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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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六章不满足
哈密国是一个新兴的国家,好多的荒野自从有了人居住之后,也就有了名字。
第一个来到荒野的人有福了,因为按照哈密国的律法,第一个到达无人区的哈密人就有权力给这片荒野起名字。
下湾镇名字的由来就是这样。
其实这里没有河湾,只有一个山坡,叫这个名字明显的不符合地形特色。
既然第一个来到下湾镇的人起了这个名字,官府就郑重其事的将这三个字写在地图上,也记录在官府的皇册上。
六匹无人看管的战马走进下湾镇之后,短短的只有不到三十丈长的大路两边就冒出很多人出来。
他们让过战马,却把阿丹阻挡在镇子外面。
镇长的年纪不大,三十多岁的人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阿丹看着这个镇长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他从不奢求自己能够获得佣兵们毫无理由的信任,自从自己从黑山里出来的那一刻,阿丹相信,哈密官府也应该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一窝蜂?”阿丹笑吟吟的问道。
年轻的镇长明显的惊慌了,他没有多说一个字,而是挥挥手,镇子里的居民就挥刀冲了出来。
无论如何杀人灭口才是现在该做的事情。
阿丹哈哈一笑,掉头就走,事情明朗化了,这时候再跟下湾镇的居民拼命,是愚蠢的。
“他知道了我们的秘密,杀了他!”
镇长第一个跳上战马向阿丹追杀了过去。
阿丹的马术很好,那个镇长的马术也似乎不错,只是箭术差点,好几支箭从背后射过来,阿丹听风声连躲避的意思都没有,任由那些羽箭从自己的身边飞过去,他甚至还有时间捉住一枝。
追兵稀稀疏疏的,镇子里的人吆喝的人多,真正追杀出来的人却没有几个。
这就是回鹘人的特性,被强盗马贼统治了百余年之后,他们只会用马贼的思维去行动。
镇子里不是没有聪明人,阿丹的出现表明,官府已经知道了下湾镇人充当马贼的这个事实。
这个时候,能否杀死阿丹还在两可之间,马上就要到来的官府才是他们真正的大敌。
一个个拖儿带女的,如果偷偷摸摸的当强盗能赚取银子和粮食不为外人所知,他们还能维持下去,一旦大难临头,他们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跑。
阿丹有两匹马,那些人只有一匹马,半个时辰之后,就连杀意最盛的镇长,都不得不放弃追杀阿丹。
他们转身回去,阿丹也转身回去,镇长埋伏在拐弯处的两个回鹘人,还没有来得及发动突袭,就被阿丹一箭一个射杀在原地。
镇长带着人手再一次追过来,阿丹就叹息一声,转身继续跑,这个时候,他已经放弃了要收服这些人为自己卖命的想法。
自己做的如此明显,这个镇长连收买的念头都没有,如此愚蠢的人,即便是当了自己的手下,将来也会被他活活的连累死。
即便只有一个人,阿丹也不想要一群蠢货当部下。
这一次追过来的人更少了。
阿丹见过太多的这样的人,遇到弱小的人,他们比谁都凶狠,遇到强大的人,他们比谁都卑微。
阿丹懒得跑远,停马在山坡下,等着那群人追过来。
握着长刀的阿丹英武过人,未了壮胆,镇长呼喝一声,就挺着长枪刺杀了过来。
长刀荡开了木枪,两匹马交错而过的时候,长刀厚厚的刀背就砍在镇长的腰肋处,镇长破麻袋一般的从马上掉下来,翻滚了两圈之后就躺在地上大声的呼救。
后面的回鹘人勒住战马,没有人前去解救镇长,而是一窝蜂的往回跑。
阿丹目送那些人都逃走之后,这才从马上跳下来,站在镇长的身边俯视着他道:“你们真的是一窝蜂?你们真的是那个让哈密官府无可奈何的一窝蜂?”
年轻的镇长哆嗦着道:“完了,全完了。”
阿丹皱着眉头再次问道:“你们干这事之前,就没想过会有什么后果吗?”
自知必死的镇长咬着牙道:“我们饥一顿饱一顿的,还要干无数的活计,那些贵族们却能吃的像肥猪一样,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从他们的嘴里夺食?”
阿丹哑然失笑道:“这一点你还真的弄错了,我听说你们国王的母亲以及国王每天吃的东西比你们好不了多少。
你这样说就过分了。
而且,你们是逃难过来的流民,给你们粮食吃,这个国王已经无比的仁慈了,这样的国王你都不满意,你还想要什么样的国王?
