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阿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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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不会后悔!”
老掌柜淡淡地看了眼沈昆和阿福,姿态极为轻蔑,负手走回了贵宾室。
“狗眼看人低!”阿福气的低声骂了一句,主子被人当成乞丐和骗子赶了出来,他这中间人也没面子啊!
干巴爹的,还真是人走茶凉,要是我阿福还和二少奶奶好着,你敢这样对待我的主子吗?
唉,可惜我阿福已经是个奴才中的奴才了,没那么大的面子了……
出了门,阿福还是满脸通红的样子,“大少爷,这老家伙没眼光,要不……我带你去另一家?”
“新月城还有比他更好的鉴定师吗?”沈昆反问。
“没了!”阿福沉默。
“这不就结了,百宝斋的鉴定师都认不出我的灵符,别家更不行!”沈昆说着丧气话,可脸上笑嘻嘻的,“不过不要紧,我保证,今天晚上之前,这老家伙肯定求着我回去,高价收下我的灵符!”
“大少爷,你有办法教训那老家伙?”阿福的眼睛亮了。
“知道我为什么只留下一张灵符寄卖吗?”沈昆晃了晃手里的灵符,“这就是我的办法,嘿嘿,我要留下这一张灵符打广告,等我的灵符打出了招牌,有了信誉,这老家伙不就得哭着求我回去了吗?”
“广告?”阿福从没听过这么新鲜的名词。
沈昆也没有解释太多,他拉着阿福来到一个路边摊,一面嗑瓜子,一面贼溜溜地打量起了过往的行人……
想给灵符打广告,总要有个合适的模特嘛!
对,就是这样,贫僧这就来找一找,哪个小家伙适合做模特呢?
百宝斋大街足有四五百米长,人流熙熙攘攘,沈昆一个行人接一个行人地观察,两个时辰之后,他的小眼睛忽闪忽闪地亮了起来……
干!
就是你了!
沈昆的目光所及之处,大街出口走来一个落魄的外乡人。
这人穿着一套十分残破的红色铠甲,左护肩已经被利刃割掉了,右胸口露了几个大洞,应该是弓箭强弩造成的伤害。铠甲的下半身已经不能称之为裤子了,裂开了七八处,用麻绳捆绑结实,露出了一块块的雪白肌肤……
这铠甲虽然破烂,可洗刷的特别干净,说它纤尘不染也不为过!
这外乡人应该有洁癖!
沈昆暗自点头,继续看这外乡人的容貌……
这人的容貌也十分落魄,一头乌黑的长发随便散开,有被火烧过的痕迹,一部分头发垂在背后,一部分散乱在眼前,遮住了一大半的脸蛋。通过发丝,沈昆还格外留意到了,这人脸上佩戴了半块铁质面具——从面具的锯齿状边沿看出,这面具原本应该遮住整个脸蛋的,但被人生生掰断,只剩下了遮盖左脸的一小部分……
“老板,我要应聘。”
外乡人来到了一家店铺门前,这里正在招聘保镖。她说完之后就低下了头,好像是个从没有应聘经验的害羞者。
“你?”
正在整理求职表的老板抬起头来,‘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位老兄,哦,是小姐!我说这位小姐,我们这里虽然缺人手,可也不是什么人都收的,你看看你的样子,有身份证明吗?有担保人吗?”
“我……”外乡人面颊绯红,头低的更深了。
“都没有?”老板拿起了下一张求职表,“那我们就不用谈下去了,下一个……”
“老板,你再考虑考虑!”外乡人急的按住了求职表,“我真的需要工作,不然我会饿死的!”
“小姐,我们这里不是慈善堂!”
老板不耐烦地挥挥手,“快走,快走!”
“老板,给我一次机会好吗?”外乡人苦苦哀求。
“你还不肯走么?”老板皱起眉头,招呼道:“来人,把这疯子给我赶出去,哼,敢在百宝斋捣乱,吓了你的狗眼!”
“臭丫头,没听到我们老板的话吗?马上滚!”
十几个粗壮的大汉立刻从店铺里冲了出来,他们几个人推搡外乡人的肩膀,几个人扇嘴巴子,将外乡人推出了店铺……
更过分的是,有个地痞出身的打手看着外乡人皮肤细腻,趁乱在她的蛮腰上摸了一把!
“无耻之徒!”
外乡人‘刷’地拔出了一截佩剑!
冷静,冷静!
剑一出鞘,外乡人忽然犹豫起来,她在心中告诫自己……
阿罗,你不能出手,你已经不是昨曰的阿罗了,你只是一个失去武魂,无家可归,快要饿死的流浪女啊!
你要是敢动手,就会死在这里,别人也会知道你的身份,给你,也给你的国家,带来数不清的灾难!
这里可是大赵王朝的百宝斋!
想到这里,外乡人收起佩剑,苦涩地鞠躬道歉,“老板,对不起了,是我莽撞了,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老板撇了撇嘴。
“多谢了!”外向人再次鞠躬,在傍晚的寒风中,她的步伐显得更加落寞了……
阿弥陀佛!
