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唐国定安(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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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后。
秋季已经过了一大半,定安城还并不显得太冷,这座拥有“暖城”之称的宏伟城市,在这一天开始一改常态地引入商人,各地的商人几乎都闻风赶来。
定安城一共二十四个城洞,一夜之间被堵得水泄不通。
这种景象,自然是因为定安城一年一度的灯会即将到来。
而秦轲坐在马上,看着定安城的城墙和城楼,透过城洞缝隙,他已经隐约看见一派熙熙攘攘景象,本来他以为建邺城已经足够繁华,但相比较起唐国,竟然还是小巫见大巫,差了不少。
“愣什么呢。”秦轲听见耳畔高易水的声音,有什么东西向着他飞了过来,他伸手一抄,入手是沉甸甸的袋子,他光听里面物事的摩擦声音,他就可以猜到里面必然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商队既然已经到了定安城,自然三人与商队之间的缘分也到了尽头,当此之时,高易水自然要把那本该属于他们的酬金拿到手。
而焦阳眼看着现如今已经到达了目的地,商队也不再需要秦轲等人的保护,巴不得这几位祖宗走人,省的他报价多报了三成的事儿东窗事发。
当然在面子上他当然也不好表现出来,所以离别之时,倒是跟高易水好一阵寒暄,大多是什么“舍不得”“一路行来也有感情”,高易水也是满脸笑容地回应,诸如“来日定然叨扰”仿佛不要钱地往外甩。
秦轲也不转头看高易水,只是平静地道:“亏你有那闲心,还能跟他扯那么多屁话。”
“什么叫屁话?”高易水却不这么认为,他笑了笑,道,“他表面上跟我说什么舍不得,肚子里却是赶紧走;说有感情,肚子里却是你这家伙坑了我不少钱财。难道你不觉得这种人很有趣?”
“那是你觉得。”秦轲斜眼瞥了他一眼,“我最烦这种人。”
“是嘛?”高易水又扔给他一袋鹿皮水袋。
秦轲有些疑惑地接过,打开之后,一股浓烈的酒味,但却十分香醇,“什么意思?”
“这可是卖给唐国王宫里的贡酒,我这么跟人家说话也不是一无所获,人家急着把我往外推,总得找点什么东西搪塞我不是?光是这一袋酒,就值不少钱,而且想买还得托关系。反正我向来觉得,这种人比二愣子好,至少二愣子可不会给我这好东西。”高易水哈哈地笑着,打开自己手上的那只鹿皮水袋,大口喝了一口。
李求凰好烈酒,自然这供应唐国王宫的贡酒也不是荆吴的清淡黄酒,而是难得的白酒。
高易水一口灌入,到那股酒液如火一般贯通胸腹,虽然烈性如北地烈酒,可却并不让人感觉到刀割的感觉,而是让人浑身暖洋洋的,就连城外的寒意都褪去了不少。
他哈哈哈大笑,道:“痛快!”倒是让排队的人不少侧目。
定安城门口的队列虽长,然而通行的速度却一点也不慢,大概是因为灯会将近,所以门禁也放开了许多,基本上就是军士在货物上看了看,随意翻了翻,也不做太多记录,就摆摆手放行。
秦轲终于亲眼见证这座雄城之内的繁华,第一时间也是微愣。
满街都是人,满耳朵都是喧嚣,定安城中的百姓看来个个都是小富之家,竟然少有身穿麻布衣衫的人,就连小贩也是满脸的福相。
宽阔的街道并不会导致拥堵,马车可以很通畅地在道路的中央两条道路上通过。马蹄踩在平坦的青石板路上,发出“哒哒哒”的声音十分清脆,与店铺门口上轻轻摇曳的风铃声相得益彰。
高易水看了看,笑道:“天涯相隔系铜铃。”
“这也是李求凰的诗?”秦轲道,不过即使高易水不回答,他大概也了解了为什么两旁的店铺门口都要挂一串风铃。
秦轲下了马,牵着缰绳一路缓缓向前,这匹荆吴的所见尽是琼楼玉宇,青瓦、雕栏、花格窗,就连飞檐的顶端都安着不少装饰,远远看上去,就好像一个高傲地昂着头的贵人,正午的阳光让他显得无比伟岸,飘飘欲仙。
而秦轲抬起头,远远地看见有一栋高高的阁楼在远方,鹤立鸡群。它就宛如触摸天空的一只手,想来那就是所谓的“摘星楼”?