依我看,是你们的贼骨头在发痒吧?现在好了,你们把自己唯一的活路给毁掉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真的去当马贼?”
可能肋骨被打断了,镇长痛的面色发白,豆大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嘴里却嚎叫道:“最好的回鹘人不种地,我们是战士,战士就该喝酒吃肉,而不是吃没有去皮的麦饭。”
阿丹不想和这个混蛋多说话,身为一个王子,他这个时候非常同情铁心源,一味地对自己的子民良善,却忘记了威吓,造就一批这样的人一点都不奇怪。
他找来了镇长骑来的那匹马,不顾镇长的哀嚎将他捆起来丢在马背上。
对他来说,这一遭的任务已经完成,该回去拿着个家伙换钱去了。
山坡上的镇子里不断地传来女人和孩子的哭号,男人们则阴沉着脸把不多的东西搬上马背,或者装在大车里准备逃离下湾镇。
寒冷的冬日里,离开勉强能够遮身的房子要去人迹罕至的黑山,即便是最无知的人也清楚的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一个怎样的未来。
阿丹骑在马上欣赏了一会慌乱的人群,然后就带着镇长离开了下湾镇。
仅仅和阿伊莎分开七天,他似乎觉得已经分开了一百年,这一次回去,无论如何也要把阿伊莎带走,不论她愿意不愿意,男子汉作出决定之后,女人就该闭嘴。
按道理,阿丹在捉住一窝蜂的首领之后,应该立刻交给最近的白石县,让白石县的县令尽快处理这群已经沦为马贼的回鹘人,努力将事态压制在最小的范围里,然后再去清香城里的佣兵总会那里领取银子。
阿丹没有这样做,而是优哉游哉的带着镇长直奔清香城,他很想知道自己在哈密国遭到的监视到底有多严重。
哈密国对下湾镇的回鹘人下手越早,就说明哈密国对自己的监控就越严重。
强盗对一个国家来说不算什么,只要是一个国家就会有强盗,这东西是人心黑暗的一个表征,想要一个国家里面全是听话的子民,这根本就不可能。
给铁心源制造一点无伤大雅的麻烦,阿丹觉得心情不错,为了看铁心源如何处置自己的子民,他还好心的帮助那个叫做胡达尔的镇长治疗了一下伤势,保证他在被交到佣兵手里的时候还是一个活人。
阿伊莎的舞蹈让哈密人过足了眼瘾,现在,哈密人该表演一些故事给阿伊莎看了。
在离开白石县的时候,阿丹出去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才回来,一言不发的带着自己的俘虏向清香城进发。
第二天的时候,路上的官兵明显的就多了起来,信使更是一群群得沿着道路狂奔。
走了三天,终于到了清香城,而清香城和他离开的时候大不一样。
城池前面险峻的山谷两侧满是军兵,想要进入清香城,至少要经过三道关口。
有一窝蜂这个俘虏,阿丹进城很容易,当他在军兵钦佩的目光走进清香城的时候,就看到了笑眯眯的洪老七。
三天中吃喝拉撒全在马背上完成的胡达尔已经奄奄一息了。
洪老七顾不得这家伙身上的污秽,揪着他的头发看了一眼朝阿丹笑道:“确定是一窝蜂?”
阿丹点点头道:“老马引的路。”
洪老七笑道:“这就不会错了,人交给我,你去休憩吧,这是你的赏金。“
洪老七说这话就递过来一个小包裹,阿丹打开瞅了一眼,发现里面是一个木头盒子,里面装着两锭黄金。
“这是五十两金子,可以换白银六百两,多出来的是官府给的赏赐,这些天没事不要离开清香城,也不要闹事,白石县的县令,主簿,捕头被人一晚上杀了一个精光。
现在是铁三百和拉赫曼在调查,如果没有结果,我们就可以接手了,这一次,赏金不会少于一万两。”
阿丹将包裹背在背上,对洪老七道:“我三天后会去找你。”
说完话就把借用的战马还给了洪老七,洪老七打开箭壶挑挑大拇指道:“就用了六支箭?好本事!”
阿丹淡淡的道:“狩猎用了三支!”
洪老七瞅着融入人群的阿丹,回头对另外一个佣兵道:“监视他,小心点!”