看到这场面,沈昆心里突然酸酸的,“干,百宝斋的人也太不是东西了!”
“岂止不是东西?”阿福拍了拍大肚皮,“大少爷,我拿我这一肚子肥肉跟你打赌,这事没完,接下来更好看!”
“他们还不肯放过这外乡人?”
沈昆打眼一眼……
干!
还真是这样!
“站住,老板让你走了,我们弟兄可还没同意呢!”
就在外乡人走到街口的时候,十几个打手拎着铁棒子围了上来,嘻嘻哈哈地打量起了外乡人的战甲,尤其是露出大片白皙肌肤的裤子。
“你们还想怎样?”外乡人微微蹙眉。
“百宝斋的规矩,敢在这里动手,就把手留下,敢动脚,就把脚留下!”打手的铁棒子一指外乡人手中的佩剑,“你敢亮剑,就把宝剑给我留下!”
“不行,这把剑是我的祖传宝物,不能给你们!”
外乡人后退几步,握紧剑柄的手指因为用力过大,已经泛起了一层青白色。
“不给?嘿嘿,那你可就是给脸不要脸了!”领头的打手哈哈大笑,“弟兄们,那就按老规矩:扒掉她的衣服,大家一起乐呵乐呵,然后宝剑送给掌柜,这丫头废掉武功卖进醉风楼,换来的银子大家平分!”
醉风楼?
外乡人从没有听过这个地名,微微一怔。
这时一个打手举起铁棒,照着他的额头就打了下来。
“轻点,轻点!”其他打手起哄道;“这丫头已经挨了一棒子,打重了,她可就破相了,醉风楼可不收破相的记女!”
醉风楼,原来是记院?
这帮无耻之徒,竟然要将本军侯卖进记院!?
外乡人眼里陡然闪过一抹寒光,在满脸鲜血的映衬下,这一抹光芒冷的让人心寒,只有常年染血,见惯了生死搏杀才能拥有的眼神!
“找死!”
铁棒来到头顶,外乡人突然拔出了佩剑,呛啷,长剑完全出鞘,立刻闪过一团红光,刺的所有人都睁不开眼睛!
噗!
片刻之后,人们忽然听到了一声沉闷的响动,勉强睁开眼睛一看……
打手的铁棒已经被削成了两截,而外乡人的佩剑……已经插在了打手的喉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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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不会后悔!”
老掌柜淡淡地看了眼沈昆和阿福,姿态极为轻蔑,负手走回了贵宾室。
“狗眼看人低!”阿福气的低声骂了一句,主子被人当成乞丐和骗子赶了出来,他这中间人也没面子啊!
干巴爹的,还真是人走茶凉,要是我阿福还和二少奶奶好着,你敢这样对待我的主子吗?
唉,可惜我阿福已经是个奴才中的奴才了,没那么大的面子了……
出了门,阿福还是满脸通红的样子,“大少爷,这老家伙没眼光,要不……我带你去另一家?”
“新月城还有比他更好的鉴定师吗?”沈昆反问。
“没了!”阿福沉默。
“这不就结了,百宝斋的鉴定师都认不出我的灵符,别家更不行!”沈昆说着丧气话,可脸上笑嘻嘻的,“不过不要紧,我保证,今天晚上之前,这老家伙肯定求着我回去,高价收下我的灵符!”
“大少爷,你有办法教训那老家伙?”阿福的眼睛亮了。
“知道我为什么只留下一张灵符寄卖吗?”沈昆晃了晃手里的灵符,“这就是我的办法,嘿嘿,我要留下这一张灵符打广告,等我的灵符打出了招牌,有了信誉,这老家伙不就得哭着求我回去了吗?”
“广告?”阿福从没听过这么新鲜的名词。
沈昆也没有解释太多,他拉着阿福来到一个路边摊,一面嗑瓜子,一面贼溜溜地打量起了过往的行人……
想给灵符打广告,总要有个合适的模特嘛!
对,就是这样,贫僧这就来找一找,哪个小家伙适合做模特呢?
百宝斋大街足有四五百米长,人流熙熙攘攘,沈昆一个行人接一个行人地观察,两个时辰之后,他的小眼睛忽闪忽闪地亮了起来……
干!
就是你了!
沈昆的目光所及之处,大街出口走来一个落魄的外乡人。
这人穿着一套十分残破的红色铠甲,左护肩已经被利刃割掉了,右胸口露了几个大洞,应该是弓箭强弩造成的伤害。铠甲的下半身已经不能称之为裤子了,裂开了七八处,用麻绳捆绑结实,露出了一块块的雪白肌肤……
这铠甲虽然破烂,可洗刷的特别干净,说它纤尘不染也不为过!
这外乡人应该有洁癖!
