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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落寞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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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你这么亲密叫其他男人的名字!”凌慕枫心里一阵憋闷,反应到行动上,是在她的肩头咬了一口。
“痛!凌慕枫你是属狗的!”叶知秋愤然的推开他,伸手来抚了抚被咬痛的肌肤。
“我不仅仅是属狗的,我还是属蛇的,我要缠死你!”凌慕枫负气的伸出蹄子来骚扰,叶知秋赶紧用爪子抵挡。两人一个追一个逃,完全就像是孩子在打架。
他们所不知道的是,在叶知秋家楼下,一个男人痴痴的看着她家客厅的灯光,没有挪动一下。
直到一点的到来,他才转身,背影有点儿落寞。
那是,秦亦书。
第二天中午,昏昏沉沉的秦亦书,终于还是犹犹豫豫的走上了楼梯。
昨晚,他来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很幸运的没有看见凌慕枫猴急的抱着叶知秋上楼。如果他真的看见了那两个人在一起,或许此刻就不是这样的心情。
他想,无论多难,都要为自己的感情,再争取一次。
伸出手来,准备叩响叶知秋家的房门。
“咚咚咚”
没人应。
“咚咚咚”
还是没人应。
“秋儿,是我……”很艰难的,秦亦书说出了自己的意图。太想看到她了,快三个月!
依然没人应。
秦亦书有些发急,也有些慌张。他昨晚一点才离开,回到旅店。辗转反侧之际做了一个晚上的梦,再一次醒来已经是大中午。急急忙忙赶过来,鼓起勇气想和叶知秋见一面,却没有回应。难道她已经出门了?
有些失落的下楼,楼梯口恰好撞着王仲林上楼。王仲林有些疑惑的看了看秦亦书一眼,这应该是生面孔,他来找谁?
上了几层楼,看到叶知秋家大门紧锁,王仲林甩甩头,继续背着书包上去。
X城外十公里,某度假山庄。
叶知秋一大早就被凌慕枫吵醒,打着呵欠,泪眼蒙蒙的洗漱。之后,匆匆忙忙将做好的蛋糕当成早点吃完,就被他丢到车里,向郊外驶去。
本来今天是星期六,应该要补课的,因为全校百年校庆,自动放假,只有奥赛班的人要继续学习。昨天本来是凌慕枫的生日,无奈他实在是要参加凌氏财团内部高层会议,直到晚上十点才回到X城,所以今天补上。
人仰马翻的忙了近一个月,凌慕枫也快虚脱了。他自从重新夺回总裁位子以后,用雷霆一般的手段震慑住所有人,现在更是大胆的提出董事会负责制。除了一些大方向的事务需要自己把握以外,其他的日常行政,全都可以交给新生成的董事会来处理。自然,他提出的这个设想,虽然在他的强力之下有三分之二的人答应,可剩下的三分之一,还是坚决反对。总归,是需要时间来接受的。
于是,这个等待的过程,凌慕枫毫不犹豫的选择,和叶知秋来一个周末度假。
正午时分,用过了度假村的大餐,两人挽着手,在附近转悠着消食。
平常去惯了世界各地的凌慕枫,反倒很喜欢这种清幽的小地方。这里有一处丘陵,山不高,但是胜在风景秀丽。
努力的在山间小道上向上攀爬,阳光透过树木照射进来,幽静中透着几分闲适。经过一小时走马观花似的攀爬,山顶的小庙若隐若现。据这里的和尚说,这座小庙最早可追溯至北宋。后来几经战火,现在保存下来的是明代的建筑。青砖黑瓦,内里烟火缭绕,不时有进香客来上香祷告。据一位大妈说,这里的观音求子,灵得很。
“不如,我们也来求一求?求个孩子。”凌慕枫笑着看了一眼叶知秋,脸上全是得意之色。
叶知秋不免白了他一眼。以他如此旺盛的精力,何必求什么观音?只要自求多福就是了。
她虽然不信佛,但是路过了拜一拜也是好的。于是便跪下来诚心诚意的许愿。
“许了什么愿?”凌慕枫好心情的看着她跪在蒲团上,眼睛闭着,双手合十。长长的睫毛微颤,似乎是在用心交流。
“别闹!”叶知秋不满意的瞪了他,这家伙在佛前也如此无耻,居然胆敢伸出手指从她的眼角一路滑落到脖颈上。他也不怕亵渎佛堂会遭报应?