佣兵点点头,就沿着阿丹走的方向追了过去。
阿丹没有忙着回到阿伊莎那里去,而是来到集市上,给阿伊莎挑选了一件精美的狐裘,还有一串绿宝石项链,路过卖麻糖的地方,给迪伊思买了很多的麻糖,人老了,没有几颗牙,却更加的喜爱吃糖了。(未完待续。)
第一零六章不满足
哈密国是一个新兴的国家,好多的荒野自从有了人居住之后,也就有了名字。
第一个来到荒野的人有福了,因为按照哈密国的律法,第一个到达无人区的哈密人就有权力给这片荒野起名字。
下湾镇名字的由来就是这样。
其实这里没有河湾,只有一个山坡,叫这个名字明显的不符合地形特色。
既然第一个来到下湾镇的人起了这个名字,官府就郑重其事的将这三个字写在地图上,也记录在官府的皇册上。
六匹无人看管的战马走进下湾镇之后,短短的只有不到三十丈长的大路两边就冒出很多人出来。
他们让过战马,却把阿丹阻挡在镇子外面。
镇长的年纪不大,三十多岁的人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阿丹看着这个镇长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他从不奢求自己能够获得佣兵们毫无理由的信任,自从自己从黑山里出来的那一刻,阿丹相信,哈密官府也应该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一窝蜂?”阿丹笑吟吟的问道。
年轻的镇长明显的惊慌了,他没有多说一个字,而是挥挥手,镇子里的居民就挥刀冲了出来。
无论如何杀人灭口才是现在该做的事情。
阿丹哈哈一笑,掉头就走,事情明朗化了,这时候再跟下湾镇的居民拼命,是愚蠢的。
“他知道了我们的秘密,杀了他!”
镇长第一个跳上战马向阿丹追杀了过去。
阿丹的马术很好,那个镇长的马术也似乎不错,只是箭术差点,好几支箭从背后射过来,阿丹听风声连躲避的意思都没有,任由那些羽箭从自己的身边飞过去,他甚至还有时间捉住一枝。
追兵稀稀疏疏的,镇子里的人吆喝的人多,真正追杀出来的人却没有几个。
这就是回鹘人的特性,被强盗马贼统治了百余年之后,他们只会用马贼的思维去行动。
镇子里不是没有聪明人,阿丹的出现表明,官府已经知道了下湾镇人充当马贼的这个事实。
这个时候,能否杀死阿丹还在两可之间,马上就要到来的官府才是他们真正的大敌。
一个个拖儿带女的,如果偷偷摸摸的当强盗能赚取银子和粮食不为外人所知,他们还能维持下去,一旦大难临头,他们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跑。
阿丹有两匹马,那些人只有一匹马,半个时辰之后,就连杀意最盛的镇长,都不得不放弃追杀阿丹。
他们转身回去,阿丹也转身回去,镇长埋伏在拐弯处的两个回鹘人,还没有来得及发动突袭,就被阿丹一箭一个射杀在原地。
镇长带着人手再一次追过来,阿丹就叹息一声,转身继续跑,这个时候,他已经放弃了要收服这些人为自己卖命的想法。
自己做的如此明显,这个镇长连收买的念头都没有,如此愚蠢的人,即便是当了自己的手下,将来也会被他活活的连累死。
即便只有一个人,阿丹也不想要一群蠢货当部下。
这一次追过来的人更少了。
阿丹见过太多的这样的人,遇到弱小的人,他们比谁都凶狠,遇到强大的人,他们比谁都卑微。
阿丹懒得跑远,停马在山坡下,等着那群人追过来。
握着长刀的阿丹英武过人,未了壮胆,镇长呼喝一声,就挺着长枪刺杀了过来。
长刀荡开了木枪,两匹马交错而过的时候,长刀厚厚的刀背就砍在镇长的腰肋处,镇长破麻袋一般的从马上掉下来,翻滚了两圈之后就躺在地上大声的呼救。
后面的回鹘人勒住战马,没有人前去解救镇长,而是一窝蜂的往回跑。
阿丹目送那些人都逃走之后,这才从马上跳下来,站在镇长的身边俯视着他道:“你们真的是一窝蜂?你们真的是那个让哈密官府无可奈何的一窝蜂?”
年轻的镇长哆嗦着道:“完了,全完了。”
阿丹皱着眉头再次问道:“你们干这事之前,就没想过会有什么后果吗?”
自知必死的镇长咬着牙道:“我们饥一顿饱一顿的,还要干无数的活计,那些贵族们却能吃的像肥猪一样,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从他们的嘴里夺食?”
阿丹哑然失笑道:“这一点你还真的弄错了,我听说你们国王的母亲以及国王每天吃的东西比你们好不了多少。
你这样说就过分了。
而且,你们是逃难过来的流民,给你们粮食吃,这个国王已经无比的仁慈了,这样的国王你都不满意,你还想要什么样的国王?