沈昆暗自点头,继续看这外乡人的容貌……
这人的容貌也十分落魄,一头乌黑的长发随便散开,有被火烧过的痕迹,一部分头发垂在背后,一部分散乱在眼前,遮住了一大半的脸蛋。通过发丝,沈昆还格外留意到了,这人脸上佩戴了半块铁质面具——从面具的锯齿状边沿看出,这面具原本应该遮住整个脸蛋的,但被人生生掰断,只剩下了遮盖左脸的一小部分……
“老板,我要应聘。”
外乡人来到了一家店铺门前,这里正在招聘保镖。她说完之后就低下了头,好像是个从没有应聘经验的害羞者。
“你?”
正在整理求职表的老板抬起头来,‘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位老兄,哦,是小姐!我说这位小姐,我们这里虽然缺人手,可也不是什么人都收的,你看看你的样子,有身份证明吗?有担保人吗?”
“我……”外乡人面颊绯红,头低的更深了。
“都没有?”老板拿起了下一张求职表,“那我们就不用谈下去了,下一个……”
“老板,你再考虑考虑!”外乡人急的按住了求职表,“我真的需要工作,不然我会饿死的!”
“小姐,我们这里不是慈善堂!”
老板不耐烦地挥挥手,“快走,快走!”
“老板,给我一次机会好吗?”外乡人苦苦哀求。
“你还不肯走么?”老板皱起眉头,招呼道:“来人,把这疯子给我赶出去,哼,敢在百宝斋捣乱,吓了你的狗眼!”
“臭丫头,没听到我们老板的话吗?马上滚!”
十几个粗壮的大汉立刻从店铺里冲了出来,他们几个人推搡外乡人的肩膀,几个人扇嘴巴子,将外乡人推出了店铺……
更过分的是,有个地痞出身的打手看着外乡人皮肤细腻,趁乱在她的蛮腰上摸了一把!
“无耻之徒!”
外乡人‘刷’地拔出了一截佩剑!
冷静,冷静!
剑一出鞘,外乡人忽然犹豫起来,她在心中告诫自己……
阿罗,你不能出手,你已经不是昨曰的阿罗了,你只是一个失去武魂,无家可归,快要饿死的流浪女啊!
你要是敢动手,就会死在这里,别人也会知道你的身份,给你,也给你的国家,带来数不清的灾难!
这里可是大赵王朝的百宝斋!
想到这里,外乡人收起佩剑,苦涩地鞠躬道歉,“老板,对不起了,是我莽撞了,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老板撇了撇嘴。
“多谢了!”外向人再次鞠躬,在傍晚的寒风中,她的步伐显得更加落寞了……
阿弥陀佛!
看到这场面,沈昆心里突然酸酸的,“干,百宝斋的人也太不是东西了!”
“岂止不是东西?”阿福拍了拍大肚皮,“大少爷,我拿我这一肚子肥肉跟你打赌,这事没完,接下来更好看!”
“他们还不肯放过这外乡人?”
沈昆打眼一眼……
干!
还真是这样!
“站住,老板让你走了,我们弟兄可还没同意呢!”
就在外乡人走到街口的时候,十几个打手拎着铁棒子围了上来,嘻嘻哈哈地打量起了外乡人的战甲,尤其是露出大片白皙肌肤的裤子。
“你们还想怎样?”外乡人微微蹙眉。
“百宝斋的规矩,敢在这里动手,就把手留下,敢动脚,就把脚留下!”打手的铁棒子一指外乡人手中的佩剑,“你敢亮剑,就把宝剑给我留下!”
“不行,这把剑是我的祖传宝物,不能给你们!”
外乡人后退几步,握紧剑柄的手指因为用力过大,已经泛起了一层青白色。
“不给?嘿嘿,那你可就是给脸不要脸了!”领头的打手哈哈大笑,“弟兄们,那就按老规矩:扒掉她的衣服,大家一起乐呵乐呵,然后宝剑送给掌柜,这丫头废掉武功卖进醉风楼,换来的银子大家平分!”
醉风楼?
外乡人从没有听过这个地名,微微一怔。
这时一个打手举起铁棒,照着他的额头就打了下来。
“轻点,轻点!”其他打手起哄道;“这丫头已经挨了一棒子,打重了,她可就破相了,醉风楼可不收破相的记女!”
醉风楼,原来是记院?
这帮无耻之徒,竟然要将本军侯卖进记院!?
外乡人眼里陡然闪过一抹寒光,在满脸鲜血的映衬下,这一抹光芒冷的让人心寒,只有常年染血,见惯了生死搏杀才能拥有的眼神!
“找死!”
铁棒来到头顶,外乡人突然拔出了佩剑,呛啷,长剑完全出鞘,立刻闪过一团红光,刺的所有人都睁不开眼睛!
噗!
片刻之后,人们忽然听到了一声沉闷的响动,勉强睁开眼睛一看……
打手的铁棒已经被削成了两截,而外乡人的佩剑……已经插在了打手的喉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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