凌慕枫懒得管她,越发放肆。手指变成了手掌,叶知秋只好起身走出去,绕着庙逛。
走到庙的后面,是一片开阔地。远远的眺望群山,一条江水缎带一般绕在山下。苍翠的密林间,一条小路若隐若现,行人往来,都跟佛列格看到的小人国一样。远处的山上,一道飞瀑从山崖上垂下,洒落万千朱玉,很是清爽宜人。
“到底许了什么愿望?”凌慕枫从后面围过她的腰肢,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蹭啊蹭的。
“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叶知秋鄙视他缠人的方式。
“没事,你说,一定灵的!”凌慕枫不信神也不信佛,他不怕。
叶知秋犹豫了一下才说:“我很贪心,许了三个愿望。第一个,希望你能健健康康的。第二个,希望你工作顺利,不要太辛苦,累着自己。第三个……希望我们能在一起。”
凌慕枫愣住了。叶知秋的三个愿望,除了最后一个勉勉强强以外,居然没有一个,是为她自己考虑。
全是为了,他?
有一点点感动,有一点点欣慰,更有很多很多的甜蜜。今生今世,能与你相伴,真的是一种幸运!
“知秋,我爱你,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爱你!”凌慕枫忽然觉得胸膛里盈满喜悦,用力的抱紧她,再不想放开手!
月色迷人。
度假村小屋昏黄的灯下,凌慕枫在努力的实践着“观音求子”。
求人不如求己,虽然他和叶知秋都没有什么宗教信仰,不过,偶尔也秉承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
其实主要还是某人忍不住想大发狼威,愣要缠着人家造人。遇人不淑的叶知秋,经过之前无数次的抵抗失败以后,认命了。
正在藕花深处徘徊的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凌慕枫皱起了好看的眉毛。而叶知秋却是转过头,看见床头柜上是自己的手机在响,于是摸索着拿起来,接了。
“喂……”
“知秋,是我,辛之阳。”
“哦,有什么……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就是……”辛之阳犹豫了一下,又问,“你看了今天的报纸吗?《都市报》。”
“没,没有……”
“你在干嘛?”
“我?哦,我在,我在做饭……”
“嗯?九点了还在做饭?”辛之阳有些奇怪。
“哦,那是……那是宵夜。”
辛之阳“哦”了一声,而后又说:“《都市报》有些……有些报道有失公允,你别放在心上。我……”
“啊!——”电话听筒那边忽然传来叶知秋的叫声,辛之阳吓了一跳,连忙问:“你怎么了?”
“我被、我被油烫到手了!”叶知秋欲哭无泪,看着又开始咬人的凌慕枫。这家伙一定是属狗的,一定是!
“是吗?那你小心,我……”
“不说了,我去拿凉水冲一冲手,再见!”急匆匆的挂掉电话,连叶知秋自己都佩服自己的急智。丫太有才了!
凌慕枫一把抢过手机,按下关机键。他愤恨的说:“以后晚上不准开机!”
“以后不准你和男人来往,不准你接男人的电话!”凌慕枫急急忙忙宣布自己的领土和主权完整。本来以为叶知秋愣头愣脑的娶回家最保险,现在他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再不加把油娶到手,顺道生个娃,自己老婆随时都有可能被人拐走,太危险了!
“这也不准那也不准,你不如娶一头猪算了!”叶知秋也怒了,你凌慕枫凭什么限制我?她不可能一辈子做家庭主妇、全职太太。有工作的生活,才会有朋友,能接触到新鲜事,才不会发霉。
“我不管,我就是要你待在我身边!”凌慕枫负气的撇了撇嘴,看上去既欠扁又可怜。
叶知秋长叹一声,她怎么会……找了个弱智当老公?
第二天早上,三月初三。
不过山上的空气的确是不错,从睡梦中醒来看日出,叶知秋居然看见了云海。她立即叫醒了凌慕枫,凌慕枫只是睁开眸子看了一眼,就没兴趣的继续翻了个身睡觉。
云海,哪有老婆好看。
吃着早餐,抱着叶知秋的凌慕枫,终于知道了昨晚辛之阳给她打电话的原因。
《都市报》的娱乐版块,赫然写着“名主播的三角恋:女友劈、腿与帅男热吻。”
当然,名主播是辛之阳,“女友”自然是叶知秋,而那个帅哥,就是现在抱着她的某人。
而且,那则新闻还附有一张照片。照片上,还有辛之阳震惊且伤心的眼神。叶知秋穿着火红的礼服,凌慕枫穿着银色西装,帅哥美女,正在热吻。不过,不知道是角度的问题还是什么,凌慕枫的脸基本上被挡在阴影里,看不大清长相,而叶知秋的脸倒是被照得比较清晰。辛之阳离得近所以拍在中间,叶知秋和凌慕枫倒是龟缩在角落里。
凌慕枫只是看了一眼,就没了兴趣:“会不会拍照啊?把我拍的真丑!我明明很帅的。”
“你真是的!”叶知秋白了他一眼,“这要是被一中的人知道了,我……”
“不准你这么亲密叫其他男人的名字!”凌慕枫心里一阵憋闷,反应到行动上,是在她的肩头咬了一口。
“痛!凌慕枫你是属狗的!”叶知秋愤然的推开他,伸手来抚了抚被咬痛的肌肤。
“我不仅仅是属狗的,我还是属蛇的,我要缠死你!”凌慕枫负气的伸出蹄子来骚扰,叶知秋赶紧用爪子抵挡。两人一个追一个逃,完全就像是孩子在打架。
他们所不知道的是,在叶知秋家楼下,一个男人痴痴的看着她家客厅的灯光,没有挪动一下。
直到一点的到来,他才转身,背影有点儿落寞。
那是,秦亦书。
第二天中午,昏昏沉沉的秦亦书,终于还是犹犹豫豫的走上了楼梯。
昨晚,他来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很幸运的没有看见凌慕枫猴急的抱着叶知秋上楼。如果他真的看见了那两个人在一起,或许此刻就不是这样的心情。
他想,无论多难,都要为自己的感情,再争取一次。
伸出手来,准备叩响叶知秋家的房门。
“咚咚咚”
没人应。
“咚咚咚”
还是没人应。
“秋儿,是我……”很艰难的,秦亦书说出了自己的意图。太想看到她了,快三个月!