如果说建邺城在诸葛宛陵的经营下有一种内敛的骄傲,而定安城无疑是张扬的,所有人都愿意表现出自己身为唐国人的骄傲。
即便墨家保留了稷朝稷上学宫,据说“学士三千,争论声日夜不休”,可那又如何?他们有着一位足可以称之为“诗仙”的国主,即便单论琴棋书画,这天下也没有几人能胜过他。
这时候,身旁有几人擦身而过,秦轲莫名地心中生出几分古怪感觉,他微微偏头,用眼角的余光,正好看见四人聚拢成团,当先一人文士装扮,显得有几分瘦削,但眼睛深邃睿智,他缓缓地向前,他身旁的人道:“爷,老五在等你。”
“让他到清水居,我们先去见见那人。”文士道。
很快,几人消失在人群之中,秦轲想了许久,实在没想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这个文士,而且他的手下,身上感觉带着一股子匪气。
不过这跟他有什么关系?这世上一面之缘的人很多,或许这也只是其中一位罢了。
“先找个地方落脚。”秦轲突然道。
然而这简单的一句话,却让高易水眼神之中出现难得的凝重,他点了点头,道:“好。”
然而秦轲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和高易水、阿布向前走去的时候,文士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
“爷,怎么了?”他身后的一人有些奇怪地道。
路明转过身,深深凝视秦轲的背影,眼神之中微微露出几分疑惑:“这两个人,好像是殿前演武的那两个太学堂学生?”
“太学堂?”他身后的手下有些不太明白,毕竟他是山匪出身,这辈子也没去过建邺城,虽然听说过太学堂偌大的名号,也听说过这个太学堂接纳一些天赋不错的穷苦孩子读书。
可以他多年的经历,一直不相信那些达官贵人会有这么好心,或许这又是一项愚弄百姓的说法罢了。
这时候,乔巴从人群之中穿梭而来,手上还缠着纱布,有血色从其中渗透而出。他低着头,正欲说话,但他顺着路明的目光,正好看见秦轲几人,顿时大惊:“就是他们!爷!头领就是死在他们手里!”
“什么?就是这几个小子?”路明几个手下顿时群情激愤,摩肩擦掌,“爷,我们找个地方,把这几个人做了吧?”
路明看着几人,摇了摇头道:“武庭、芦浦,你们跟着他,记住,不能跟得太紧,保持至少十丈距离。”
“十丈?”两人对视一眼,彼此眼中都有些震惊,这还叫跟踪?
十丈的距离,哪怕人家有什么动作,自己这边都无法及时反应,若是人家真心想走,这十丈的距离哪儿够追?
“爷,您不是开玩笑吧?十丈怎么跟?”
然而路明只是一眼看过去,两人立即寒蝉若惊,低下头去应道:“是。”
路明看着两人,眯起了眼睛,心想那名叫秦轲的少年,在大殿演武之中展现出来的正是墨家的先天风术,这种奇术能以风来扩张听力,若是一经展开,他那两个手下那点稀烂的跟踪能力还能保证不会被发现?