依我看,是你们的贼骨头在发痒吧?现在好了,你们把自己唯一的活路给毁掉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真的去当马贼?”
可能肋骨被打断了,镇长痛的面色发白,豆大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嘴里却嚎叫道:“最好的回鹘人不种地,我们是战士,战士就该喝酒吃肉,而不是吃没有去皮的麦饭。”
阿丹不想和这个混蛋多说话,身为一个王子,他这个时候非常同情铁心源,一味地对自己的子民良善,却忘记了威吓,造就一批这样的人一点都不奇怪。
他找来了镇长骑来的那匹马,不顾镇长的哀嚎将他捆起来丢在马背上。
对他来说,这一遭的任务已经完成,该回去拿着个家伙换钱去了。
山坡上的镇子里不断地传来女人和孩子的哭号,男人们则阴沉着脸把不多的东西搬上马背,或者装在大车里准备逃离下湾镇。
寒冷的冬日里,离开勉强能够遮身的房子要去人迹罕至的黑山,即便是最无知的人也清楚的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一个怎样的未来。
阿丹骑在马上欣赏了一会慌乱的人群,然后就带着镇长离开了下湾镇。
仅仅和阿伊莎分开七天,他似乎觉得已经分开了一百年,这一次回去,无论如何也要把阿伊莎带走,不论她愿意不愿意,男子汉作出决定之后,女人就该闭嘴。
按道理,阿丹在捉住一窝蜂的首领之后,应该立刻交给最近的白石县,让白石县的县令尽快处理这群已经沦为马贼的回鹘人,努力将事态压制在最小的范围里,然后再去清香城里的佣兵总会那里领取银子。
阿丹没有这样做,而是优哉游哉的带着镇长直奔清香城,他很想知道自己在哈密国遭到的监视到底有多严重。
哈密国对下湾镇的回鹘人下手越早,就说明哈密国对自己的监控就越严重。
强盗对一个国家来说不算什么,只要是一个国家就会有强盗,这东西是人心黑暗的一个表征,想要一个国家里面全是听话的子民,这根本就不可能。
给铁心源制造一点无伤大雅的麻烦,阿丹觉得心情不错,为了看铁心源如何处置自己的子民,他还好心的帮助那个叫做胡达尔的镇长治疗了一下伤势,保证他在被交到佣兵手里的时候还是一个活人。
阿伊莎的舞蹈让哈密人过足了眼瘾,现在,哈密人该表演一些故事给阿伊莎看了。
在离开白石县的时候,阿丹出去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才回来,一言不发的带着自己的俘虏向清香城进发。
第二天的时候,路上的官兵明显的就多了起来,信使更是一群群得沿着道路狂奔。
走了三天,终于到了清香城,而清香城和他离开的时候大不一样。
城池前面险峻的山谷两侧满是军兵,想要进入清香城,至少要经过三道关口。
有一窝蜂这个俘虏,阿丹进城很容易,当他在军兵钦佩的目光走进清香城的时候,就看到了笑眯眯的洪老七。
三天中吃喝拉撒全在马背上完成的胡达尔已经奄奄一息了。
洪老七顾不得这家伙身上的污秽,揪着他的头发看了一眼朝阿丹笑道:“确定是一窝蜂?”
阿丹点点头道:“老马引的路。”
洪老七笑道:“这就不会错了,人交给我,你去休憩吧,这是你的赏金。“
洪老七说这话就递过来一个小包裹,阿丹打开瞅了一眼,发现里面是一个木头盒子,里面装着两锭黄金。
“这是五十两金子,可以换白银六百两,多出来的是官府给的赏赐,这些天没事不要离开清香城,也不要闹事,白石县的县令,主簿,捕头被人一晚上杀了一个精光。
现在是铁三百和拉赫曼在调查,如果没有结果,我们就可以接手了,这一次,赏金不会少于一万两。”
阿丹将包裹背在背上,对洪老七道:“我三天后会去找你。”
说完话就把借用的战马还给了洪老七,洪老七打开箭壶挑挑大拇指道:“就用了六支箭?好本事!”
阿丹淡淡的道:“狩猎用了三支!”
洪老七瞅着融入人群的阿丹,回头对另外一个佣兵道:“监视他,小心点!”
佣兵点点头,就沿着阿丹走的方向追了过去。
阿丹没有忙着回到阿伊莎那里去,而是来到集市上,给阿伊莎挑选了一件精美的狐裘,还有一串绿宝石项链,路过卖麻糖的地方,给迪伊思买了很多的麻糖,人老了,没有几颗牙,却更加的喜爱吃糖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