经又是桃花满山。然而,满怀希望的白夜刚刚踏入蜀国境内,就得到了一个让他大吃一惊的消息。就在几天之前,邻国西秦的兵马刚刚肆虐过蜀地北部数郡,现在正驻扎在蜀国都城之下,逼迫蜀王签订城下之约。
白夜的脸色开始变得苍白。因为他和乔米所居住的那个小镇和那片桃园,就在蜀山脚下,正是处于大秦兵锋所过之处!
得知全部确切消息的白夜,像疯了一般的打马往家赶。整整一天一夜不眠不休,直到看见那片熟悉的山岭,他才停住了马蹄。
连续的赶路和心急如焚,身体感觉到如此炎热。然而跳下马来连滚带爬往前跑的白夜,却感觉到现在分明正是凛冽的冬天!被汗水浸透的衣衫,冰冻了他的身体和灵魂。眼中的热泪滚滚而下时,他耳中听到自己发出的吼声,就像是野兽的低嚎!
只是无论他再怎样疯狂的奔跑哭嚎,却再也找不会这座小镇昔日的一点踪迹。整座小镇连同那片桃林。整座小镇连同那片桃林,已经都变成了一片废墟。熊熊大火把这儿烧成了平地,没有什么幸存者。有路过的惊慌逃难者告诉他,遭到大秦兵马的屠杀和毁灭时,正值深夜……疯狂肆虐过后的秦兵,一把火彻底烧毁了所有的罪证。
白夜凭着记忆,在他居住的地方拼命挖掘了一天。刀断了,用匕首。匕首断了,就用手指……当又一次夕阳快要落下的时候,他终于寻找到了一块玉佩。
这是一块上好的美玉,没有被大火烧坏。白夜停止了寻找。他终于破灭了最后一次希望,把那块玉捂在胸口,嚎啕大哭起来。这是当初他送给那个娇柔女子的定情信物,他的乔妹一直带在身上,从来没有摘下过……。
白夜痛苦的用手掌拍打着废墟,斑斑血迹,染红焦木。他简直不敢去想象,在那无边的黑夜里,眼睛看不到任何东西的女子究竟是如何的绝望!他更不敢去想象,在那些虎狼般暴戾的秦兵面前,又会经受怎样的悲惨……。
在废墟中又坐许久的白夜,把随身所带的食物全部吃光之后,他擦干净眼泪,站起身来,开始默不作声的磨一把刀。从夕阳西下,一直磨到上弦月初升。当满天星辰挂满苍穹的时候,仇恨的天空下,那把刀已经磨的比月光还要明亮。
“乔妹,你等着。我今夜就去斩下秦军将军的脑袋……为你和所有死去的人报仇雪恨!”
在血海深仇面前,隐忍等待的是懦夫。胸怀壮烈的男子,从来不会顾惜自己的生命。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溅血百步,当面诛杀仇人,才不会
留下遗憾。
离得蜀山不远的蜀国都城,是一座石头城。如果比较起来,这座王城不要说跟驰名天下的那四大名城相比远远不如。就是跟其他诸侯国的王城比起来,也显得很是简陋寒酸。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蜀国地处偏僻,资源匮乏。为了在这乱世当中生存,国库的收入大半都用来装备了军队。民生艰难,蜀王石健就算是想要好好地修建一下都城和王宫,也是感到力不从心啊。
蜀地历来内忧外患,难以平静。这几年君臣励精图治,勉勉强强过上太平的日子,刚要宽松一下。却怎么又料想得到,强大的邻居秦国忽然就起了刀兵,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短短数天之内,就攻陷了蜀国的五六座重要关隘。大军挺进百里,如入无人之境。直接就逼迫到了王城之下。
和这样的虎狼之国做邻居,蜀国君臣其实早就有随时被侵略的心理准备。为了维护两国关系和边境的稳定,蜀王每年都要派使臣去秦国进贡大量的金银钱币和蜀锦粮食等,委曲求全,以保得暂时的平安。虽然知道这不过是权宜之计,却也不得不这样做。
而这次秦国发兵侵略的原因,说起来十分可笑。据说是他们边境的一匹马走失,很可能是跑到蜀国来了。秦军要求进入蜀地寻找,驻守边关的蜀国将军认为这不过是一件小事而已,就没有加以理会。
如果这位将军预先知道由此而招致严重后果的话,相信他一定会毫不犹豫把全城的马匹都赶到对面送给秦军。然而,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等这位蜀国将军明白过来事情严重性的时候,他的头颅已经被砍下来,悬挂在了城门外的旗杆上。
就算是将军死不瞑目,他也是白死了。他的死并没有换得秦人的原谅。为了寻找一匹马,而出动八万大军以大将王黎为将军进入邻国境内,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件十分荒谬的事。不过,对于蜀国南部的百姓来说,这却是已经真实发生了的,而且是一场无可挽回的惨痛灾难。
等到王城内的蜀王和他的大臣们得知消息,经过紧急商议之后,派出国相大人亲自出马,想要去拦住秦军兵锋,并且允诺以丰厚的条件做赔偿的时候,却被秦国将军告知,奉大秦亡之令,大军必须要到蜀国王城之下,由蜀王本人亲自出来,才能够谈判。
看着自己这方被打得死伤惨重的残兵败将,再看看对方气势正盛的虎狼之师。蜀国相大人垂头丧气的回到王城,如实禀告蜀王石健。经过考虑再三之后,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君臣不得不同意秦将军王黎的要求,怀着屈辱的心情,以犒劳王师的名义,出城来到了秦军大营。
八万虎狼之师的大营就驻扎在王城之外十里。秦军飞扬跋扈,气势嚣张。蜀王君臣出城,与代表着秦王意志的大将王黎会面。
山河变色,正是生死存亡之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