“我们走。”他转过身,他并不在乎秦轲等人杀了自己一名得力手下,对于他而言,这些山匪不过是他临时需要的工具,死了便死了。
而秦轲和阿布是诸葛宛陵的人,如果说他们此行是带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他也没有必要非跟他们冲突。
当然……前提是他们不会挡在自己的路前,否则他即便是需要把他们斩尽杀绝也绝不心软。
一月后。
秋季已经过了一大半,定安城还并不显得太冷,这座拥有“暖城”之称的宏伟城市,在这一天开始一改常态地引入商人,各地的商人几乎都闻风赶来。
定安城一共二十四个城洞,一夜之间被堵得水泄不通。
这种景象,自然是因为定安城一年一度的灯会即将到来。
而秦轲坐在马上,看着定安城的城墙和城楼,透过城洞缝隙,他已经隐约看见一派熙熙攘攘景象,本来他以为建邺城已经足够繁华,但相比较起唐国,竟然还是小巫见大巫,差了不少。
“愣什么呢。”秦轲听见耳畔高易水的声音,有什么东西向着他飞了过来,他伸手一抄,入手是沉甸甸的袋子,他光听里面物事的摩擦声音,他就可以猜到里面必然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商队既然已经到了定安城,自然三人与商队之间的缘分也到了尽头,当此之时,高易水自然要把那本该属于他们的酬金拿到手。
而焦阳眼看着现如今已经到达了目的地,商队也不再需要秦轲等人的保护,巴不得这几位祖宗走人,省的他报价多报了三成的事儿东窗事发。
当然在面子上他当然也不好表现出来,所以离别之时,倒是跟高易水好一阵寒暄,大多是什么“舍不得”“一路行来也有感情”,高易水也是满脸笑容地回应,诸如“来日定然叨扰”仿佛不要钱地往外甩。
秦轲也不转头看高易水,只是平静地道:“亏你有那闲心,还能跟他扯那么多屁话。”
“什么叫屁话?”高易水却不这么认为,他笑了笑,道,“他表面上跟我说什么舍不得,肚子里却是赶紧走;说有感情,肚子里却是你这家伙坑了我不少钱财。难道你不觉得这种人很有趣?”
“那是你觉得。”秦轲斜眼瞥了他一眼,“我最烦这种人。”
“是嘛?”高易水又扔给他一袋鹿皮水袋。
秦轲有些疑惑地接过,打开之后,一股浓烈的酒味,但却十分香醇,“什么意思?”
“这可是卖给唐国王宫里的贡酒,我这么跟人家说话也不是一无所获,人家急着把我往外推,总得找点什么东西搪塞我不是?光是这一袋酒,就值不少钱,而且想买还得托关系。反正我向来觉得,这种人比二愣子好,至少二愣子可不会给我这好东西。”高易水哈哈地笑着,打开自己手上的那只鹿皮水袋,大口喝了一口。
李求凰好烈酒,自然这供应唐国王宫的贡酒也不是荆吴的清淡黄酒,而是难得的白酒。
高易水一口灌入,到那股酒液如火一般贯通胸腹,虽然烈性如北地烈酒,可却并不让人感觉到刀割的感觉,而是让人浑身暖洋洋的,就连城外的寒意都褪去了不少。
他哈哈哈大笑,道:“痛快!”倒是让排队的人不少侧目。
定安城门口的队列虽长,然而通行的速度却一点也不慢,大概是因为灯会将近,所以门禁也放开了许多,基本上就是军士在货物上看了看,随意翻了翻,也不做太多记录,就摆摆手放行。
秦轲终于亲眼见证这座雄城之内的繁华,第一时间也是微愣。
满街都是人,满耳朵都是喧嚣,定安城中的百姓看来个个都是小富之家,竟然少有身穿麻布衣衫的人,就连小贩也是满脸的福相。
宽阔的街道并不会导致拥堵,马车可以很通畅地在道路的中央两条道路上通过。马蹄踩在平坦的青石板路上,发出“哒哒哒”的声音十分清脆,与店铺门口上轻轻摇曳的风铃声相得益彰。
高易水看了看,笑道:“天涯相隔系铜铃。”
“这也是李求凰的诗?”秦轲道,不过即使高易水不回答,他大概也了解了为什么两旁的店铺门口都要挂一串风铃。
秦轲下了马,牵着缰绳一路缓缓向前,这匹荆吴的所见尽是琼楼玉宇,青瓦、雕栏、花格窗,就连飞檐的顶端都安着不少装饰,远远看上去,就好像一个高傲地昂着头的贵人,正午的阳光让他显得无比伟岸,飘飘欲仙。
而秦轲抬起头,远远地看见有一栋高高的阁楼在远方,鹤立鸡群。它就宛如触摸天空的一只手,想来那就是所谓的“摘星楼”?