依然没人应。
秦亦书有些发急,也有些慌张。他昨晚一点才离开,回到旅店。辗转反侧之际做了一个晚上的梦,再一次醒来已经是大中午。急急忙忙赶过来,鼓起勇气想和叶知秋见一面,却没有回应。难道她已经出门了?
有些失落的下楼,楼梯口恰好撞着王仲林上楼。王仲林有些疑惑的看了看秦亦书一眼,这应该是生面孔,他来找谁?
上了几层楼,看到叶知秋家大门紧锁,王仲林甩甩头,继续背着书包上去。
X城外十公里,某度假山庄。
叶知秋一大早就被凌慕枫吵醒,打着呵欠,泪眼蒙蒙的洗漱。之后,匆匆忙忙将做好的蛋糕当成早点吃完,就被他丢到车里,向郊外驶去。
本来今天是星期六,应该要补课的,因为全校百年校庆,自动放假,只有奥赛班的人要继续学习。昨天本来是凌慕枫的生日,无奈他实在是要参加凌氏财团内部高层会议,直到晚上十点才回到X城,所以今天补上。
人仰马翻的忙了近一个月,凌慕枫也快虚脱了。他自从重新夺回总裁位子以后,用雷霆一般的手段震慑住所有人,现在更是大胆的提出董事会负责制。除了一些大方向的事务需要自己把握以外,其他的日常行政,全都可以交给新生成的董事会来处理。自然,他提出的这个设想,虽然在他的强力之下有三分之二的人答应,可剩下的三分之一,还是坚决反对。总归,是需要时间来接受的。
于是,这个等待的过程,凌慕枫毫不犹豫的选择,和叶知秋来一个周末度假。
正午时分,用过了度假村的大餐,两人挽着手,在附近转悠着消食。
平常去惯了世界各地的凌慕枫,反倒很喜欢这种清幽的小地方。这里有一处丘陵,山不高,但是胜在风景秀丽。
努力的在山间小道上向上攀爬,阳光透过树木照射进来,幽静中透着几分闲适。经过一小时走马观花似的攀爬,山顶的小庙若隐若现。据这里的和尚说,这座小庙最早可追溯至北宋。后来几经战火,现在保存下来的是明代的建筑。青砖黑瓦,内里烟火缭绕,不时有进香客来上香祷告。据一位大妈说,这里的观音求子,灵得很。
“不如,我们也来求一求?求个孩子。”凌慕枫笑着看了一眼叶知秋,脸上全是得意之色。
叶知秋不免白了他一眼。以他如此旺盛的精力,何必求什么观音?只要自求多福就是了。
她虽然不信佛,但是路过了拜一拜也是好的。于是便跪下来诚心诚意的许愿。
“许了什么愿?”凌慕枫好心情的看着她跪在蒲团上,眼睛闭着,双手合十。长长的睫毛微颤,似乎是在用心交流。
“别闹!”叶知秋不满意的瞪了他,这家伙在佛前也如此无耻,居然胆敢伸出手指从她的眼角一路滑落到脖颈上。他也不怕亵渎佛堂会遭报应?