如果说建邺城在诸葛宛陵的经营下有一种内敛的骄傲,而定安城无疑是张扬的,所有人都愿意表现出自己身为唐国人的骄傲。
即便墨家保留了稷朝稷上学宫,据说“学士三千,争论声日夜不休”,可那又如何?他们有着一位足可以称之为“诗仙”的国主,即便单论琴棋书画,这天下也没有几人能胜过他。
这时候,身旁有几人擦身而过,秦轲莫名地心中生出几分古怪感觉,他微微偏头,用眼角的余光,正好看见四人聚拢成团,当先一人文士装扮,显得有几分瘦削,但眼睛深邃睿智,他缓缓地向前,他身旁的人道:“爷,老五在等你。”
“让他到清水居,我们先去见见那人。”文士道。
很快,几人消失在人群之中,秦轲想了许久,实在没想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这个文士,而且他的手下,身上感觉带着一股子匪气。
不过这跟他有什么关系?这世上一面之缘的人很多,或许这也只是其中一位罢了。
“先找个地方落脚。”秦轲突然道。
然而这简单的一句话,却让高易水眼神之中出现难得的凝重,他点了点头,道:“好。”
然而秦轲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和高易水、阿布向前走去的时候,文士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
“爷,怎么了?”他身后的一人有些奇怪地道。
路明转过身,深深凝视秦轲的背影,眼神之中微微露出几分疑惑:“这两个人,好像是殿前演武的那两个太学堂学生?”
“太学堂?”他身后的手下有些不太明白,毕竟他是山匪出身,这辈子也没去过建邺城,虽然听说过太学堂偌大的名号,也听说过这个太学堂接纳一些天赋不错的穷苦孩子读书。
可以他多年的经历,一直不相信那些达官贵人会有这么好心,或许这又是一项愚弄百姓的说法罢了。
这时候,乔巴从人群之中穿梭而来,手上还缠着纱布,有血色从其中渗透而出。他低着头,正欲说话,但他顺着路明的目光,正好看见秦轲几人,顿时大惊:“就是他们!爷!头领就是死在他们手里!”
“什么?就是这几个小子?”路明几个手下顿时群情激愤,摩肩擦掌,“爷,我们找个地方,把这几个人做了吧?”
路明看着几人,摇了摇头道:“武庭、芦浦,你们跟着他,记住,不能跟得太紧,保持至少十丈距离。”
“十丈?”两人对视一眼,彼此眼中都有些震惊,这还叫跟踪?
十丈的距离,哪怕人家有什么动作,自己这边都无法及时反应,若是人家真心想走,这十丈的距离哪儿够追?
“爷,您不是开玩笑吧?十丈怎么跟?”
然而路明只是一眼看过去,两人立即寒蝉若惊,低下头去应道:“是。”
路明看着两人,眯起了眼睛,心想那名叫秦轲的少年,在大殿演武之中展现出来的正是墨家的先天风术,这种奇术能以风来扩张听力,若是一经展开,他那两个手下那点稀烂的跟踪能力还能保证不会被发现?
“我们走。”他转过身,他并不在乎秦轲等人杀了自己一名得力手下,对于他而言,这些山匪不过是他临时需要的工具,死了便死了。
而秦轲和阿布是诸葛宛陵的人,如果说他们此行是带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他也没有必要非跟他们冲突。
当然……前提是他们不会挡在自己的路前,否则他即便是需要把他们斩尽杀绝也绝不心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