凌慕枫懒得管她,越发放肆。手指变成了手掌,叶知秋只好起身走出去,绕着庙逛。
走到庙的后面,是一片开阔地。远远的眺望群山,一条江水缎带一般绕在山下。苍翠的密林间,一条小路若隐若现,行人往来,都跟佛列格看到的小人国一样。远处的山上,一道飞瀑从山崖上垂下,洒落万千朱玉,很是清爽宜人。
“到底许了什么愿望?”凌慕枫从后面围过她的腰肢,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蹭啊蹭的。
“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叶知秋鄙视他缠人的方式。
“没事,你说,一定灵的!”凌慕枫不信神也不信佛,他不怕。
叶知秋犹豫了一下才说:“我很贪心,许了三个愿望。第一个,希望你能健健康康的。第二个,希望你工作顺利,不要太辛苦,累着自己。第三个……希望我们能在一起。”
凌慕枫愣住了。叶知秋的三个愿望,除了最后一个勉勉强强以外,居然没有一个,是为她自己考虑。
全是为了,他?
有一点点感动,有一点点欣慰,更有很多很多的甜蜜。今生今世,能与你相伴,真的是一种幸运!
“知秋,我爱你,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爱你!”凌慕枫忽然觉得胸膛里盈满喜悦,用力的抱紧她,再不想放开手!
月色迷人。
度假村小屋昏黄的灯下,凌慕枫在努力的实践着“观音求子”。
求人不如求己,虽然他和叶知秋都没有什么宗教信仰,不过,偶尔也秉承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
其实主要还是某人忍不住想大发狼威,愣要缠着人家造人。遇人不淑的叶知秋,经过之前无数次的抵抗失败以后,认命了。
正在藕花深处徘徊的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凌慕枫皱起了好看的眉毛。而叶知秋却是转过头,看见床头柜上是自己的手机在响,于是摸索着拿起来,接了。
“喂……”
“知秋,是我,辛之阳。”
“哦,有什么……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就是……”辛之阳犹豫了一下,又问,“你看了今天的报纸吗?《都市报》。”
“没,没有……”
“你在干嘛?”
“我?哦,我在,我在做饭……”
“嗯?九点了还在做饭?”辛之阳有些奇怪。
“哦,那是……那是宵夜。”
辛之阳“哦”了一声,而后又说:“《都市报》有些……有些报道有失公允,你别放在心上。我……”
“啊!——”电话听筒那边忽然传来叶知秋的叫声,辛之阳吓了一跳,连忙问:“你怎么了?”
“我被、我被油烫到手了!”叶知秋欲哭无泪,看着又开始咬人的凌慕枫。这家伙一定是属狗的,一定是!
“是吗?那你小心,我……”
“不说了,我去拿凉水冲一冲手,再见!”急匆匆的挂掉电话,连叶知秋自己都佩服自己的急智。丫太有才了!
凌慕枫一把抢过手机,按下关机键。他愤恨的说:“以后晚上不准开机!”
“以后不准你和男人来往,不准你接男人的电话!”凌慕枫急急忙忙宣布自己的领土和主权完整。本来以为叶知秋愣头愣脑的娶回家最保险,现在他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再不加把油娶到手,顺道生个娃,自己老婆随时都有可能被人拐走,太危险了!
“这也不准那也不准,你不如娶一头猪算了!”叶知秋也怒了,你凌慕枫凭什么限制我?她不可能一辈子做家庭主妇、全职太太。有工作的生活,才会有朋友,能接触到新鲜事,才不会发霉。
“我不管,我就是要你待在我身边!”凌慕枫负气的撇了撇嘴,看上去既欠扁又可怜。
叶知秋长叹一声,她怎么会……找了个弱智当老公?
第二天早上,三月初三。
不过山上的空气的确是不错,从睡梦中醒来看日出,叶知秋居然看见了云海。她立即叫醒了凌慕枫,凌慕枫只是睁开眸子看了一眼,就没兴趣的继续翻了个身睡觉。
云海,哪有老婆好看。
吃着早餐,抱着叶知秋的凌慕枫,终于知道了昨晚辛之阳给她打电话的原因。
《都市报》的娱乐版块,赫然写着“名主播的三角恋:女友劈、腿与帅男热吻。”
当然,名主播是辛之阳,“女友”自然是叶知秋,而那个帅哥,就是现在抱着她的某人。
而且,那则新闻还附有一张照片。照片上,还有辛之阳震惊且伤心的眼神。叶知秋穿着火红的礼服,凌慕枫穿着银色西装,帅哥美女,正在热吻。不过,不知道是角度的问题还是什么,凌慕枫的脸基本上被挡在阴影里,看不大清长相,而叶知秋的脸倒是被照得比较清晰。辛之阳离得近所以拍在中间,叶知秋和凌慕枫倒是龟缩在角落里。
凌慕枫只是看了一眼,就没了兴趣:“会不会拍照啊?把我拍的真丑!我明明很帅的。”
“你真是的!”叶知秋白了他一眼,“这要是被一中的人知道了,我……”